2019豫0782破1号辉县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拍卖一拍-拍卖公告
2019豫0782破1号辉县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拍卖一拍-拍卖公告
(略)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16日10时至2025年1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 (略) (略) 管理人,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一)拍卖标的
1.拍卖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具体为:
(略) (略) (略) 北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资产。其中包括:(1) (略) 所有的(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辉国用(2013)第(略)号);(2)综合楼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产权证号:孟庄镇字第(略)号);(3)电焊车间、安装车间、机加工车间、配电房,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产权证号:孟庄镇字第(略)号);(4)其他无证房产等资产。具体明细以附件《资产清单》为准。
2.资产抵押情况
(1)辉国用(2013)第(略)号土地;(2)孟庄镇字第(略)号、孟庄镇字第(略)号房产,现已用于农行辉县支行贷款抵押。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22,(略),保证金为(略)元,增价幅度为(略)元。评估价:22,(略)。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0373-(略)/(略))。
三、咨询、看样时间
自2025年1月13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止接受咨询及联系看样,咨询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5:00-17:00时。
联系电话:0373-(略)/(略)。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新乡分行,账号:(略)0123】。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 (略) (略) 138号河南中新会计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进场,管理人不负责清场;同时买受人依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对竞买的标的物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成交的标的物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拍卖成交后,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 (略) 理,对于可能存在的过户不能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特别提醒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标的物中土地面 (略) 内净面积(厂围墙以内面积);竞买人拍前需向管理人详询土地情况,否则产生的后果管理人不予负责。
3.标的物移交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及税费金额;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及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是否存在其他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16日
(略)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16日10时至2025年1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 (略) (略) 管理人,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一)拍卖标的
1.拍卖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具体为:
(略) (略) (略) 北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资产。其中包括:(1) (略) 所有的(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辉国用(2013)第(略)号);(2)综合楼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产权证号:孟庄镇字第(略)号);(3)电焊车间、安装车间、机加工车间、配电房,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产权证号:孟庄镇字第(略)号);(4)其他无证房产等资产。具体明细以附件《资产清单》为准。
2.资产抵押情况
(1)辉国用(2013)第(略)号土地;(2)孟庄镇字第(略)号、孟庄镇字第(略)号房产,现已用于农行辉县支行贷款抵押。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22,(略),保证金为(略)元,增价幅度为(略)元。评估价:22,(略)。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0373-(略)/(略))。
三、咨询、看样时间
自2025年1月13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止接受咨询及联系看样,咨询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5:00-17:00时。
联系电话:0373-(略)/(略)。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新乡分行,账号:(略)0123】。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 (略) (略) 138号河南中新会计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进场,管理人不负责清场;同时买受人依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对竞买的标的物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成交的标的物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拍卖成交后,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 (略) 理,对于可能存在的过户不能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特别提醒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标的物中土地面 (略) 内净面积(厂围墙以内面积);竞买人拍前需向管理人详询土地情况,否则产生的后果管理人不予负责。
3.标的物移交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及税费金额;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及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是否存在其他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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