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水文局上游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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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水文局上游局招租公告

长江委水文局上游局招租公告

来源: (略) 时间:2024-12-18 编辑:黄新月

经长江水利委 (略) 长江上游水文水 (略) (以下简称: (略) )研究决定, (略) 所辖房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概况

Screenshot-59f0d2e5-187b-4c53-bd9c-d5d3979d8042.png

二、招租声明

1、承租者在报价前仔细了解所承租房屋的规划用途及标的的现状、瑕疵及租用合同签订年限。

2、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在承租房屋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扰乱社会的行为。

3、承租单位法人(或个人)及所在工作人员,不得有刑事、治安、信誉及其他不良记录。

4、承租人在报价时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投标作废。

5、房屋租金按年交纳,承租人在与 (略) 签订房租合同,生效后3日内一次性交完第一年房屋租金。第二年的房租必须在第一年到期后的前一个月一次性交纳。

6、招租成功签订意向合同, (略) 办理出租请示,待上级批复同意出租后,合同正式生效。如未取得批复,合同作废。

三、承租人报名需准备的相关材料及费用交纳方式

1、采取自由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7日。报名时报名人需向 (略) 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如果是企事业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盖章后的复印件,同时缴纳人民币1000元承租保证金,并将缴款回执单打印作为报名材料一起提交。

2、提交的相关资料及报价函请快递到如下地址及收件人:

地址: (略) (略) (略) 410号

单位:长江 (略)

收件人:周老师

电话:(略)

3、承租保证金转到以下账户

账 户:长江水利委 (略) 长江上游水文水 (略)

账 号:(略)

开户行:中国银 (略) 口支行

四、招租流程

1、承租人于2024年12月27日前将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交纳的报名保证金证明及房屋租用报价函用快递的方式寄到相关 (略) ,且报名有效。

2、业主单位招租小组人员于报名截止一个月内对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及综合评比打分,综合评定考虑的主要因素为:租用房屋用途、房屋租金、房屋租金递增率、承租人信誉等。

3、通过评审后, (略) 告知报名人员评审结果,如果评审通过则在一个月内签订房屋出租意向合同。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所缴纳的报名费。

4、承租人签订意向合同后,业主单位办理出租请示,待上级批复同意出租后,出租合同正式生效。如未取得批复,出租意向合同作废。

五、报名咨询联系人

周老师,电话(略)

长江委 (略) 综合事业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承租报价函.docx



责任编辑:杨杰
关闭

信息来源:http://**_75_(略).html

长江委水文局上游局招租公告

来源: (略) 时间:2024-12-18 编辑:黄新月

经长江水利委 (略) 长江上游水文水 (略) (以下简称: (略) )研究决定, (略) 所辖房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概况

Screenshot-59f0d2e5-187b-4c53-bd9c-d5d3979d8042.png

二、招租声明

1、承租者在报价前仔细了解所承租房屋的规划用途及标的的现状、瑕疵及租用合同签订年限。

2、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在承租房屋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扰乱社会的行为。

3、承租单位法人(或个人)及所在工作人员,不得有刑事、治安、信誉及其他不良记录。

4、承租人在报价时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投标作废。

5、房屋租金按年交纳,承租人在与 (略) 签订房租合同,生效后3日内一次性交完第一年房屋租金。第二年的房租必须在第一年到期后的前一个月一次性交纳。

6、招租成功签订意向合同, (略) 办理出租请示,待上级批复同意出租后,合同正式生效。如未取得批复,合同作废。

三、承租人报名需准备的相关材料及费用交纳方式

1、采取自由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7日。报名时报名人需向 (略) 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如果是企事业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盖章后的复印件,同时缴纳人民币1000元承租保证金,并将缴款回执单打印作为报名材料一起提交。

2、提交的相关资料及报价函请快递到如下地址及收件人:

地址: (略) (略) (略) 410号

单位:长江 (略)

收件人:周老师

电话:(略)

3、承租保证金转到以下账户

账 户:长江水利委 (略) 长江上游水文水 (略)

账 号:(略)

开户行:中国银 (略) 口支行

四、招租流程

1、承租人于2024年12月27日前将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交纳的报名保证金证明及房屋租用报价函用快递的方式寄到相关 (略) ,且报名有效。

2、业主单位招租小组人员于报名截止一个月内对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及综合评比打分,综合评定考虑的主要因素为:租用房屋用途、房屋租金、房屋租金递增率、承租人信誉等。

3、通过评审后, (略) 告知报名人员评审结果,如果评审通过则在一个月内签订房屋出租意向合同。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所缴纳的报名费。

4、承租人签订意向合同后,业主单位办理出租请示,待上级批复同意出租后,出租合同正式生效。如未取得批复,出租意向合同作废。

五、报名咨询联系人

周老师,电话(略)

长江委 (略) 综合事业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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