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龙洞街龙洞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龙洞迎福北商业楼用地合作建设--电子竞投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1 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4﹞1802号
(略) (略) 龙洞街龙洞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委托,定于2025-01-10 10: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 (略) (略) 龙洞街龙洞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龙洞迎福北商业楼用地合作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龙洞经济联社交﹝2024﹞0152号)进行公开竞投,本 (略) 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 (略) 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竞投 (略) 市属、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资源性资产
(二)资产地址: (略) (略) 龙洞街道龙洞村东土名“木槎布”
(三)资产面积:*.63平方米
(四)资产用途: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
(五)资产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
(1)暂未取得项目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划拨决定书》
(2)项目用地共三块:
A.已于2023年7月18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43号)》【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地上总用地面积9012.12平方米,农用地5565.54平方米(林地5565.5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446.58平方米】、《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98号)》【总用地面积9012.12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6704.21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2307.91平方米,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76平方米】
B.项目用地已于2023年7月27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59号)》【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地上总用地面积2572.27平方米,农用地1119.37平方米(林地1119.3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452.9平方米】、《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107号)》【总用地面积2572.27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672.28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899.99平方米,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677.83平方米】
C.项目用地已于2023年7月27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60号)》【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地上总用地面积*.24平方米,农用地5009平方米(林地5009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6202.24平方米】、《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108号)》【总用地面积*.24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7793.27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2281.96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1136.01平方米,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89平方米】。
(产权现状详细情况见附件)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50元/月/平方米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1元/月/平方米
3、每次最高加价金额:5元/月/平方米
4、交易竞投保证金为¥*元(大写:*佰万元整)。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及本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
注:(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2)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
(3)报名的最后一天,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交易保证 (略) 上报名;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5)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合作期限:40年,自2025-08-01起至2065-07-31止;
(三)项目开发要求
1、项目可行性报告: 无
2、整体建设规划设计方案: 无
3、投资概算: 无
4、本项目已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交易底价。项目评估结果为 按总用地面积50元/月/平方米计算资产使用费。
5、建设要求:拟建物业按规划审批最终结果要求建设,建成物业不得出售、抵押或质押。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3平方米(现可建地上面积约*.48平方米,实际规划条件以政府部门批复的为准,另外须按照规划条件和车位控制要求配建车位,最终以规划报建、验收为准)。
6、本项目已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43号)》、《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98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59号)》、《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107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60号)》、《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108号)》。本项目暂未办理规划、报建、建筑许可证等证照、手续,所有后续证照、手续均由合作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项目业主单位给予合理的、必要的协助,交易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7、合作方全权负责办理土地及该项目的所有方案、手续及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建设的前期用地手续、立项、规划、报建、环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整体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施工许可、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办理全部物业集体土地不动产权、合作期限内的经营管理等),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建设的前期报建费用、开发建设费用、房产证办证税费、装修装饰费用、水、电、气、管网、消防设施建设费等),并向项目业主单位交纳资产使用费。合作方须依法依规进行建设、报建等,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合作方承担。
8、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图纸由合作方确定,合作方不得擅自修改经政府规划或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后的设计和施工图纸;若合作方需要变更施工图设计内容的,应当报送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9、项目业主单位应于双方签订《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作建设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合作方移交项目业主单位目前拥有的关于该项目的资料。双方签订《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作建设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之日视为合同成立,当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成就则视为合同生效:
(1)合作合同签订之日起满六个月生效;
(2)本项目第一个施工许可证颁发、且合作方向项目业主单位发出通知正式进场之日起生效。该生效条件不得迟于合同签订满六个月后的次日,即超过六个月则按第一种情形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后生效前一个月内合作方有权进入场地实施建设前期工作(注:在此期间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合作方承担),合同生效的当日合作方书面通知项目业主单位移交土地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接手续。土地使用权按现状交付(现状:项目业主单位已完成项目用地上盖物的拆除)。
10、双方确定项目合作期限为 40 年,包含报建及建设期限 2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11、建筑物权益分享方案:项目业主单位拥有本项目土地和项目建筑物(地上、地下)的所有权。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对项目建筑物(地上、地下)享有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合作方按月支付资产使用费。
12、作方应严格依法依规负责出资和经营,未经项目业主单位书面同意,合作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将合同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将合同的全部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更不能存在以租代售的行为。
13、如合作方需要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 (略) 承继合作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的,需取得项目业主单位书面同意且合作 (略) 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为前提。( (略) 是 (略) 或合作方控股股东控股51% (略) )
(四)合作方式
1、本项目的合作方式为项目业主单位提供位于 (略) (略) 龙洞街道龙洞村东土名“木槎布”,总用地面积约*.63平方米 (项目地块地址、面积)的使用权;合作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进行项目合作建设,合作期限为 40 年(报建及建设期限: 2 年,经营期限: 38 年),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全面经营该项目,项目建成后由合作方统一对外管理经营。项目业主单位拥有本项目土地和项目建筑物(地上、地下)的所有权;合作方对项目建筑物(地上、地下)享有合作期限内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对于一切经营管理风险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2、合作关系期满或解除时,项目土地及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不可移动、不可拆卸的设施设备,公共配套设施,嵌入式设施以及包括水、电、气、管网、消防等设施等在内的一切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全部归项目业主单位所有。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合作方依法确定的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须具备一级或以上资质,本项目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且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2、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该项目建成且验收合格后,其中不低于三万平方米的物业需定向给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略) 区)使用,相关建设规划与合作事宜,由合作方负责与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另行协商。合作方需在合同成立后一个月内与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略) 区)签订合作意向书。如合作方未在期限内与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略) 区)签订合作意向书,视为合作方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的《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作建设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未生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项目业主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合作方,合作方于5个工作日内返还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的该项目所有资料。
3、合作方需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相关证件延期、项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房产证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税费,项目业主单位给予必要、合理的协助。合作方无法取得相关证照、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等的责任均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合作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拖欠资产使用费等,否则视为合作方严重违约,项目业主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合作方的违约责任。
4、合作方负责自备资金、自行办理相关建设与运营手续,自行建设,自行负责经营与管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建设的前期报建费用、开发建设费用、房产证办证税费、装修装饰费用、水、电、气、管网、消防设施建设费等)。合作方必须按照规划审批最终结果要求和本文件第二部分第三条第五点的建设要求进行建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土地规划的要求。
5、合作方应向项目业主单位缴纳地上构建筑物及青苗补偿费*元(大写:*仟*佰**万元整),该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为合同生效后且合作方收到项目业主单位收据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作方付款前,项目业主单位向合作方开具对应 (略) 农村财务专用收据。合作方支付该笔费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但如因项目业主单位根本性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合作方因支付该笔费用形成的损失,由项目业主单位按照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合作方须保证积极施工,尽量在建设期内完成施工。如自场地交付之日起三年内没有动工,或者四年内建设进度低于60%,或者六年内未能100%完工的,则视为合作方根本违约,项目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6、项目业主单位已经完成项目用地上盖物的拆除工作。合作方在进场施工前,应当将施工方案、图纸提交项目业主单位备案。
7、若国家、政府需要征收、征用该项目全部或部分土地,该项目用地的土地补偿款全部归项目业主单位所有,停产停业补偿、搬迁费等补偿费用均归合作方所有。关于建筑物补偿、设施设备补偿费用,合作方可获得的补偿计算方式为:其投资建设的房屋、设施设备可获得的补偿总额X剩余合同年限/40。以建筑物补偿举例:发生须收回土地情形时合作方剩余合同年限为五年,则建筑物补偿总额的35/40归项目业主单位,5/40归合作方,以此类推。除上述补偿费用之外政府行政部门因征收、征用、拆迁或旧村改造而支付的关于建筑物的其他补偿、赔偿、奖励款项,均归合作方所有,相应土地补偿、赔偿、奖励的部分归项目业主单位所有。
8、项目建成后,合作方自行负责项目的运营,承担运营过程中的所有商业风险和安全生产经营,在按约支付资产使用费后享有运营收益。但是,合作方不得将建筑物用于超过合作开发合同有效期的出租或出让居住权。
9、如合作方擅自违规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或实施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实现开发目的(如无法竣工验收、办理产权证件等),或项目业主单位权益严重受损,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项目业主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合作方的根本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如因合作方违约造成项目业主单位损失,项目业主单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送达费、鉴定费、评估费、担保费等均由合作方承担。
11、因合作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合作方均应当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60日内撤场腾空、无偿向项目业主单位交回项目用地及地上地下一切建筑物、构筑物,不可移动、不可拆卸的设施设备,公共配套设施,嵌入式设施以及包括水、电、气、管网、消防设施在内的一切附属设施(如有),合作方不得破坏场地在合同解除时的现状,如致使场地发生损害,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合作方承担。
12、资产使用费的标准及注意事项:
(1)项目建设期2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建设期内项目业主单位不收取资产使用费。
(2)建设期满后(下称“经营期”)的资产使用费:按照第一期资产使用费的含税单价为人民币50元/月/平方米(大写:**元整)(以成交价为准),以总用地面积*.63平方米计算。双方依法确定纳税主体,除本交易文件特别约定外,各付各税。资产使用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资产占用费,占资产使用费的70%,另一部分为管理费,占资产使用费的30%。
(3)房产税依据现行《穗地税发(2002)192号文》计算,如税收计算方法出现重大变化,则双方应另行协商。对于房产税未来征收的不确定性,合作方建造房屋投入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当建造房屋投入的资金总额超出5亿元的部分而相应增加的房产税由合作方承担房产税差额补足的责任,同时如果国家税法或相关税收政策对房产税的税率调节而高于现行税率所产生的增加值,合作方负责承担房产税差额补足的责任。
(4)资产使用费从经营期第3年(即合同期第5年)开始递增,每3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一期资产使用费的6%,从经营期第21年(即合同期第23年)开始,在第20年的资产使用费的基础上递增,每5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一期资产使用费的6%。
(5)资产使用费按月支付。
13、无论合作方办理相关手续或施工进度如何,合作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向项目业主单位支付资产使用费。逾期超过2个月未全额支付资产使用费视为严重违约,项目业主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作合同,收回合作用地。地上及地下一切建筑物、构筑物,不可移动、不可拆卸的设施设备,公共配套设施,嵌入式设施以及包括水、电、气、管网、消防设施在内的一切附属设施,则无偿归项目业主单位所有。
14、项目合作期满,合作开发合同自行终止,项目业主单位无偿收回项目土地、项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合作方如有意向租用,须重新参与竞投。
15、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佰万元整),竞投成功后,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佰万元整)将转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合作方无违约情形或需扣减保证金的情形的,项目业主单位无息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至合作方指定账户。
16、竞投人成功竞得的,若未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略) 服务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位单签订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 (略) 理。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12-19至2025-01-08
(二)报名时间:竞投人可于2024-12-20至2025-01-0 (略) (略) (略) 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竞投】模块,选择本 (略) 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项目资质要求相符的完整资料,点击保存并提交报名,待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流程。
(三) (略) 注册的竞投人, (略) (略) (略) 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 (略) 上注册资料填写,待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四)竞投开始时间:2025-01-10 10:00(项目竞投出价初始时长为60分钟,接受竞投人在项目竞投页面按照自然递增价出价或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五)竞投人资格审核
竞投人需在报名界面中正确填写转账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料,等待审核,并在报名时间内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前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进行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后,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资料:
1、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竞投人须提供工商登记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用以证明 (略) 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
(2)竞投人须提 (略) 市属、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竞投人公章。
(六)竞得人交易确认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需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略) 服务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略) 服务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 (略) 理。竞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需携带相关资料如下:
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 (略) 展示窗口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纪检监察联络站成员组成。
五、详细内容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 (略) (略) (略) 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入本项目交易公告页面,点击页面左下方的《交易文件》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 (略) (略) 龙洞街龙洞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自编3号
联 系 人:樊倩玉
联 系 电 话:*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6楼( (略) (略) 13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020-*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1 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4﹞1802号
(略) (略) 龙洞街龙洞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委托,定于2025-01-10 10: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 (略) (略) 龙洞街龙洞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龙洞迎福北商业楼用地合作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龙洞经济联社交﹝2024﹞0152号)进行公开竞投,本 (略) 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 (略) 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竞投 (略) 市属、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资源性资产
(二)资产地址: (略) (略) 龙洞街道龙洞村东土名“木槎布”
(三)资产面积:*.63平方米
(四)资产用途: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
(五)资产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
(1)暂未取得项目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划拨决定书》
(2)项目用地共三块:
A.已于2023年7月18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43号)》【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地上总用地面积9012.12平方米,农用地5565.54平方米(林地5565.5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446.58平方米】、《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98号)》【总用地面积9012.12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6704.21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2307.91平方米,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76平方米】
B.项目用地已于2023年7月27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59号)》【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地上总用地面积2572.27平方米,农用地1119.37平方米(林地1119.3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452.9平方米】、《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107号)》【总用地面积2572.27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672.28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899.99平方米,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677.83平方米】
C.项目用地已于2023年7月27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60号)》【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地上总用地面积*.24平方米,农用地5009平方米(林地5009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6202.24平方米】、《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108号)》【总用地面积*.24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7793.27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2281.96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1136.01平方米,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89平方米】。
(产权现状详细情况见附件)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50元/月/平方米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1元/月/平方米
3、每次最高加价金额:5元/月/平方米
4、交易竞投保证金为¥*元(大写:*佰万元整)。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及本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
注:(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2)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
(3)报名的最后一天,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交易保证 (略) 上报名;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5)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合作期限:40年,自2025-08-01起至2065-07-31止;
(三)项目开发要求
1、项目可行性报告: 无
2、整体建设规划设计方案: 无
3、投资概算: 无
4、本项目已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交易底价。项目评估结果为 按总用地面积50元/月/平方米计算资产使用费。
5、建设要求:拟建物业按规划审批最终结果要求建设,建成物业不得出售、抵押或质押。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3平方米(现可建地上面积约*.48平方米,实际规划条件以政府部门批复的为准,另外须按照规划条件和车位控制要求配建车位,最终以规划报建、验收为准)。
6、本项目已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43号)》、《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98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59号)》、《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107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60号)》、《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108号)》。本项目暂未办理规划、报建、建筑许可证等证照、手续,所有后续证照、手续均由合作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项目业主单位给予合理的、必要的协助,交易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7、合作方全权负责办理土地及该项目的所有方案、手续及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建设的前期用地手续、立项、规划、报建、环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整体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施工许可、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办理全部物业集体土地不动产权、合作期限内的经营管理等),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建设的前期报建费用、开发建设费用、房产证办证税费、装修装饰费用、水、电、气、管网、消防设施建设费等),并向项目业主单位交纳资产使用费。合作方须依法依规进行建设、报建等,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合作方承担。
8、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图纸由合作方确定,合作方不得擅自修改经政府规划或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后的设计和施工图纸;若合作方需要变更施工图设计内容的,应当报送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9、项目业主单位应于双方签订《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作建设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合作方移交项目业主单位目前拥有的关于该项目的资料。双方签订《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作建设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之日视为合同成立,当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成就则视为合同生效:
(1)合作合同签订之日起满六个月生效;
(2)本项目第一个施工许可证颁发、且合作方向项目业主单位发出通知正式进场之日起生效。该生效条件不得迟于合同签订满六个月后的次日,即超过六个月则按第一种情形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后生效前一个月内合作方有权进入场地实施建设前期工作(注:在此期间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合作方承担),合同生效的当日合作方书面通知项目业主单位移交土地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接手续。土地使用权按现状交付(现状:项目业主单位已完成项目用地上盖物的拆除)。
10、双方确定项目合作期限为 40 年,包含报建及建设期限 2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11、建筑物权益分享方案:项目业主单位拥有本项目土地和项目建筑物(地上、地下)的所有权。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对项目建筑物(地上、地下)享有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合作方按月支付资产使用费。
12、作方应严格依法依规负责出资和经营,未经项目业主单位书面同意,合作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将合同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将合同的全部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更不能存在以租代售的行为。
13、如合作方需要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 (略) 承继合作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的,需取得项目业主单位书面同意且合作 (略) 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为前提。( (略) 是 (略) 或合作方控股股东控股51% (略) )
(四)合作方式
1、本项目的合作方式为项目业主单位提供位于 (略) (略) 龙洞街道龙洞村东土名“木槎布”,总用地面积约*.63平方米 (项目地块地址、面积)的使用权;合作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进行项目合作建设,合作期限为 40 年(报建及建设期限: 2 年,经营期限: 38 年),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全面经营该项目,项目建成后由合作方统一对外管理经营。项目业主单位拥有本项目土地和项目建筑物(地上、地下)的所有权;合作方对项目建筑物(地上、地下)享有合作期限内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对于一切经营管理风险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2、合作关系期满或解除时,项目土地及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不可移动、不可拆卸的设施设备,公共配套设施,嵌入式设施以及包括水、电、气、管网、消防等设施等在内的一切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全部归项目业主单位所有。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合作方依法确定的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须具备一级或以上资质,本项目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且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2、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该项目建成且验收合格后,其中不低于三万平方米的物业需定向给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略) 区)使用,相关建设规划与合作事宜,由合作方负责与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另行协商。合作方需在合同成立后一个月内与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略) 区)签订合作意向书。如合作方未在期限内与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略) 区)签订合作意向书,视为合作方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的《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作建设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未生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项目业主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合作方,合作方于5个工作日内返还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的该项目所有资料。
3、合作方需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相关证件延期、项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房产证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税费,项目业主单位给予必要、合理的协助。合作方无法取得相关证照、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等的责任均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合作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拖欠资产使用费等,否则视为合作方严重违约,项目业主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合作方的违约责任。
4、合作方负责自备资金、自行办理相关建设与运营手续,自行建设,自行负责经营与管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建设的前期报建费用、开发建设费用、房产证办证税费、装修装饰费用、水、电、气、管网、消防设施建设费等)。合作方必须按照规划审批最终结果要求和本文件第二部分第三条第五点的建设要求进行建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土地规划的要求。
5、合作方应向项目业主单位缴纳地上构建筑物及青苗补偿费*元(大写:*仟*佰**万元整),该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为合同生效后且合作方收到项目业主单位收据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作方付款前,项目业主单位向合作方开具对应 (略) 农村财务专用收据。合作方支付该笔费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但如因项目业主单位根本性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合作方因支付该笔费用形成的损失,由项目业主单位按照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合作方须保证积极施工,尽量在建设期内完成施工。如自场地交付之日起三年内没有动工,或者四年内建设进度低于60%,或者六年内未能100%完工的,则视为合作方根本违约,项目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6、项目业主单位已经完成项目用地上盖物的拆除工作。合作方在进场施工前,应当将施工方案、图纸提交项目业主单位备案。
7、若国家、政府需要征收、征用该项目全部或部分土地,该项目用地的土地补偿款全部归项目业主单位所有,停产停业补偿、搬迁费等补偿费用均归合作方所有。关于建筑物补偿、设施设备补偿费用,合作方可获得的补偿计算方式为:其投资建设的房屋、设施设备可获得的补偿总额X剩余合同年限/40。以建筑物补偿举例:发生须收回土地情形时合作方剩余合同年限为五年,则建筑物补偿总额的35/40归项目业主单位,5/40归合作方,以此类推。除上述补偿费用之外政府行政部门因征收、征用、拆迁或旧村改造而支付的关于建筑物的其他补偿、赔偿、奖励款项,均归合作方所有,相应土地补偿、赔偿、奖励的部分归项目业主单位所有。
8、项目建成后,合作方自行负责项目的运营,承担运营过程中的所有商业风险和安全生产经营,在按约支付资产使用费后享有运营收益。但是,合作方不得将建筑物用于超过合作开发合同有效期的出租或出让居住权。
9、如合作方擅自违规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或实施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实现开发目的(如无法竣工验收、办理产权证件等),或项目业主单位权益严重受损,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项目业主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合作方的根本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如因合作方违约造成项目业主单位损失,项目业主单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送达费、鉴定费、评估费、担保费等均由合作方承担。
11、因合作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合作方均应当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60日内撤场腾空、无偿向项目业主单位交回项目用地及地上地下一切建筑物、构筑物,不可移动、不可拆卸的设施设备,公共配套设施,嵌入式设施以及包括水、电、气、管网、消防设施在内的一切附属设施(如有),合作方不得破坏场地在合同解除时的现状,如致使场地发生损害,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合作方承担。
12、资产使用费的标准及注意事项:
(1)项目建设期2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建设期内项目业主单位不收取资产使用费。
(2)建设期满后(下称“经营期”)的资产使用费:按照第一期资产使用费的含税单价为人民币50元/月/平方米(大写:**元整)(以成交价为准),以总用地面积*.63平方米计算。双方依法确定纳税主体,除本交易文件特别约定外,各付各税。资产使用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资产占用费,占资产使用费的70%,另一部分为管理费,占资产使用费的30%。
(3)房产税依据现行《穗地税发(2002)192号文》计算,如税收计算方法出现重大变化,则双方应另行协商。对于房产税未来征收的不确定性,合作方建造房屋投入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当建造房屋投入的资金总额超出5亿元的部分而相应增加的房产税由合作方承担房产税差额补足的责任,同时如果国家税法或相关税收政策对房产税的税率调节而高于现行税率所产生的增加值,合作方负责承担房产税差额补足的责任。
(4)资产使用费从经营期第3年(即合同期第5年)开始递增,每3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一期资产使用费的6%,从经营期第21年(即合同期第23年)开始,在第20年的资产使用费的基础上递增,每5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一期资产使用费的6%。
(5)资产使用费按月支付。
13、无论合作方办理相关手续或施工进度如何,合作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向项目业主单位支付资产使用费。逾期超过2个月未全额支付资产使用费视为严重违约,项目业主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作合同,收回合作用地。地上及地下一切建筑物、构筑物,不可移动、不可拆卸的设施设备,公共配套设施,嵌入式设施以及包括水、电、气、管网、消防设施在内的一切附属设施,则无偿归项目业主单位所有。
14、项目合作期满,合作开发合同自行终止,项目业主单位无偿收回项目土地、项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合作方如有意向租用,须重新参与竞投。
15、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佰万元整),竞投成功后,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佰万元整)将转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合作方无违约情形或需扣减保证金的情形的,项目业主单位无息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至合作方指定账户。
16、竞投人成功竞得的,若未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略) 服务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位单签订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 (略) 理。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12-19至2025-01-08
(二)报名时间:竞投人可于2024-12-20至2025-01-0 (略) (略) (略) 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竞投】模块,选择本 (略) 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项目资质要求相符的完整资料,点击保存并提交报名,待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流程。
(三) (略) 注册的竞投人, (略) (略) (略) 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 (略) 上注册资料填写,待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四)竞投开始时间:2025-01-10 10:00(项目竞投出价初始时长为60分钟,接受竞投人在项目竞投页面按照自然递增价出价或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五)竞投人资格审核
竞投人需在报名界面中正确填写转账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料,等待审核,并在报名时间内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前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进行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后,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资料:
1、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竞投人须提供工商登记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用以证明 (略) 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
(2)竞投人须提 (略) 市属、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竞投人公章。
(六)竞得人交易确认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需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略) 服务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略) 服务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 (略) 理。竞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需携带相关资料如下:
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 (略) 展示窗口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纪检监察联络站成员组成。
五、详细内容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 (略) (略) (略) 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入本项目交易公告页面,点击页面左下方的《交易文件》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 (略) (略) 龙洞街龙洞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自编3号
联 系 人:樊倩玉
联 系 电 话:*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6楼( (略) (略) 13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020-*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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