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北三号鑫园花苑第一幢首层3-4号商铺招租信息公告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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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北三号鑫园花苑第一幢首层3-4号商铺招租信息公告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CQ(略)(CQBD(略))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28号凡口大厦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物 (略) (略) 韶南大道北三号鑫园花苑第一幢首层3-4号商铺,计算租金面积90.96㎡,有不动产权证书,物业按现状出租。

计算租金面积

90.96㎡

出租用途

商业

出租期限

5年

免租期限

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3640元/月(从第2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挂牌时间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50周期。)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经营者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履约条件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验收、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5.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6.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7.本项目不允许分租和转租及改变物业用途。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4.物业按现状出租,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5.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6.物业不得经营餐饮行业,禁止危化行业及有明火和产生油烟、噪音等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7.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其他条款见留存在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9.报价加价幅度为:100元/月或100元/月的整数倍。

10.招租 (略) 置方式:

(1)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交所按规定将招租保证金无 (略) 返还相关主体。

(2)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缴齐履约保证金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及出租方开具的租赁保证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 (略) 返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

11.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交付,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将首月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此后,每月租金于当月10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意向承租方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10,920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户 名

深圳联合产 (略)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深圳科技园支行

开户账号

6325 (略)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肖小姐(略) 杨小姐 0755-(略)

传 真

0755-(略)

业务投诉电话

0755-(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网 址

http://**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项目编号

CQ(略)(CQBD(略))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28号凡口大厦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物 (略) (略) 韶南大道北三号鑫园花苑第一幢首层3-4号商铺,计算租金面积90.96㎡,有不动产权证书,物业按现状出租。

计算租金面积

90.96㎡

出租用途

商业

出租期限

5年

免租期限

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3640元/月(从第2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挂牌时间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50周期。)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经营者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履约条件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验收、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5.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6.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7.本项目不允许分租和转租及改变物业用途。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4.物业按现状出租,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5.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6.物业不得经营餐饮行业,禁止危化行业及有明火和产生油烟、噪音等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7.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其他条款见留存在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9.报价加价幅度为:100元/月或100元/月的整数倍。

10.招租 (略) 置方式:

(1)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交所按规定将招租保证金无 (略) 返还相关主体。

(2)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缴齐履约保证金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及出租方开具的租赁保证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 (略) 返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

11.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交付,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将首月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此后,每月租金于当月10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意向承租方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10,920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户 名

深圳联合产 (略)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深圳科技园支行

开户账号

6325 (略)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肖小姐(略) 杨小姐 0755-(略)

传 真

0755-(略)

业务投诉电话

0755-(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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