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宗地编号: | 靖工-2024-031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并且 ≤60.000 | ||
绿化率(%): | 5.000≤ 并且 ≤13.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1167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0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15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 (略) 、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支持联合竞买。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 (略) 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 (略) (略) 场取得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的;(2)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3)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 号)要求, (略) 、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4)其他土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5年01月05日 到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05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 到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靖工-2024-031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应当拿地即开工,一年内投产。项目投产后年亩均税收不得低于*元。首期税收考核监管周期为6个年度,每年综合评估一次,如未能达到税收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以违约金形式补足差额部分。 宗地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竞得人须与 (略) 签订《“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服务模式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书》,否则不予确认成交资格,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亩均税收、建成投产时间、容积率、投资强度等事项。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地块的其它事项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须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滨江新城阳光大道12号自然资 (略) 505室
联 系 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0523-*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靖工-2024-031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并且 ≤60.000 | ||
绿化率(%): | 5.000≤ 并且 ≤13.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1167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0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15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 (略) 、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支持联合竞买。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 (略) 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 (略) (略) 场取得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的;(2)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3)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 号)要求, (略) 、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4)其他土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5年01月05日 到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05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 到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靖工-2024-031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应当拿地即开工,一年内投产。项目投产后年亩均税收不得低于*元。首期税收考核监管周期为6个年度,每年综合评估一次,如未能达到税收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以违约金形式补足差额部分。 宗地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竞得人须与 (略) 签订《“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服务模式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书》,否则不予确认成交资格,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亩均税收、建成投产时间、容积率、投资强度等事项。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地块的其它事项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须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滨江新城阳光大道12号自然资 (略) 505室
联 系 人: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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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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