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粮仓南路22号8号楼1单元29层2905号
郑州市惠济区粮仓南路22号8号楼1单元29层2905号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25日10时至2024年1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略) 上(“ (略) ”www.gpai.net户名: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22号8号楼1单元29层2905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42.52㎡]的房产。
第二条 拍卖价格信息: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7000元。
第三条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限购说明:根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限购政策影响,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 (略) 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自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9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第五条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在此次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 (略) (略) 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 特别提示:
(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若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4)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 (略) 理。其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 (略) 联系。
第八条 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三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第九条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第十条 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垫缴后,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 (略) 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人名称为原产权人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本院不负责户籍迁出迁入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第十一条注意事项,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 (略) 理。
第十二条 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卖标的物页面)交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 (略) 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本拍卖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方)冻结的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第十三条 司法拍卖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spm=a213w.*.a214dqe.54.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
第十四条 拍卖竞 (略) 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月10日22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润华支行,账号:*5425)。缴纳尾款后 (略) (联系电话:0371-*)如需办理贷款手续,请务必于指定的尾款交纳期限之前交纳,如无法如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院严禁全体工作人员 (略) 或个人收取手续费、中介费等任何费用;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 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 (略) 、拍卖辅助机构及个人参与本次拍卖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关于拍品详情请仔细阅读《标的物情况调查表》,如有疑 (略)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71-*
(略) 客服专线:400-820-3720
看房电话: 0371-*
看房时间:2024年12月18日 下午3点-4点
带看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收费行为请如实举报。特别提示:带看人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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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略) (略) (略) 定于2024年12月25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2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略) 上“ (略) ”(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类型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差价等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 (略) 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18日1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 (略) 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1月1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润华支行,账号:*5425),并在2025年1月17日前( (略) 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本院不负责户籍迁出迁入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或 (略) 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
法院咨询电话:037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略) (略) (略) 22号8号楼1单元29层2905号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闫**名下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土地用途 | 成套住宅/出让 |
业务细项 | 商品房售给个人 | |
租赁情况 | 截止发布公告之日起 (略) 提交的相关租赁合同,竞买人须自行核实相关情况 | |
抵押情况 | 有 | |
钥 匙 | 有 | |
配套情况 | 以实际看样为准 | |
权利限制情况 | 1、 (略) 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 拍卖对象: (略) (略) (略) 22号8号楼1单元29层2905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42.52㎡]的房产,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住宅用地(使用终止日期2065年1月3日),房屋总层数36层(地上层数34、地下层数2),所在层数29层,建成年份:2020年,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2.不动产权证号:豫(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3.评估价(工商和 (略) 络询价结果的平均值):*元。 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物品及装饰装修。 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成交后税费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垫缴后,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 (略) 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人名称为原产权人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4、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交税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 (略) 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资费, (略) 对拍卖 (略) 置。 5、 (略) 是否有相关限购政策,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竞买人应仔细阅读《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 6、本院不负责户籍迁出迁入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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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25日10时至2024年1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略) 上(“ (略) ”www.gpai.net户名: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22号8号楼1单元29层2905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42.52㎡]的房产。
第二条 拍卖价格信息: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7000元。
第三条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限购说明:根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限购政策影响,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 (略) 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自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9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第五条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在此次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 (略) (略) 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 特别提示:
(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若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4)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 (略) 理。其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 (略) 联系。
第八条 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三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第九条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第十条 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垫缴后,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 (略) 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人名称为原产权人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本院不负责户籍迁出迁入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第十一条注意事项,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 (略) 理。
第十二条 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卖标的物页面)交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 (略) 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本拍卖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方)冻结的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第十三条 司法拍卖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spm=a213w.*.a214dqe.54.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
第十四条 拍卖竞 (略) 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月10日22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润华支行,账号:*5425)。缴纳尾款后 (略) (联系电话:0371-*)如需办理贷款手续,请务必于指定的尾款交纳期限之前交纳,如无法如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院严禁全体工作人员 (略) 或个人收取手续费、中介费等任何费用;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 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 (略) 、拍卖辅助机构及个人参与本次拍卖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关于拍品详情请仔细阅读《标的物情况调查表》,如有疑 (略)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71-*
(略) 客服专线:400-820-3720
看房电话: 0371-*
看房时间:2024年12月18日 下午3点-4点
带看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收费行为请如实举报。特别提示:带看人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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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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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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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定于2024年12月25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2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略) 上“ (略) ”(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类型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差价等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 (略) 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18日1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 (略) 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1月1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润华支行,账号:*5425),并在2025年1月17日前( (略) 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本院不负责户籍迁出迁入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或 (略) 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
法院咨询电话:037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略) (略) (略) 22号8号楼1单元29层2905号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闫**名下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土地用途 | 成套住宅/出让 |
业务细项 | 商品房售给个人 | |
租赁情况 | 截止发布公告之日起 (略) 提交的相关租赁合同,竞买人须自行核实相关情况 | |
抵押情况 | 有 | |
钥 匙 | 有 | |
配套情况 | 以实际看样为准 | |
权利限制情况 | 1、 (略) 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 拍卖对象: (略) (略) (略) 22号8号楼1单元29层2905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42.52㎡]的房产,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住宅用地(使用终止日期2065年1月3日),房屋总层数36层(地上层数34、地下层数2),所在层数29层,建成年份:2020年,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2.不动产权证号:豫(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3.评估价(工商和 (略) 络询价结果的平均值):*元。 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物品及装饰装修。 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成交后税费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垫缴后,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 (略) 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人名称为原产权人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4、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交税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 (略) 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资费, (略) 对拍卖 (略) 置。 5、 (略) 是否有相关限购政策,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竞买人应仔细阅读《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 6、本院不负责户籍迁出迁入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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