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批废旧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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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批废旧资产转让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AH(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 桐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批废旧资产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5.8356
    挂牌日期 2024-12-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31
    资产概述
    1.转让标的为 (略) 交通警察大队一批废旧资产,主要为车牌、空调、显示屏等。标的详情参见《 (略) (略) 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废旧物资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天源字[2024]资评报第TC067号)及本公告附件《评估明细表》。
    2.现场勘查负责人:王海乐;联系人电话:(略),意向受让方现场勘查须提前电话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
  • 标的资产信息
    闲置物资设备
    标的状态 闲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2-18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整体转让。标的交付数量、类型和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不能保证标的数量、类型的准确性,且不能保证标的配套完整,受让方受让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且不因此而调整成交价格或产权交易费用。
    2.本项目转让方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或收据。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略)元(不计息)。受让方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全部转让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开始进行标的交接,双方签订《资产交接确认书》即为资产交接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4.资产交接日后标的保管、运输及清场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受让方须自资产交接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工作并经转让方确认合格后,由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向受让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现场勘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前必须对标的进行现场勘查,对标的现状、环保和回收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进行全面了解,并与转让方签订《现场勘查确认单》。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 (略) 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现场勘查确认单》;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产权交易合同》的。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2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交通警察大队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2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99W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现场勘查确认单.docx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略)-805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AH(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 桐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批废旧资产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5.8356
    挂牌日期 2024-12-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31
    资产概述
    1.转让标的为 (略) 交通警察大队一批废旧资产,主要为车牌、空调、显示屏等。标的详情参见《 (略) (略) 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废旧物资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天源字[2024]资评报第TC067号)及本公告附件《评估明细表》。
    2.现场勘查负责人:王海乐;联系人电话:(略),意向受让方现场勘查须提前电话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
  • 标的资产信息
    闲置物资设备
    标的状态 闲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2-18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整体转让。标的交付数量、类型和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不能保证标的数量、类型的准确性,且不能保证标的配套完整,受让方受让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且不因此而调整成交价格或产权交易费用。
    2.本项目转让方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或收据。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略)元(不计息)。受让方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全部转让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开始进行标的交接,双方签订《资产交接确认书》即为资产交接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4.资产交接日后标的保管、运输及清场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受让方须自资产交接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工作并经转让方确认合格后,由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向受让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现场勘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前必须对标的进行现场勘查,对标的现状、环保和回收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进行全面了解,并与转让方签订《现场勘查确认单》。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 (略) 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现场勘查确认单》;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产权交易合同》的。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2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交通警察大队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2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99W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现场勘查确认单.docx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略)-805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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