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海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代管位于滨海区五宗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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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海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代管位于滨海区五宗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潍坊 (略) 代管位 (略) 五宗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略) (略)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BH-2024-0055

二、项目名称:潍坊 (略) 代管位 (略) 五宗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略).png

上述盐田(卤库)的相关资产明细表详见挂牌交易公告附件3,明细表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

重要声明:

1、上述资产出租面 (略) 、沟壑及不可利用面积等,承租方可根据出租范围(以测绘图为准)自行确定实际利用面积,实际使用面积的大小不影响成交价。

2、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一次性缴纳塑苫费:1号标的20.(略)元;2号标的13.(略)元;3号标的22.(略)元;4号标的12.(略)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设有过渡期优先承租权。享有“过渡期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方如有继续租赁意向,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自 (略) (略) 网站注册账号并报名该项目,并于2024年12月31日17时前,向出租方提交纸质申请(模板详见挂牌文件第五部分)及相关材料(公司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上一个租期的租赁合同原件;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及上一个租期的租赁合同原件),进行“过渡期优先承租权”资格预审,审核通过后由出租方统一汇总申请 (略) ,设置“过渡期优先承租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报审核材料或审核未通过的,则与普通意向承租方享有同等权利。

注:本项目“过渡期优先承租权”是指在同等条件(同等报价)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成交)的权利。如普通意向承租方报价高于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方,则“优先承租权”失效。

五、申购须知

1、凡符合意向承租方条件且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3 (略) (略) 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意向承租 (略) (略) 网站选择“ (略) 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略)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5年1月3日17时前交纳竞买 (略) 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从注册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账户缴纳,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从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列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成交后不予认可*),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并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进行竞买资格确认(注:未进行竞买保证金查询或未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将不能进入竞价页面)。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标的展示时间详见挂牌文件第四部分标的展示时间明细表;标的位置示意图(仅用于标识标的大概位置)详见挂牌交易公告附件2,联系电话:(略)韩经理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1号标的2025年1月6日上午9:00-9:30;

2号标的2025年1月6日上午9:30-10:00;

3号标的2025年1月6日上午11:00-11:30;

4号标的2025年1月6日下午14:00-14:30;

5号标的2025年1月6日下午14:30-15:00;

每个标的竞价时间为30分钟,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略) (略) 官网

九、其他相关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全面阅读本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标的相关权属文件)并认可本项目挂牌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公告展示时间应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 (略) 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报名登记即视为认可本项目出租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若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退还出租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摘牌(竞价)成交,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山东潍坊 (略) 签署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接出租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租赁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三年总成交价的10%)、塑苫费、资产评估费(详见挂牌文件第七部分)等相关费用,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或缴清上述款项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后续两年租赁价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按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如承租方逾期未支付,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本次挂牌竞价的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三年使用权,正式租赁期限以成交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项目租赁到期须再次公开竞价。

4、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租赁用途仅用于原盐生产,承租方不得转租或以任何形式将盐田、卤库交由第三方使用,不准私自改建、扩建、改变用途(如因客观因素需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应按相关规定经出租方书面批准同意)。未经出租方同意进行改建、扩建、改变用途或转租、将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交由第三方使用等,(略)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承租方已交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且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5、承租方自行负 (略) 域使用期间相关工作(包括但 (略) 、安全、维稳、信访、环保等)。在日常经营使用时,严禁违规经营,严禁超 (略) 域范围,如发现承租方有违规经营、超 (略) 域范围等经营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已交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须依法赔偿。

6、租赁期间事项声明:

(1)水、电及卤水供应:出租方不负责水电来源及卤水供应,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2)盐田、卤库及所有设施:盐田、卤库及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安全生产:生产期间,加强安全管理,若发生设备或人员等各种事故,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因管理不善造成人员伤亡导致工人到上级部门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承租方已交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7、租赁期满事项声明:

(1)承租方必须保持该盐田、卤库及所有设施的完好,做到沟道畅通,砖护池堰整齐无倒塌,原有盐田面积及塑苫不减少,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池底坚硬平滑,池内卤水数量、卤度均按照正常生产逐级排布,不得私自外泄和外卖,如出租方发现上述情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出租方付款通知后5日内补足差额。

(2)承租方履约保证金自合同到期,双方办理完交接手续且承租方无任何违约或应付款时带息全额返还。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对盐田、卤库租赁期间进行的任何投资、投入、改造、改善、添附、增设、所 (略) 等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出租方不予以任何补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应当在10日内撤出场地,逾期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

(5)租赁期内,出租方有权随时检查盐田、卤库及相关设施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承租方违反本文件、租赁合同、其它法律规定,或承租方对盐田(卤库)的使用可能导致盐田(卤库)出现任何损害,或承租方在盐田(卤库)内进行任何违法行为,出租方均有权要求承租方立时整改或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任何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由于以上情况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还须承担赔偿。

8、若 (略) 政策安排调整、项目建设及其它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变 (略) 域规划,政府主 (略) 域资产重组导 (略) 域的土地拆迁征用、土地发生权属、性质变化等相关因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已交纳的租金按比例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带息全额返还。其他费用不退,租赁双方损失自负,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36-(略) (略)

公司地址: (略) (略) (略) 中段

山东潍坊 (略)

2024年12月20日



潍坊 (略) 代管位 (略) 五宗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pdf

附件2:标的位置示意图(仅用于标识标的大概位置)(2).pdf

附件3:五宗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明细表(本表仅供参考).xls


潍坊 (略) 代管位 (略) 五宗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略) (略)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BH-2024-0055

二、项目名称:潍坊 (略) 代管位 (略) 五宗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略).png

上述盐田(卤库)的相关资产明细表详见挂牌交易公告附件3,明细表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

重要声明:

1、上述资产出租面 (略) 、沟壑及不可利用面积等,承租方可根据出租范围(以测绘图为准)自行确定实际利用面积,实际使用面积的大小不影响成交价。

2、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一次性缴纳塑苫费:1号标的20.(略)元;2号标的13.(略)元;3号标的22.(略)元;4号标的12.(略)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设有过渡期优先承租权。享有“过渡期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方如有继续租赁意向,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自 (略) (略) 网站注册账号并报名该项目,并于2024年12月31日17时前,向出租方提交纸质申请(模板详见挂牌文件第五部分)及相关材料(公司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上一个租期的租赁合同原件;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及上一个租期的租赁合同原件),进行“过渡期优先承租权”资格预审,审核通过后由出租方统一汇总申请 (略) ,设置“过渡期优先承租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报审核材料或审核未通过的,则与普通意向承租方享有同等权利。

注:本项目“过渡期优先承租权”是指在同等条件(同等报价)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成交)的权利。如普通意向承租方报价高于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方,则“优先承租权”失效。

五、申购须知

1、凡符合意向承租方条件且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3 (略) (略) 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意向承租 (略) (略) 网站选择“ (略) 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略)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5年1月3日17时前交纳竞买 (略) 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从注册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账户缴纳,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从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列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成交后不予认可*),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并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进行竞买资格确认(注:未进行竞买保证金查询或未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将不能进入竞价页面)。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标的展示时间详见挂牌文件第四部分标的展示时间明细表;标的位置示意图(仅用于标识标的大概位置)详见挂牌交易公告附件2,联系电话:(略)韩经理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1号标的2025年1月6日上午9:00-9:30;

2号标的2025年1月6日上午9:30-10:00;

3号标的2025年1月6日上午11:00-11:30;

4号标的2025年1月6日下午14:00-14:30;

5号标的2025年1月6日下午14:30-15:00;

每个标的竞价时间为30分钟,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略) (略) 官网

九、其他相关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全面阅读本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标的相关权属文件)并认可本项目挂牌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公告展示时间应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 (略) 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报名登记即视为认可本项目出租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若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退还出租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摘牌(竞价)成交,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山东潍坊 (略) 签署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接出租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租赁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三年总成交价的10%)、塑苫费、资产评估费(详见挂牌文件第七部分)等相关费用,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或缴清上述款项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后续两年租赁价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按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如承租方逾期未支付,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本次挂牌竞价的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三年使用权,正式租赁期限以成交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项目租赁到期须再次公开竞价。

4、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租赁用途仅用于原盐生产,承租方不得转租或以任何形式将盐田、卤库交由第三方使用,不准私自改建、扩建、改变用途(如因客观因素需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应按相关规定经出租方书面批准同意)。未经出租方同意进行改建、扩建、改变用途或转租、将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交由第三方使用等,(略)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承租方已交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且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5、承租方自行负 (略) 域使用期间相关工作(包括但 (略) 、安全、维稳、信访、环保等)。在日常经营使用时,严禁违规经营,严禁超 (略) 域范围,如发现承租方有违规经营、超 (略) 域范围等经营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已交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须依法赔偿。

6、租赁期间事项声明:

(1)水、电及卤水供应:出租方不负责水电来源及卤水供应,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2)盐田、卤库及所有设施:盐田、卤库及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安全生产:生产期间,加强安全管理,若发生设备或人员等各种事故,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因管理不善造成人员伤亡导致工人到上级部门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承租方已交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7、租赁期满事项声明:

(1)承租方必须保持该盐田、卤库及所有设施的完好,做到沟道畅通,砖护池堰整齐无倒塌,原有盐田面积及塑苫不减少,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池底坚硬平滑,池内卤水数量、卤度均按照正常生产逐级排布,不得私自外泄和外卖,如出租方发现上述情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出租方付款通知后5日内补足差额。

(2)承租方履约保证金自合同到期,双方办理完交接手续且承租方无任何违约或应付款时带息全额返还。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对盐田、卤库租赁期间进行的任何投资、投入、改造、改善、添附、增设、所 (略) 等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出租方不予以任何补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应当在10日内撤出场地,逾期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

(5)租赁期内,出租方有权随时检查盐田、卤库及相关设施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承租方违反本文件、租赁合同、其它法律规定,或承租方对盐田(卤库)的使用可能导致盐田(卤库)出现任何损害,或承租方在盐田(卤库)内进行任何违法行为,出租方均有权要求承租方立时整改或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任何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由于以上情况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还须承担赔偿。

8、若 (略) 政策安排调整、项目建设及其它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变 (略) 域规划,政府主 (略) 域资产重组导 (略) 域的土地拆迁征用、土地发生权属、性质变化等相关因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已交纳的租金按比例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带息全额返还。其他费用不退,租赁双方损失自负,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36-(略) (略)

公司地址: (略) (略) (略) 中段

山东潍坊 (略)

2024年12月20日



潍坊 (略) 代管位 (略) 五宗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pdf

附件2:标的位置示意图(仅用于标识标的大概位置)(2).pdf

附件3:五宗盐田(卤库)及相关资产明细表(本表仅供参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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