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陈乡大赖村土地招租重发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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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陈乡大赖村土地招租重发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胡陈乡大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胡陈乡大赖村土地招租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标的内容:土地面积约210亩。

2、项目用途要求:农业种植,其中桃地已恢复的100亩土地只可种单年生作物,桃地未恢复的110亩土地可种多年生作物。

3、承包期限:十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十五年止。

4、承包底价:360元/亩·年。

5、竞标方式:投标人需要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函,否则将拒绝投标,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标人,不得弃标(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 (略) 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略)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略) 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三、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胡陈乡大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现金,报名时提交)

3、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后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四、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地址:宁海县胡陈乡大赖村老年活动中心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6:00时。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非法人本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4、报名联系人:顾伟建 联系电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00时,逾期递交投标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宁海 (略) 开标室

注: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与开标,如非本人,需提供授权书,否则取消竞标资格;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缴纳所有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且将土地恢复原状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或承包期满未将土地恢复原状,视作违约,即扣除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由招标人决定)。

七、承包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年,分##期付款,第1-5期按中标价支付,第6-10期按中标价上涨50元/亩·年支付,第11-15期按中标价上涨100元/亩·年支付,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付款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期承包款,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后续十四期承包款于合同签订日期前两个月付清。如逾期支付承包款,经招标人多次催缴无效,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竞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固定设施,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 (略) 置。

八、合同期满后 (略) 置

1、承包人在生产过程中建造的一切不动产基础设施,合同期满后以上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招标人,合同期满后承包人交出承包权时必须保证土地的使用现状,不得破坏。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将满期间故意破坏不动产基础设施的话,承包人必须按当时破坏的价值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2、承包人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因为生产需要争取到的国家资金扶持归承包人所有,但有国家补助的设施设备在合同期满后归招标人所有,承包人不得破坏及带走。

九、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十、标的勘察时间

投标人在竞价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及风险,应亲自实地踏勘,未实地踏勘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成交即表示投标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自行踏勘,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竞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从我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网站下载竞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

十二、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的同时,应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提交200元的报名费(不退)。

2、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仟#佰元由中标人当场支付。

3、在承包期限内,如遇招标人需要工程建设或上级政府对该土地进行政策性的变动(征用或动用土地),则收回承包权,承包期提前终止,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所造成不能种植的则按上级政府部门相关政策 (略) 理,但承包人仅享有其中当年农作物损失补偿费,其它补偿费归招标人所有。

4、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竞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 (略) 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海县胡陈乡大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 宁海县胡陈乡大赖村

联系人: 叶苏君

联系电话: #

招标机构名称:浙江德方兴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 (略) 135号4楼

联系人:陈伟霖

联系电话/传真: 0574-#


招标公告

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胡陈乡大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胡陈乡大赖村土地招租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标的内容:土地面积约210亩。

2、项目用途要求:农业种植,其中桃地已恢复的100亩土地只可种单年生作物,桃地未恢复的110亩土地可种多年生作物。

3、承包期限:十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十五年止。

4、承包底价:360元/亩·年。

5、竞标方式:投标人需要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函,否则将拒绝投标,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标人,不得弃标(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 (略) 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略)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略) 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三、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胡陈乡大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现金,报名时提交)

3、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后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四、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地址:宁海县胡陈乡大赖村老年活动中心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6:00时。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非法人本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4、报名联系人:顾伟建 联系电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00时,逾期递交投标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宁海 (略) 开标室

注: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与开标,如非本人,需提供授权书,否则取消竞标资格;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缴纳所有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且将土地恢复原状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或承包期满未将土地恢复原状,视作违约,即扣除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由招标人决定)。

七、承包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年,分##期付款,第1-5期按中标价支付,第6-10期按中标价上涨50元/亩·年支付,第11-15期按中标价上涨100元/亩·年支付,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付款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期承包款,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后续十四期承包款于合同签订日期前两个月付清。如逾期支付承包款,经招标人多次催缴无效,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竞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固定设施,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 (略) 置。

八、合同期满后 (略) 置

1、承包人在生产过程中建造的一切不动产基础设施,合同期满后以上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招标人,合同期满后承包人交出承包权时必须保证土地的使用现状,不得破坏。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将满期间故意破坏不动产基础设施的话,承包人必须按当时破坏的价值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2、承包人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因为生产需要争取到的国家资金扶持归承包人所有,但有国家补助的设施设备在合同期满后归招标人所有,承包人不得破坏及带走。

九、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十、标的勘察时间

投标人在竞价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及风险,应亲自实地踏勘,未实地踏勘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成交即表示投标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自行踏勘,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竞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从我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网站下载竞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

十二、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的同时,应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提交200元的报名费(不退)。

2、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仟#佰元由中标人当场支付。

3、在承包期限内,如遇招标人需要工程建设或上级政府对该土地进行政策性的变动(征用或动用土地),则收回承包权,承包期提前终止,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所造成不能种植的则按上级政府部门相关政策 (略) 理,但承包人仅享有其中当年农作物损失补偿费,其它补偿费归招标人所有。

4、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竞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 (略) 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海县胡陈乡大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 宁海县胡陈乡大赖村

联系人: 叶苏君

联系电话: #

招标机构名称:浙江德方兴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 (略) 135号4楼

联系人:陈伟霖

联系电话/传真: 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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