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七里镇昆仑花园1号楼2单元402室房产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略) 七里镇昆仑花园1号楼2单元402室房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FC#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31 17: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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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略) 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一)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2.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在满足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条件前提下可采用按揭贷款方式,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低于成交总额20%的首期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转让方式 |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转让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向受让方移交标的,移交时限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在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移交;采用贷款方式的受让方在银行发放贷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移交。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判断是否具备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条件,有贷款需求的意向受让方还需自行了解银行信贷及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判断是否满足相关贷款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 (略) 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后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到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6.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7.采用贷款方式付款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付清首期价款后的10日内,自行向贷款受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按要求提交办理贷款所需的相关手续。若贷款受理机构对受让方的贷款申请和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审查未合格的,或在规定时间内受让方不予配合或不提供相关手续等其他自身原因致使贷款申请未获得批准的,或贷款金额不足以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须在收到贷款受理机构通知后的10日内向 (略) 付清所有成交价款,逾期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转让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理转移登记的时限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在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用按揭贷款方式的受让方在付清首期全部价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 9.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办理转让标的移交、转移登记、贷款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0.转让标的成交后的不动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证载为准;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与转让公告、产权交易合同所载面积或实际测量面积出现差异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款。 11.转让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暖、气、物业等及其他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在办理水、电、暖、气等相关事项的入户或转移登记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2.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13.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4.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交 易 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踏勘转让标的(节假日除外)。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纳金额8.#元,交纳截止时间为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竞得转让标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联系 | 报名咨询联系人 | 陈经理# 闫经理# 0937-# |
现场踏勘联系人 | 魏经理#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略) 20号金地标大厦4楼 | |
其 他 | 1. (略) 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项目名称 | (略) 七里镇昆仑花园1号楼2单元402室房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FC#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31 17: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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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略) 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一)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2.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在满足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条件前提下可采用按揭贷款方式,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低于成交总额20%的首期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转让方式 |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转让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向受让方移交标的,移交时限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在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移交;采用贷款方式的受让方在银行发放贷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移交。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判断是否具备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条件,有贷款需求的意向受让方还需自行了解银行信贷及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判断是否满足相关贷款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 (略) 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后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到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6.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7.采用贷款方式付款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付清首期价款后的10日内,自行向贷款受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按要求提交办理贷款所需的相关手续。若贷款受理机构对受让方的贷款申请和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审查未合格的,或在规定时间内受让方不予配合或不提供相关手续等其他自身原因致使贷款申请未获得批准的,或贷款金额不足以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须在收到贷款受理机构通知后的10日内向 (略) 付清所有成交价款,逾期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转让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理转移登记的时限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在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用按揭贷款方式的受让方在付清首期全部价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 9.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办理转让标的移交、转移登记、贷款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0.转让标的成交后的不动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证载为准;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与转让公告、产权交易合同所载面积或实际测量面积出现差异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款。 11.转让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暖、气、物业等及其他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在办理水、电、暖、气等相关事项的入户或转移登记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2.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13.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4.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交 易 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踏勘转让标的(节假日除外)。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纳金额8.#元,交纳截止时间为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竞得转让标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联系 | 报名咨询联系人 | 陈经理# 闫经理# 0937-# |
现场踏勘联系人 | 魏经理#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略) 20号金地标大厦4楼 | |
其 他 | 1. (略) 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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