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顺诚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十一期含摆件、量杯及依法扣押采砂作案工具一批拍卖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清远市顺诚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十一期含摆件、量杯及依法扣押采砂作案工具一批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拍卖公司现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摆件(玛瑙,质量为:1043.09g)1个,起拍价320元,保证金100元;

2、量杯(足铂量杯,质量为:30.05g(连签重))1个,起拍价5160元,保证金1000元;

3、量杯(足铂量杯,质量为:25.40g(连签重))1个,起拍价4369元,保证金800元;

4、量杯(足铂量杯,质量为:39.80g (连签重))1个,起拍价6846元,保证金1200元;

5、量杯(足铂量杯,质量为:43.22g(连签重))1个,起拍价7430元,保证金1400元;

6、量杯(足铂量杯,质量为:41.22g (连签重))1个,起拍价7086元,保证金1400元;

7、依法扣押采砂作案工具一批(采砂拖拉机1台,采砂抽水机2台),整体拍卖起拍价1995元(另有评估费1000元由买受人承担),保证金1000元。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10时整;

2. 拍卖地点: (略) (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本次竞买。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 意向竞买人请于12月24日下 (略) (略) 络报名,并于12月24日下午16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账户:*,开户行:中行清 (略) 支行)缴款时须注明“竞买保证金”。

2. 展示时间及地点:12月23日至12月24日标的所在地(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统一时间勘察标的)

联系人:冯生 电话:*

五、成交相关款项的支付及合同签订

1.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 (略) (略) 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②拍卖成交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③标的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否则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2.拍卖成交后,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略) 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无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标的物展示时间内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现场踏勘标的、了解标的现状,未进行标的勘察的竞买人后果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示其已认可了标的的所有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外观等),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1-6移交时间为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自行到标的所在地领取。拍卖清单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成交结果。

标的7拍卖成交后5天内由委托方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需由买受人自行拆解,拆解时必须符合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买受人自行承担。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标的1-6保证金待标的移交完毕后委托方通知方能无自息全额退款;标的7待买受人按要求移交并拆解后由委托方通知方能无自息全额退款。

七、 (略) (略) 联系人及电话:

冯生:*

地址: (略) (略) 8号龙汇领峰2A204/205室

(略) (略)

2024年12月17日

, (略) ,清远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拍卖公司现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摆件(玛瑙,质量为:1043.09g)1个,起拍价320元,保证金100元;

2、量杯(足铂量杯,质量为:30.05g(连签重))1个,起拍价5160元,保证金1000元;

3、量杯(足铂量杯,质量为:25.40g(连签重))1个,起拍价4369元,保证金800元;

4、量杯(足铂量杯,质量为:39.80g (连签重))1个,起拍价6846元,保证金1200元;

5、量杯(足铂量杯,质量为:43.22g(连签重))1个,起拍价7430元,保证金1400元;

6、量杯(足铂量杯,质量为:41.22g (连签重))1个,起拍价7086元,保证金1400元;

7、依法扣押采砂作案工具一批(采砂拖拉机1台,采砂抽水机2台),整体拍卖起拍价1995元(另有评估费1000元由买受人承担),保证金1000元。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10时整;

2. 拍卖地点: (略) (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本次竞买。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 意向竞买人请于12月24日下 (略) (略) 络报名,并于12月24日下午16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账户:*,开户行:中行清 (略) 支行)缴款时须注明“竞买保证金”。

2. 展示时间及地点:12月23日至12月24日标的所在地(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统一时间勘察标的)

联系人:冯生 电话:*

五、成交相关款项的支付及合同签订

1.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 (略) (略) 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②拍卖成交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③标的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否则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2.拍卖成交后,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略) 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无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标的物展示时间内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现场踏勘标的、了解标的现状,未进行标的勘察的竞买人后果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示其已认可了标的的所有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外观等),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1-6移交时间为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自行到标的所在地领取。拍卖清单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成交结果。

标的7拍卖成交后5天内由委托方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需由买受人自行拆解,拆解时必须符合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买受人自行承担。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标的1-6保证金待标的移交完毕后委托方通知方能无自息全额退款;标的7待买受人按要求移交并拆解后由委托方通知方能无自息全额退款。

七、 (略) (略) 联系人及电话:

冯生:*

地址: (略) (略) 8号龙汇领峰2A204/205室

(略) (略)

2024年12月17日

, (略) ,清远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