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号中天大厦605、607、608室房产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号中天大厦605、607、608室房产 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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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号中天大厦605、607、608室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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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 (略) (略) 1号中天大厦605、607、608室 | ||
面积 | 334.77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出租用途 | 办公楼 | 特色 | 交通便利,创业首选 |
标的占用情况 | 占用 | 占用情况 | 原租赁期内 |
原租赁合同到期日 | 2024-12-31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证编号 | 津(2023)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 | 免租期限 | 无 |
标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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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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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华 (略) (略) 6号(存在多址信息)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略)364 |
挂牌价 | 26.(略)万元 | 租赁期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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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26.(略)万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本项目年租金26.(略)万元,租期1年,合计租金26.(略)万元。 | ||
支付方式 | 季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否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无 | ||
保 (略) 理 | 无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权利人未表态 |
是否进场结算 | 否 |
基本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标的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已完成对该出租标的的实地踏勘,且认可该标的资产现状,同意以该标的资产现状承租。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须现场查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承租后因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后果。参与报名的意向承租方均视同已完成实地查看,确认并认可标的使用现状及本项目所公示全部内容,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出租方不予接待。(看房联系人:赵振超,联系电话:(略)) 3、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内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向天津产权提交相关材料,按照规定办理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为合格意向承租方。 4、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出租;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5、最终承租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首期租金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6、 天津产权在确认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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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2、注册资本不低于(略)元人民币。 3、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等相关经营资质(以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为准)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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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略)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略)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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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号中天大厦605、607、608室房产 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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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号中天大厦605、607、608室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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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 (略) (略) 1号中天大厦605、607、608室 | ||
面积 | 334.77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出租用途 | 办公楼 | 特色 | 交通便利,创业首选 |
标的占用情况 | 占用 | 占用情况 | 原租赁期内 |
原租赁合同到期日 | 2024-12-31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证编号 | 津(2023)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 | 免租期限 | 无 |
标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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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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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华 (略) (略) 6号(存在多址信息)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略)364 |
挂牌价 | 26.(略)万元 | 租赁期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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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26.(略)万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本项目年租金26.(略)万元,租期1年,合计租金26.(略)万元。 | ||
支付方式 | 季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否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无 | ||
保 (略) 理 | 无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权利人未表态 |
是否进场结算 | 否 |
基本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标的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已完成对该出租标的的实地踏勘,且认可该标的资产现状,同意以该标的资产现状承租。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须现场查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承租后因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后果。参与报名的意向承租方均视同已完成实地查看,确认并认可标的使用现状及本项目所公示全部内容,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出租方不予接待。(看房联系人:赵振超,联系电话:(略)) 3、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内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向天津产权提交相关材料,按照规定办理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为合格意向承租方。 4、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出租;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5、最终承租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首期租金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6、 天津产权在确认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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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2、注册资本不低于(略)元人民币。 3、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等相关经营资质(以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为准)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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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略)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略)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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