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转让方华润 (略) (以下简称“转让方”)将于2024年12月25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25日11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华润 (略) )对重庆远 (略) 等4户不良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2024年12月25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25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 (略) 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 竞买标的资产: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借款合同 | 债权本金余额(元) | 担保人/付款义务人 | 担保合同 | 原债权人 |
1 | 重庆远 (略) | 《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公借贷字第ZH#号);《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公借贷字第ZH#号) | 1,040,# | 重庆远 (略) 、重庆协信远 (略) 、重庆远丰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启迪协信(重庆) (略) 、重庆远注 (略) 、启迪协信科 (略) 、重庆远沣 (略) 、重庆远 (略) 、重庆远 (略) 、 (略) 、成都住总骏 (略) 、成都骏 (略) 、 (略) 、吴旭 | 《抵押合同》(公担抵字第DB#号、公担抵字第DB#号、公抵字第DB#-1号);《保证合同》(公保字第DB#-7号、公保字第DB#-8号、公担保字第DB#号、公担保字第DB#号、公保字第ZH#-1号、公保字第ZH#-1号、公担保字第DB#-2号、公保字第DB#-7号、公保字第DB#-6号、公保字第DB#-6号、公保字第DB#-1号、公保字第DB#-1号、公保字第DB#-2号、公保字第DB#-2号、公保字第DB#-4号、公保字第DB#-4号、公保字第DB#-5号、公保字第DB#-5号、公担保字第DB#-3号);《质押合同》(公担质字第DB#号、公质字第DB#-2号、公担质字第DB#号、公质字第DB#-1号) | 中国 (略) 重庆分行 |
2 | 重庆远 (略) | 《华宝-民睿4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原状返还协议》(公借贷字第#号);《借款合同》(2018CQYPJK001) | 1,034,# | 重庆远 (略) 、启迪协信科 (略) 、重庆 (略) 、重庆远沣 (略) 、重庆远 (略) 、重庆远 (略) 、重庆协信远 (略) 、 (略) 、成都住总骏 (略) 、 (略) 、成都骏 (略) | 《抵押合同》(2018CQYPDY001号、2018#号);《质押合同》(2018CQYPZY001号);《保证合同》(2018CQYPBZ001号、2018CQYPBZ009号、2018CQYPBZ010号、2018CQYPBZ008号、2018CQYPBZ007号、2018CQYPBZ006号、2018CQYPBZ003号、2018CQYPBZ002号、2018CQYPBZ005号) | 中国 (略) |
3 | 重庆远 (略) | 《重庆信托?民生银行同盈1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重庆信托[XT]字第#号);《原状返还协议》(重庆信托[XT]字第(#)号);《信托借款合同》(重庆信托[XTJK]字第#号) | 549,# | 重庆远 (略) 、启迪协信(重庆) (略) 、启迪协信科 (略) 、重庆远沣 (略) 、重庆远 (略) 、重庆远 (略) 、重庆协信远 (略) 、 (略) 、成都住总骏 (略) 、 (略) 、成都骏 (略) | 《抵押合同》(重庆信托[DY]字第#号);《质押合同》(重庆信托[ZY]字第#号);《保证合同》(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 | 中国 (略) |
4 | 重 (略) | 《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公借贷字第ZH#号) | 900,# | 重 (略) 、 (略) 、重 (略) 、重庆远沣 (略) 、重庆 (略) 、吴旭、陈靓 | 《抵押合同》(公担抵字第DB#号);《质押合同》(公担质字第DB#号、公担质字第DB#-1号、公担质字第DB#号);《保证合同》(公担保字第DB#号、公担保字第DB#号、个担保字第DB#号) | 中国 (略) 重庆分行 |
(上述标的债权本金基准日为2024年4月20日,该债权由中国 (略) 转让至华润 (略) 。债权以截至竞价时现状转让,请竞买人自行向出让人了解。)
二、竞价起始价为#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元或#元的整数倍。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或担保人;不属于债务人或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监高;不属于债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略) ,担保 (略)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以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不属于国家金融监 (略) 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不良资产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9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华润 (略) 现场咨询。
五、 (略) 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如有)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且该报价不低于保留价(如有),竞价结束后须补登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买者参与竞价,则确认成交。
六、竞价方式: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 (略) 络服务 (略) 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 (略) 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项目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资产公开竞拍开始前,转让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撤回本次公开竞拍,竞买人已冻结的保证金(不计息)予以解冻。
七、网络竞价方式:设置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八、本项目成交后可能产生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资产关系及资产主体和抵押关系变更税费、债权关系变更通知公告费、受让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等)。
九、软件服务费:拍卖产生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支付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京东咨询确认。买受人应于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京东支付该费用。
十、签约及付款: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确认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承诺书》(参见附件一、二),竞买人需要根据与转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参见附件三)的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债权转让合同》,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履行付款义务。
十一、保证金规则:
(一)正式竞 (略) 将按规定冻 (略) 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包括线下已交给转让方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资产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竞价余款须按《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缴入指定账户。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转让方指定收取保证金账户:
户名:华润 (略)
卡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 (略) 支行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
1、在竞价过程中,各竞买人均未进行高于或等于竞拍起始价的有效报价的;
2、竞买人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因受让方原因逾期不交剩余价款、逾期不签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
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资产交付交接的;
5、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6、竞买人出现下列 (略) 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 (略) 场的行为。
十二、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应在确认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按照《债权转让合同》约定(参见附件三),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履行付款义务,如买受人违反上述义务,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此外,如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未付价款的【0.07%】向转让方支付滞纳金,买受人已向转让方支付的任何价款优先冲抵滞纳金。同时,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
(二)因买受人违反上述规定导致本次交易失败,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并有权选择将上述标的资 (略) 置。转让方不论以何 (略) 置标的资产,处置价格低于本次竞拍起始价的,差额部分及转让方为本 (略) 置标的资产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用由原买受人负责补足。
(三)标的资产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重要提示:
(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竞价标的持有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或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转让方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转让方已经对拍卖标的资产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转让方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次转让标的基准日为2024年4月20日。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标的资产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转让的数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 (略) 不予支持。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 (略) 法人、自然人;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对该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c、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d、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抵(质)押物明细可能与相关部门实际登记信息不一致;抵押物及质押物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无效、减少、灭失、毁损、追偿困难等权利瑕疵。
g、涉诉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担保物可能存在基于租赁、买卖等合同负有对第三方的义务、其他优先权人、被查封/扣押/没收、短少/不存在等情形;
i、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j、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文件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等陈述与保证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充分等情形,导致该债权可能不存在、无效、被撤销等风险。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转让方将标的资产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转让方有权选择对资产文件予以提存,竞买人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转让方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标的资产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转让方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资产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
十四、特别说明:
(一)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如有疑义,请及时与转让方联系,转让方享有对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二)附件所示的《债权转让合同》在与买受人实际签订时,以转让方最终确认为准,转让方对《债权转让合同》享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三)在竞价开始之前,转让方有权随时中止竞价程序,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买标的资产展示期限届满即视为竞买人已查阅,对竞买标的资产的风险和瑕疵全部知悉,将来不得就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抗辩。
(五)如本公告与《债权转让合同》文本存在差别,则以有利于转让方的方向理解和解释。
(六)本公告仅 (略) 置有效, (略) 置失败未成交,则转让方所做的表述、声明均不生效,包括竞买人在内的任何第三方均不得以此公告内容作为依据对抗转让方。
(七)基准日后,原债权银行依据生效文书,对上述资产包中重 (略) 的项目保证人“ (略)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4年7月8日冻结 (略) 银行账户,并于2024年7月29日完成执行扣划,扣划金额共计:760,#。
(八)自基准日2024年4月20日起,因管理、处置和维护标的资产而收回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归受让方所有;因管理、处置和维护标的资产而产生的风险、义务和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基准日之后已发生需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为230.#。
咨询电话:023-#
联系地址: (略) (略) 金融城3号T1栋24层
华润 (略)
2024年12月17日
竞买公告
转让方华润 (略) (以下简称“转让方”)将于2024年12月25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25日11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华润 (略) )对重庆远 (略) 等4户不良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2024年12月25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25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 (略) 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 竞买标的资产: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借款合同 | 债权本金余额(元) | 担保人/付款义务人 | 担保合同 | 原债权人 |
1 | 重庆远 (略) | 《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公借贷字第ZH#号);《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公借贷字第ZH#号) | 1,040,# | 重庆远 (略) 、重庆协信远 (略) 、重庆远丰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启迪协信(重庆) (略) 、重庆远注 (略) 、启迪协信科 (略) 、重庆远沣 (略) 、重庆远 (略) 、重庆远 (略) 、 (略) 、成都住总骏 (略) 、成都骏 (略) 、 (略) 、吴旭 | 《抵押合同》(公担抵字第DB#号、公担抵字第DB#号、公抵字第DB#-1号);《保证合同》(公保字第DB#-7号、公保字第DB#-8号、公担保字第DB#号、公担保字第DB#号、公保字第ZH#-1号、公保字第ZH#-1号、公担保字第DB#-2号、公保字第DB#-7号、公保字第DB#-6号、公保字第DB#-6号、公保字第DB#-1号、公保字第DB#-1号、公保字第DB#-2号、公保字第DB#-2号、公保字第DB#-4号、公保字第DB#-4号、公保字第DB#-5号、公保字第DB#-5号、公担保字第DB#-3号);《质押合同》(公担质字第DB#号、公质字第DB#-2号、公担质字第DB#号、公质字第DB#-1号) | 中国 (略) 重庆分行 |
2 | 重庆远 (略) | 《华宝-民睿4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原状返还协议》(公借贷字第#号);《借款合同》(2018CQYPJK001) | 1,034,# | 重庆远 (略) 、启迪协信科 (略) 、重庆 (略) 、重庆远沣 (略) 、重庆远 (略) 、重庆远 (略) 、重庆协信远 (略) 、 (略) 、成都住总骏 (略) 、 (略) 、成都骏 (略) | 《抵押合同》(2018CQYPDY001号、2018#号);《质押合同》(2018CQYPZY001号);《保证合同》(2018CQYPBZ001号、2018CQYPBZ009号、2018CQYPBZ010号、2018CQYPBZ008号、2018CQYPBZ007号、2018CQYPBZ006号、2018CQYPBZ003号、2018CQYPBZ002号、2018CQYPBZ005号) | 中国 (略) |
3 | 重庆远 (略) | 《重庆信托?民生银行同盈1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重庆信托[XT]字第#号);《原状返还协议》(重庆信托[XT]字第(#)号);《信托借款合同》(重庆信托[XTJK]字第#号) | 549,# | 重庆远 (略) 、启迪协信(重庆) (略) 、启迪协信科 (略) 、重庆远沣 (略) 、重庆远 (略) 、重庆远 (略) 、重庆协信远 (略) 、 (略) 、成都住总骏 (略) 、 (略) 、成都骏 (略) | 《抵押合同》(重庆信托[DY]字第#号);《质押合同》(重庆信托[ZY]字第#号);《保证合同》(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重庆信托[BZ]字第#号) | 中国 (略) |
4 | 重 (略) | 《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公借贷字第ZH#号) | 900,# | 重 (略) 、 (略) 、重 (略) 、重庆远沣 (略) 、重庆 (略) 、吴旭、陈靓 | 《抵押合同》(公担抵字第DB#号);《质押合同》(公担质字第DB#号、公担质字第DB#-1号、公担质字第DB#号);《保证合同》(公担保字第DB#号、公担保字第DB#号、个担保字第DB#号) | 中国 (略) 重庆分行 |
(上述标的债权本金基准日为2024年4月20日,该债权由中国 (略) 转让至华润 (略) 。债权以截至竞价时现状转让,请竞买人自行向出让人了解。)
二、竞价起始价为#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元或#元的整数倍。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或担保人;不属于债务人或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监高;不属于债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略) ,担保 (略)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以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不属于国家金融监 (略) 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不良资产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9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华润 (略) 现场咨询。
五、 (略) 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如有)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且该报价不低于保留价(如有),竞价结束后须补登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买者参与竞价,则确认成交。
六、竞价方式: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 (略) 络服务 (略) 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 (略) 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项目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资产公开竞拍开始前,转让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撤回本次公开竞拍,竞买人已冻结的保证金(不计息)予以解冻。
七、网络竞价方式:设置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八、本项目成交后可能产生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资产关系及资产主体和抵押关系变更税费、债权关系变更通知公告费、受让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等)。
九、软件服务费:拍卖产生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支付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京东咨询确认。买受人应于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京东支付该费用。
十、签约及付款: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确认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承诺书》(参见附件一、二),竞买人需要根据与转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参见附件三)的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债权转让合同》,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履行付款义务。
十一、保证金规则:
(一)正式竞 (略) 将按规定冻 (略) 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包括线下已交给转让方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资产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竞价余款须按《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缴入指定账户。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转让方指定收取保证金账户:
户名:华润 (略)
卡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 (略) 支行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
1、在竞价过程中,各竞买人均未进行高于或等于竞拍起始价的有效报价的;
2、竞买人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因受让方原因逾期不交剩余价款、逾期不签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
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资产交付交接的;
5、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6、竞买人出现下列 (略) 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 (略) 场的行为。
十二、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应在确认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按照《债权转让合同》约定(参见附件三),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履行付款义务,如买受人违反上述义务,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此外,如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未付价款的【0.07%】向转让方支付滞纳金,买受人已向转让方支付的任何价款优先冲抵滞纳金。同时,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
(二)因买受人违反上述规定导致本次交易失败,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并有权选择将上述标的资 (略) 置。转让方不论以何 (略) 置标的资产,处置价格低于本次竞拍起始价的,差额部分及转让方为本 (略) 置标的资产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用由原买受人负责补足。
(三)标的资产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重要提示:
(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竞价标的持有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或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转让方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转让方已经对拍卖标的资产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转让方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次转让标的基准日为2024年4月20日。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标的资产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转让的数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 (略) 不予支持。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 (略) 法人、自然人;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对该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c、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d、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抵(质)押物明细可能与相关部门实际登记信息不一致;抵押物及质押物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无效、减少、灭失、毁损、追偿困难等权利瑕疵。
g、涉诉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担保物可能存在基于租赁、买卖等合同负有对第三方的义务、其他优先权人、被查封/扣押/没收、短少/不存在等情形;
i、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j、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文件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等陈述与保证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充分等情形,导致该债权可能不存在、无效、被撤销等风险。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转让方将标的资产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转让方有权选择对资产文件予以提存,竞买人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转让方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标的资产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转让方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资产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
十四、特别说明:
(一)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如有疑义,请及时与转让方联系,转让方享有对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二)附件所示的《债权转让合同》在与买受人实际签订时,以转让方最终确认为准,转让方对《债权转让合同》享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三)在竞价开始之前,转让方有权随时中止竞价程序,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买标的资产展示期限届满即视为竞买人已查阅,对竞买标的资产的风险和瑕疵全部知悉,将来不得就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抗辩。
(五)如本公告与《债权转让合同》文本存在差别,则以有利于转让方的方向理解和解释。
(六)本公告仅 (略) 置有效, (略) 置失败未成交,则转让方所做的表述、声明均不生效,包括竞买人在内的任何第三方均不得以此公告内容作为依据对抗转让方。
(七)基准日后,原债权银行依据生效文书,对上述资产包中重 (略) 的项目保证人“ (略)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4年7月8日冻结 (略) 银行账户,并于2024年7月29日完成执行扣划,扣划金额共计:760,#。
(八)自基准日2024年4月20日起,因管理、处置和维护标的资产而收回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归受让方所有;因管理、处置和维护标的资产而产生的风险、义务和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基准日之后已发生需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为230.#。
咨询电话:023-#
联系地址: (略) (略) 金融城3号T1栋24层
华润 (略)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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