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交易方式 1、公告期限内,如只征集到1家意向承租方,则该承租方按出租底价直接协议成交;如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意向承租方,通过综合评审打分,得分最高者为最终承租方。如采取综合评审方式进行,由专家对承租方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时间提交参评文件)。 2、报名及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 (1)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截止前通过E交易报名(须上传《承租申请书》)并按照系统发送的账号交纳#元响应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2)意向承租方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参评文件(参评文件格式从报名手续中下载),参评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下午14:00时; (3)参评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产权 (略) 2楼开标室; (4)意向承租方逾期送达的参评文件,招租方将予以拒收。 二、其他要求: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现场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了解水、电、暖、消防、附属设施设备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招租方将按 (略) 置保证金。 2、押金支付: (1)交纳时间:《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将承租押金交纳至招租方指定银行账户(不计息)。 (2)押金金额:#元 (3)押金形式:现金。如最终承租方不能按公告要求交纳押金的,则视为承租方放弃承租,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租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已交纳保证金数额的,最终承租方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押金期限: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3、 最终承租方须在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出租方收到首年度租金后2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5、对承租房屋的使用要求:房屋可以经营一般性商品及服务,承租方不得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非正规场所,如“黄赌毒”、网吧、酒吧、酒店(招待所)、KTV、台球厅等噪音及环境污染不适合在学校周边经营的项目。 不可经营餐饮服务;所有承租人在经营过程及生活中均不得使用液化气瓶、煤油炉、酒精炉等可燃灶具,只允许使用电器类设备。如意向承租方经营五金土产,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并向出租方备案;禁止经营电动车销售及维修相关业务; 6、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装修、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不得出现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房屋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9、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讯、收视、 (略) 、卫生、物业管理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0、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1、承租方保证租赁期间守法合规使用,不利用所租赁的标的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和行为产生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和负责,与招租方无关。标的承租人承租后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用途合理使用该房产。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产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2、承租相关其它内容详见择优文件,承租相关其它条件及各方权、责、利等内容以招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招租公告》中公示、披露的其他情况、条件中披露的其他条件等内容须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承租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标的房产租赁期间如因政府征收、征用、出卖、开发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终止的,则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同时招租方保留根据自身需要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房产的权利,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上述情形租赁合同终止的,承租方需无条件搬出并交还该房产,招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费用及其他损失,当年已缴纳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期限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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