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环氧树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权转让
“一种环氧树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权转让
项目名称 | “一种环氧树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Z# |
项目类型 | 技术转让 | 交易专板 | |
挂牌起始日 | 2024-12-17 | 挂牌截止日 | 2024-12-24 |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 否 | 技术成果数量 | 1 |
标的名称 | “一种环氧树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权 | ||
技术领域 | 航空航天;新材料及应用 | ||
标的权证类型 | 专利 |
权证编号 | 序号 | 名称 | 权证编号 | 申请日 | 授权日 | 失效日 |
1 | 一种环氧树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7 | 2023-01-09 | 2024-04-02 | 2043-01-09 |
项目阶段 | 研制 | ||
技术成熟度(TRL) | TRL5 | 分系统的可用性显著提高。部件集成已考虑到现实因素,在模拟环境中得到验证。 | |
样品/样机 | 无 | ||
是否有试用报告 | 否 | ||
项目简介 |
| ||
技术效果与指标 |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积极进步效果: (1)本发明制得的环氧树脂材料力学性能优异,固化后制品拉伸强度可达91.17-133.93MPa,拉伸模量大于4GPa,断裂伸长率大于2.5%,玻璃化温度为126~174℃,优于目前大多数纯环树脂产品,甚至优于大多数增强改性过后的环氧树脂产品,可作为先进材料的树脂基体应用于制备高性能材料结构件。 (2)本发明的环氧树脂材料中在包含基础的环氧树脂基体和胺类固化剂,即可体现该结构本身的真实力学性能。可以在本发明的基础上添加增强粒子或其他改性原料,有望实现更高的力学性能,或得到力学性能优异且同时具备其他功能性的制品。 | ||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 本发明制得的环氧树脂材料拉伸强度、拉伸模量性能优异,可作为先进材料的树脂基体应用于工业工程中。 | ||
技术团队结构 | |||
技术团队名称 | 华东理工大学林嘉平教授课题组 | ||
技术团队人数 | 10人以下 | ||
技术团队简介 | 华东理工大学林嘉平教授课题组主要从事高分子物理、高分子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等领域的研究及相关教学工作,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项目、国防科工委重大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众多与企业联合开发的项目。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林嘉平 | ||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 |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 林嘉平,华东理工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1989年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硕士毕业,1993年 (略) 博士毕业,1993年6月至1995年6月日本东京工业大学博士后研究(获得日本学术振兴会博士后基金),1995年6月至1997年8月奥地利林茨大学博士后研究(获得奥地利科学基金会的Lise-Meitner基金)。1997年回国在华东理工大学任教至今。任华东理工大学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 (略) 学位委员会第7、8届学科评议组(材料科学与工程组)成员、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理事、中国化学会高分子学科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学会应用化学学科委员会委员、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任Macromolecules(2014-2017)、J.Mater. Chem.A(2014-2017)、ACS Macro Lett.(2014-2017)、PolymerInternational、Scientific Reports、高分子学报、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刊物的编委以及功能高分子学报主编。 主要从事高分子理论模拟、高分子材料基因组,高分子自组装和生物医用高分子的研究,先后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面上项目、基础加强计划重点项目、国家“863”计划、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 (略) 重大项 (略) 科技专项基金等多项科研项目。2009年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2009 (略) 优秀学科带头人,2008 (略) 领军人才2005 (略) 特殊津贴,2004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2 (略) 曙光学者(2010年入选曙光学者跟踪计划)。 作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Angew.Chem.Int.Ed.、J.Am.Chem.Soc.、Chem. Rev.、Chem. Soc. Rev..Macromolecules、Biomaterials、ACS Nano、 Nano Lett.、Chem.Commun.、Soft Matter、Langmuir、J. Phys.Chem.B、J.Chem.Phys.等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 SCI论文180余篇。授权专利18项。研究成果在2015 (略) 自然科学一等奖(第一完成人),2010年获得教育部自然科学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 ||
技术评估内容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技术成果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年以内) | ||
评估标的 | 华东理工大学持有的“一种环氧树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项发明专利技术所有权价值 | ||
评估价值(万元) | 10.28 | ||
评估机构 | 中都国脉(北京) (略) | ||
技术评价报告摘要 | 通过评估,本公司认为:华东理工大学拥有的“一种环氧树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项发明专利技术的所有权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0.#元(大写:人民币##万零#仟#佰元整)。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9-30 | ||
评估方法 | 成本法 | ||
法律意见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 是 | ||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否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
基本情况 | 法人名称 | 华东理工大学 | |
注册地(地址) | (略) (略) 130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企业类型 |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类型 | 转让 | ||
转让交易条件 | 交易金额 |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 10.30 |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 否 | ||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 |||
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付款要求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为现金转让。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等材料。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在线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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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5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 在线竞价 | |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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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一种环氧树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Z# |
项目类型 | 技术转让 | 交易专板 | |
挂牌起始日 | 2024-12-17 | 挂牌截止日 | 2024-12-24 |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 否 | 技术成果数量 | 1 |
标的名称 | “一种环氧树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权 | ||
技术领域 | 航空航天;新材料及应用 | ||
标的权证类型 | 专利 |
权证编号 | 序号 | 名称 | 权证编号 | 申请日 | 授权日 | 失效日 |
1 | 一种环氧树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7 | 2023-01-09 | 2024-04-02 | 2043-01-09 |
项目阶段 | 研制 | ||
技术成熟度(TRL) | TRL5 | 分系统的可用性显著提高。部件集成已考虑到现实因素,在模拟环境中得到验证。 | |
样品/样机 | 无 | ||
是否有试用报告 | 否 | ||
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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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效果与指标 |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积极进步效果: (1)本发明制得的环氧树脂材料力学性能优异,固化后制品拉伸强度可达91.17-133.93MPa,拉伸模量大于4GPa,断裂伸长率大于2.5%,玻璃化温度为126~174℃,优于目前大多数纯环树脂产品,甚至优于大多数增强改性过后的环氧树脂产品,可作为先进材料的树脂基体应用于制备高性能材料结构件。 (2)本发明的环氧树脂材料中在包含基础的环氧树脂基体和胺类固化剂,即可体现该结构本身的真实力学性能。可以在本发明的基础上添加增强粒子或其他改性原料,有望实现更高的力学性能,或得到力学性能优异且同时具备其他功能性的制品。 | ||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 本发明制得的环氧树脂材料拉伸强度、拉伸模量性能优异,可作为先进材料的树脂基体应用于工业工程中。 | ||
技术团队结构 | |||
技术团队名称 | 华东理工大学林嘉平教授课题组 | ||
技术团队人数 | 10人以下 | ||
技术团队简介 | 华东理工大学林嘉平教授课题组主要从事高分子物理、高分子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等领域的研究及相关教学工作,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项目、国防科工委重大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众多与企业联合开发的项目。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林嘉平 | ||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 |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 林嘉平,华东理工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1989年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硕士毕业,1993年 (略) 博士毕业,1993年6月至1995年6月日本东京工业大学博士后研究(获得日本学术振兴会博士后基金),1995年6月至1997年8月奥地利林茨大学博士后研究(获得奥地利科学基金会的Lise-Meitner基金)。1997年回国在华东理工大学任教至今。任华东理工大学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 (略) 学位委员会第7、8届学科评议组(材料科学与工程组)成员、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理事、中国化学会高分子学科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学会应用化学学科委员会委员、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任Macromolecules(2014-2017)、J.Mater. Chem.A(2014-2017)、ACS Macro Lett.(2014-2017)、PolymerInternational、Scientific Reports、高分子学报、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刊物的编委以及功能高分子学报主编。 主要从事高分子理论模拟、高分子材料基因组,高分子自组装和生物医用高分子的研究,先后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面上项目、基础加强计划重点项目、国家“863”计划、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 (略) 重大项 (略) 科技专项基金等多项科研项目。2009年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2009 (略) 优秀学科带头人,2008 (略) 领军人才2005 (略) 特殊津贴,2004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2 (略) 曙光学者(2010年入选曙光学者跟踪计划)。 作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Angew.Chem.Int.Ed.、J.Am.Chem.Soc.、Chem. Rev.、Chem. Soc. Rev..Macromolecules、Biomaterials、ACS Nano、 Nano Lett.、Chem.Commun.、Soft Matter、Langmuir、J. Phys.Chem.B、J.Chem.Phys.等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 SCI论文180余篇。授权专利18项。研究成果在2015 (略) 自然科学一等奖(第一完成人),2010年获得教育部自然科学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 ||
技术评估内容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技术成果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年以内) | ||
评估标的 | 华东理工大学持有的“一种环氧树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项发明专利技术所有权价值 | ||
评估价值(万元) | 10.28 | ||
评估机构 | 中都国脉(北京) (略) | ||
技术评价报告摘要 | 通过评估,本公司认为:华东理工大学拥有的“一种环氧树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项发明专利技术的所有权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0.#元(大写:人民币##万零#仟#佰元整)。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9-30 | ||
评估方法 | 成本法 | ||
法律意见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 是 | ||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否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
基本情况 | 法人名称 | 华东理工大学 | |
注册地(地址) | (略) (略) 130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企业类型 |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类型 | 转让 | ||
转让交易条件 | 交易金额 |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 10.30 |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 否 | ||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 |||
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付款要求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为现金转让。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等材料。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在线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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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5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 在线竞价 | |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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