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一层等6宗非居住用房两年租赁权
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一层等6宗非居住用房两年租赁权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业态 | 建筑面积约(㎡) | 年租金底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租期(年) | 产权情况 | 免租期(含) | 招租公告期 |
1 | 永嘉县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一层 | 非居住 | 2511.68 | 75.3504 | 18.8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2 | 永嘉县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二层 | 非居住 | 1540.74 | 24.0355 | 6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3 | 永嘉县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三层 | 非居住 | 2527.38 | 39.4271 | 9.9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4 | 永嘉县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四层 | 非居住 | 1402.13 | 21.8732 | 5.5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5 | 永嘉县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五层 | 非居住 | 824.58 | 12.8635 | 3.2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6 | 永嘉县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六层 | 非居住 | 824.58 | 12.8635 | 3.2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二、承租人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其最大股东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略) 场 (略) 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为准);
3、意向承租人需要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披露项目当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为不合格)
4、 (略) 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中国执行 (略) 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意向方须提 (略) 站截图)。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公有产权租赁合同》, 租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标的租期2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不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四舍五入取千位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 (略) 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 (略) (略) (略) 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
(略)
温州联合 (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业态 | 建筑面积约(㎡) | 年租金底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租期(年) | 产权情况 | 免租期(含) | 招租公告期 |
1 | 永嘉县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一层 | 非居住 | 2511.68 | 75.3504 | 18.8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2 | 永嘉县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二层 | 非居住 | 1540.74 | 24.0355 | 6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3 | 永嘉县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三层 | 非居住 | 2527.38 | 39.4271 | 9.9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4 | 永嘉县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四层 | 非居住 | 1402.13 | 21.8732 | 5.5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5 | 永嘉县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五层 | 非居住 | 824.58 | 12.8635 | 3.2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6 | 永嘉县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六层 | 非居住 | 824.58 | 12.8635 | 3.2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二、承租人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其最大股东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略) 场 (略) 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为准);
3、意向承租人需要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披露项目当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为不合格)
4、 (略) 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中国执行 (略) 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意向方须提 (略) 站截图)。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公有产权租赁合同》, 租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标的租期2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不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四舍五入取千位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 (略) 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 (略) (略) (略) 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
(略)
温州联合 (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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