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福田街道福田路614号商铺出让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L24-127)义乌市福田街道福田路614号商铺出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 | 向社会公 (略) 福田 (略) 614号商铺,共计1个标的。 (略) 614号商铺为单独产权(1间),共计1层,建筑面积为935㎡,不可分割。本次出让标的以实地现状为准。 | ||
其他披露内容 | 向社会公 (略) 福田 (略) 614号商铺,共计1个标的。 (略) 614号商铺为单独产权(1间),共计1层,建筑面积为935㎡,不可分割。本次出让标的以实地现状为准。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1、自由竞价:2024年12月17日上午8:00开始。 2、限时竞价:2024年12月24日上午9:00结束自由竞价,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80秒,限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 二、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竞得人。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 | 福田 (略) 与诚信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61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须在成交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交纳首款(即成交金额的30%),竞得人可以选择现款支付、银行按揭方式向出让方交纳尾款(即成交金额的70%)。 1、现款支付:竞得人须在成交30个自然日内交清尾款(即成交金额的70%)。成交款项交清后,由出让方通知竞得人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2、银行按揭方式支付:首付款交清后,竞得人需在成交后30天内缴交不少于成交金额的50%至出让方账户,由出让方通知竞得人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注:竞得人选择按揭方式付款的,须符合银行贷款的相关规定,首付款、贷款利率等按银行有关规定执行为准。若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按揭手续办毕后60日内办妥贷款支付给出让方的,则竞得人应在收到出让方通知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房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出让标的在建,预计2026年3月30日前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出让方通知为准。 2、成交后,办理不动产证、契税及印花税等手续及需要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本次标的的建筑面积若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按《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有 (略) 理。 3、本次出让标的土地出让金已交。 4、土地出让年限起止时间:2022年12月01日-2092年11月30日。 5、土地性质:住宅、商业、商务金融用地,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6、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交易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本次标的物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以主管部门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房屋预测绘面积与实测面积发生误差的,按照《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第5章“面 (略) 理方式”第 (略) 理。 8、本次标的物一切按现状为准,成交后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及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除该标的主体结构自身质量问题外)。出让方对出让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充分注意风险。交易所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如相关资料发生变化,则以政府部门核定认可的文件为准,资料不足部分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并取得。竞买人在出让前必须仔细审查出让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
联系人姓名 | 邵女士 | ||
联系人电话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次公开出让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楼女士 | 电话 | 057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略) 505号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邵女士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L24-127)义乌市福田街道福田路614号商铺出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 | 向社会公 (略) 福田 (略) 614号商铺,共计1个标的。 (略) 614号商铺为单独产权(1间),共计1层,建筑面积为935㎡,不可分割。本次出让标的以实地现状为准。 | ||
其他披露内容 | 向社会公 (略) 福田 (略) 614号商铺,共计1个标的。 (略) 614号商铺为单独产权(1间),共计1层,建筑面积为935㎡,不可分割。本次出让标的以实地现状为准。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1、自由竞价:2024年12月17日上午8:00开始。 2、限时竞价:2024年12月24日上午9:00结束自由竞价,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80秒,限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 二、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竞得人。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 | 福田 (略) 与诚信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61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须在成交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交纳首款(即成交金额的30%),竞得人可以选择现款支付、银行按揭方式向出让方交纳尾款(即成交金额的70%)。 1、现款支付:竞得人须在成交30个自然日内交清尾款(即成交金额的70%)。成交款项交清后,由出让方通知竞得人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2、银行按揭方式支付:首付款交清后,竞得人需在成交后30天内缴交不少于成交金额的50%至出让方账户,由出让方通知竞得人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注:竞得人选择按揭方式付款的,须符合银行贷款的相关规定,首付款、贷款利率等按银行有关规定执行为准。若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按揭手续办毕后60日内办妥贷款支付给出让方的,则竞得人应在收到出让方通知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房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出让标的在建,预计2026年3月30日前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出让方通知为准。 2、成交后,办理不动产证、契税及印花税等手续及需要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本次标的的建筑面积若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按《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有 (略) 理。 3、本次出让标的土地出让金已交。 4、土地出让年限起止时间:2022年12月01日-2092年11月30日。 5、土地性质:住宅、商业、商务金融用地,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6、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交易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本次标的物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以主管部门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房屋预测绘面积与实测面积发生误差的,按照《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第5章“面 (略) 理方式”第 (略) 理。 8、本次标的物一切按现状为准,成交后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及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除该标的主体结构自身质量问题外)。出让方对出让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充分注意风险。交易所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如相关资料发生变化,则以政府部门核定认可的文件为准,资料不足部分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并取得。竞买人在出让前必须仔细审查出让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
联系人姓名 | 邵女士 | ||
联系人电话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次公开出让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楼女士 | 电话 | 057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略) 505号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邵女士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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