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吨/年原始煤矿产能指标转让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 #吨/年原始煤矿产能指标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概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关闭退出原始产能(万吨/年) | 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 | 折算后产能指标 | 标的转让底价 (万元)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
1 | #吨/年原始煤矿产能置换指标 | #吨/年 | 200% | #吨/年 | 8280.000 | 500.00 | ||
特别告知 | 1.转让方对递交至甘肃省产权 (略) (略) (简称“ (略) ”)有关交易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次转让标的数量、状况、参考指标折算比例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核实,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查阅指标转让方的交易申请材料,充分尽调,审慎决策, (略) 不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数量、指标折算比例等)进行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国家产能指标置换政策与相关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晓,并自行承担因指标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风险及后果。 | |||||||
2.如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其已完全知悉标的全部情况。 | ||||||||
3.如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价款等要求与转让方以及 (略) 签订相关受让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额交易价款,经转让方催告后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转让标的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 ||||||||
4.意向受让方须是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其承担。 | ||||||||
交易条件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需一次性将全额交易价款支付至 (略) 指定的结算账户中,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 | |||||||
2.须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 ||||||||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尽调本次转让的煤炭产能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略) 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转让公告内容,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公告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 |||||||
2.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递交报名材料。 | ||||||||
3.受让方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依据公告内容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 | ||||||||
4.受让方在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额交易价款(保证金转为等额的交易价款)支付至 (略) 指定结算账户。 | ||||||||
5.交易价款划转方式:本项目价款按两期划转,划转比例分别为交易总价款的80%、20%,具体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为准。 | ||||||||
6.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不存在重复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不存在虚假交易的情形。 | ||||||||
7.产能指标的具体数量及折算比例以国家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 ||||||||
8.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各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缴纳。 | ||||||||
交易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2.18 至 2024.12.2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 (略) 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 |||||||
1.主体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意向受让方信息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政府主管部门对意向受让方申请煤矿产能核增或新建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 ||||||||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意向受让方信息登记表。 | ||||||||
保 (略) 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元,截止时间2024.12.20 ,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甘肃省产权 (略) (略) 开 户 行:兰州银行天成支行 账 号:1012 9200 0278 706 银行联号:3138 2101 4023 | |||||||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 (略) 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 ||||||||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的。 (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4)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 (略) 损失的。 (5)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6)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7)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报名资料下载 | 意向受让方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报名资料。 | |||||||
联系方式 | 项目负责人 | 裴经理 | ||||||
联系电话 | # | |||||||
报名邮箱 | *@*q.com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87号中广大厦8楼 |
项目名称 | #吨/年原始煤矿产能指标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概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关闭退出原始产能(万吨/年) | 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 | 折算后产能指标 | 标的转让底价 (万元)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
1 | #吨/年原始煤矿产能置换指标 | #吨/年 | 200% | #吨/年 | 8280.000 | 500.00 | ||
特别告知 | 1.转让方对递交至甘肃省产权 (略) (略) (简称“ (略) ”)有关交易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次转让标的数量、状况、参考指标折算比例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核实,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查阅指标转让方的交易申请材料,充分尽调,审慎决策, (略) 不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数量、指标折算比例等)进行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国家产能指标置换政策与相关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晓,并自行承担因指标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风险及后果。 | |||||||
2.如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其已完全知悉标的全部情况。 | ||||||||
3.如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价款等要求与转让方以及 (略) 签订相关受让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额交易价款,经转让方催告后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转让标的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 ||||||||
4.意向受让方须是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其承担。 | ||||||||
交易条件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需一次性将全额交易价款支付至 (略) 指定的结算账户中,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 | |||||||
2.须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 ||||||||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尽调本次转让的煤炭产能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略) 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转让公告内容,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公告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 |||||||
2.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递交报名材料。 | ||||||||
3.受让方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依据公告内容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 | ||||||||
4.受让方在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额交易价款(保证金转为等额的交易价款)支付至 (略) 指定结算账户。 | ||||||||
5.交易价款划转方式:本项目价款按两期划转,划转比例分别为交易总价款的80%、20%,具体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为准。 | ||||||||
6.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不存在重复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不存在虚假交易的情形。 | ||||||||
7.产能指标的具体数量及折算比例以国家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 ||||||||
8.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各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缴纳。 | ||||||||
交易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2.18 至 2024.12.2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 (略) 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 |||||||
1.主体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意向受让方信息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政府主管部门对意向受让方申请煤矿产能核增或新建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 ||||||||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意向受让方信息登记表。 | ||||||||
保 (略) 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元,截止时间2024.12.20 ,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甘肃省产权 (略) (略) 开 户 行:兰州银行天成支行 账 号:1012 9200 0278 706 银行联号:3138 2101 4023 | |||||||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 (略) 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 ||||||||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的。 (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4)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 (略) 损失的。 (5)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6)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7)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报名资料下载 | 意向受让方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报名资料。 | |||||||
联系方式 | 项目负责人 | 裴经理 | ||||||
联系电话 | # | |||||||
报名邮箱 | *@*q.com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87号中广大厦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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