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公共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单县公共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单县公共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 发布时间:2024-12-11国有产权挂牌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 |||
转让标的 | 单县公共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 挂牌起止日期 |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 |
项目编号 | * | 展示时间 | 公示期内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节假日除外) |
产权交易机构 | (略) 兴菏国有 (略) | ||
转让标的: 单县公共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参考鲁法评字(2024)第127号,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标的1:单 (略) 南段东侧A共享单车停放点,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70平方米。 底价:*/年租金 标的2:单 (略) 南段东侧B共享单车停放点,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70平方米。 底价:*/年租金 标的3:单 (略) 南段西侧共享单车停放点,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70平方米。 底价: */年租金 标的4:巴黎步行街售货亭,租期一年。 底价:*/年租金 标的5:义乌商贸城售货亭,租期一年。 底价:*/年租金 标的6:天使城北侧售货亭,租期一年。 底价:*/年租金 标的7:甜湖公园南门往北80米西侧中心广场,租期一年,限每周五、周六、周日三天,8:00--21:00,租赁面积约100平方米。 底价:*.00元/年租金 标的8: (略) 北段北辰新都门口,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10平方米。 底价:*/年租金 标的9:凤凰大道临时占用公共场地,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14平方米(长7米,宽两米)。 底价:*.00元/年租金 标的10: (略) (略) 交叉口往 (略) 西,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12平方米(南北长12米,东西长约1米)。 底价:*/年租金 标的11: (略) 八景桥对面占用公共场地,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29.44平方米(长约12.8米,宽约2.3米)。 底价:*/年租金 标的12: (略) 南端东侧,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600平方米。 底价:*.00元/年租金 | |||
交易条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受让方不能对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转让方批准。 2、出租标的内容和范围的界定,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3、此标的展示价格仅限租金。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出租标的租赁到期后,原受让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 5、原受让方拖欠租金者已拉入黑名单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租赁押金,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条件收回出租标的,重新组织交易,原受让方禁止报名参与,转让方保留追究其违约的法律责任。 6、标的物交付时间: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一年,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租金后租赁标的即可交付。 7、受让方不得经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法律法规禁止的相关行业,否则转让方有权力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受让方只拥有出租标的的使用权,合同终止后,受让方不得拆除或者变卖原设施、设备,且应保持完好,以标的物到期时的现有状态交付给转让方,并不得向转让方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赔偿装修、维修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在租赁期间给转让方造成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9、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视受让方租期收取租金,剩余租期按每月租价款无息退还租金,任何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合同履行期间,标的物范围内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负责, (略) 无关。 11、受让方不得转租,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标的物,一切费用损失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12、其他未尽事宜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竞买该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网址:http://** (略) 络竞价由自由竞价周期和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即600秒),限时竞价1.5分钟(即90秒)。 | ||
受让资格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还需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交易保证金金额为*元/标的 | ||
交易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下午16: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易保证金 账户 | 账户名称: (略) 兴菏国有 (略) 开户银行:菏泽农村商业银行岳程支行 账 号:3040 0611 2420 5000 0103 34 | ||
保证事项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账、电汇,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必须由意向受让方对公账户交纳。必须备注:项目编号:*保证金和受让方姓名。 | ||
交易时间及地点 | |||
交易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上午09时30分 | 报名地点 | (略) 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略) 666号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0-* | ||
微信公众号 | (略) (略) | 网址 | |
标的展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段先生:185 0540 2696 |
单县公共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 发布时间:2024-12-11国有产权挂牌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 |||
转让标的 | 单县公共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 挂牌起止日期 |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 |
项目编号 | * | 展示时间 | 公示期内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节假日除外) |
产权交易机构 | (略) 兴菏国有 (略) | ||
转让标的: 单县公共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参考鲁法评字(2024)第127号,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标的1:单 (略) 南段东侧A共享单车停放点,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70平方米。 底价:*/年租金 标的2:单 (略) 南段东侧B共享单车停放点,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70平方米。 底价:*/年租金 标的3:单 (略) 南段西侧共享单车停放点,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70平方米。 底价: */年租金 标的4:巴黎步行街售货亭,租期一年。 底价:*/年租金 标的5:义乌商贸城售货亭,租期一年。 底价:*/年租金 标的6:天使城北侧售货亭,租期一年。 底价:*/年租金 标的7:甜湖公园南门往北80米西侧中心广场,租期一年,限每周五、周六、周日三天,8:00--21:00,租赁面积约100平方米。 底价:*.00元/年租金 标的8: (略) 北段北辰新都门口,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10平方米。 底价:*/年租金 标的9:凤凰大道临时占用公共场地,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14平方米(长7米,宽两米)。 底价:*.00元/年租金 标的10: (略) (略) 交叉口往 (略) 西,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12平方米(南北长12米,东西长约1米)。 底价:*/年租金 标的11: (略) 八景桥对面占用公共场地,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29.44平方米(长约12.8米,宽约2.3米)。 底价:*/年租金 标的12: (略) 南端东侧,租期一年,租赁面积约600平方米。 底价:*.00元/年租金 | |||
交易条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受让方不能对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转让方批准。 2、出租标的内容和范围的界定,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3、此标的展示价格仅限租金。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出租标的租赁到期后,原受让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 5、原受让方拖欠租金者已拉入黑名单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租赁押金,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条件收回出租标的,重新组织交易,原受让方禁止报名参与,转让方保留追究其违约的法律责任。 6、标的物交付时间: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一年,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租金后租赁标的即可交付。 7、受让方不得经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法律法规禁止的相关行业,否则转让方有权力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受让方只拥有出租标的的使用权,合同终止后,受让方不得拆除或者变卖原设施、设备,且应保持完好,以标的物到期时的现有状态交付给转让方,并不得向转让方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赔偿装修、维修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在租赁期间给转让方造成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9、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视受让方租期收取租金,剩余租期按每月租价款无息退还租金,任何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合同履行期间,标的物范围内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负责, (略) 无关。 11、受让方不得转租,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标的物,一切费用损失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12、其他未尽事宜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竞买该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网址:http://** (略) 络竞价由自由竞价周期和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即600秒),限时竞价1.5分钟(即90秒)。 | ||
受让资格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还需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交易保证金金额为*元/标的 | ||
交易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下午16: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易保证金 账户 | 账户名称: (略) 兴菏国有 (略) 开户银行:菏泽农村商业银行岳程支行 账 号:3040 0611 2420 5000 0103 34 | ||
保证事项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账、电汇,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必须由意向受让方对公账户交纳。必须备注:项目编号:*保证金和受让方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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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上午09时30分 | 报名地点 | (略) 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略) 6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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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段先生:185 0540 2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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