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红政采交告土字号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红政采交告土字号
宗地编号: | HGT-22-05-01 | 宗地总面积: | *.8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红河大道南侧(高家寨东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8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8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54.*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75 | |||
起始价: | 4273.*元 | 加价幅度: | 17.*万元 |
宗地编号: | HGT-22-05 | 宗地总面积: | *.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红河大道南侧(高家寨东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8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0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2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79 | |||
起始价: | 6123.*元 | 加价幅度: | 2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 (略) 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购买,申请人可以单独也可联合申请。同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只能进行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竞买人,报名名称与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 到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室(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0室, (略) (略) (略) 交叉口)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 到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室(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0室, (略) (略) (略) 交叉口)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8日 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08日 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1月10日 09时00分在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室(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0室, (略) (略) (略) 交叉口)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建筑高度: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均为<54米,都要满足机场净空要求,且须取得机杨净空高度批复方为有效;2、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3、宗地开发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政策;4、绿地率: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均为≥35%其中绿地面积的25%需临街设置;5、成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否则 (略) 理;6、规划条件的其他指标要求详见两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附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室(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0室, (略) (略) (略) 交叉口)
联 系 人:钱女士、陈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话:0873-*
开户单位:红河哈尼族彝 (略)
开户银行: (略) 红河分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HGT-22-05-01 | 宗地总面积: | *.8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红河大道南侧(高家寨东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8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8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54.*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75 | |||
起始价: | 4273.*元 | 加价幅度: | 17.*万元 |
宗地编号: | HGT-22-05 | 宗地总面积: | *.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红河大道南侧(高家寨东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8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0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2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79 | |||
起始价: | 6123.*元 | 加价幅度: | 2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 (略) 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购买,申请人可以单独也可联合申请。同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只能进行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竞买人,报名名称与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 到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室(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0室, (略) (略) (略) 交叉口)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 到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室(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0室, (略) (略) (略) 交叉口)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8日 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08日 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1月10日 09时00分在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室(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0室, (略) (略) (略) 交叉口)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建筑高度: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均为<54米,都要满足机场净空要求,且须取得机杨净空高度批复方为有效;2、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3、宗地开发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政策;4、绿地率: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均为≥35%其中绿地面积的25%需临街设置;5、成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否则 (略) 理;6、规划条件的其他指标要求详见两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附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室(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0室, (略) (略) (略) 交叉口)
联 系 人:钱女士、陈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话:0873-*
开户单位:红河哈尼族彝 (略)
开户银行: (略) 红河分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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