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302号辽宁省高速公路本溪分公司一批废旧物资检斤转让项目
2024年第2302号辽宁省高速公路本溪分公司一批废旧物资检斤转让项目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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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LN2024DF(略) | 监测编号 | GR2024DL(略) |
标的名称 | (2024年第2302号)辽宁省高速公路本溪分公司一批废旧物资检斤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万元/吨) | 0.(略) |
公告日期 | 2024-12-11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12-24 |
现场展示时间 |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 | ||
网络竞价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14:00;网络竞价的加价幅度:人民币0.(略)元及其整数倍。) | ||
统一展示时间 | (1、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2月20日9:00。 2、意向受让方须委派工作人员在2024年12月20日9:00统一在本溪高速口集合,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公章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迟到不候,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经理,电话(略)。 3、现场踏勘结束后,《现场踏勘确认函》交予转让方盖章确认,并自行取回并妥善保管,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交,该《现场踏勘确认函》为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要件之一,未经转让方盖章确认,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登记。 4、每家意向受让方最多委派1名工作人员进厂踏勘,每1名工作人员仅能代表1位意向受让方参与踏勘。 现场踏勘时,意向受让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应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爬,以免磕碰、刮伤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若出现磕碰、刮伤或人身安全事故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名称 | 辽宁 (略) 一批废旧物资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详细信息 | 1、本项目标的资产为辽宁 (略) 一批废旧物资,共计20项,标的资产检 (略) 置,其中:护栏板、护栏柱以及防撞柱等11项废旧物资转让底价(单价)为人民币0.(略)元/吨;挡盐板、标志牌以及铁井盖等8项废旧物资转让底价(单价)为人民币0.(略)元/吨;手动栏杆1项转让底价(单价)为人民币0.(略)元/吨。各项废旧物资数量、预估吨数、预估价值等信息详见《辽宁 (略) 一批废旧物资检斤转让项目:标的资产明细表》。 2、本项目挂牌公告所披露的人民币0.(略)元/吨,为护栏板、护栏柱以及防撞柱等11项废旧物资的转让底价(单价)。意向受让方在进行报 (略) 络竞价时,针对上述11项废旧物资的吨单价进行报价。对于其他项废旧物资的成交单价,将按照护栏板、护栏柱以及防撞柱等11项废旧物资成交单价的溢价率,同比例计算增值。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进行交易成本的核算。 3、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应依据各项标的资产的成交单价乘以其预估重量来计算并提前交纳预估交易价款。在资产交割过程中,转让方根据标的资产明细表中所列数量向受让方检斤交付,最终以其成交单价乘以其实际检斤重量来结算实际交易价款。实际交易价款与预估交易价款之间的差额将在资产交割后进行多 (略) 理。若标的资产的现场实际存放数量未能达到明细表所列数量,应以现场实际存放数量为准,受让方不得因未达到表列数量为由,要求转让方补交数量。若现场实际存放数量超过明细表所列数量,则以明细表所列数量为准,超出部分不再交付。 4、本项目检斤称重地点由转让方指定,检斤称重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 ||
资产信息 | |||
资产概述 | (2024年第2302号)辽宁省高速公路本溪分公司一批废旧物资检斤转让项目。 |
资产地图位置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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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LN2024DF(略) | 监测编号 | GR2024DL(略) |
标的名称 | (2024年第2302号)辽宁省高速公路本溪分公司一批废旧物资检斤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万元/吨) | 0.(略) |
公告日期 | 2024-12-11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12-24 |
现场展示时间 |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 | ||
网络竞价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14:00;网络竞价的加价幅度:人民币0.(略)元及其整数倍。) | ||
统一展示时间 | (1、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2月20日9:00。 2、意向受让方须委派工作人员在2024年12月20日9:00统一在本溪高速口集合,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公章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迟到不候,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经理,电话(略)。 3、现场踏勘结束后,《现场踏勘确认函》交予转让方盖章确认,并自行取回并妥善保管,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交,该《现场踏勘确认函》为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要件之一,未经转让方盖章确认,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登记。 4、每家意向受让方最多委派1名工作人员进厂踏勘,每1名工作人员仅能代表1位意向受让方参与踏勘。 现场踏勘时,意向受让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应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爬,以免磕碰、刮伤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若出现磕碰、刮伤或人身安全事故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名称 | 辽宁 (略) 一批废旧物资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详细信息 | 1、本项目标的资产为辽宁 (略) 一批废旧物资,共计20项,标的资产检 (略) 置,其中:护栏板、护栏柱以及防撞柱等11项废旧物资转让底价(单价)为人民币0.(略)元/吨;挡盐板、标志牌以及铁井盖等8项废旧物资转让底价(单价)为人民币0.(略)元/吨;手动栏杆1项转让底价(单价)为人民币0.(略)元/吨。各项废旧物资数量、预估吨数、预估价值等信息详见《辽宁 (略) 一批废旧物资检斤转让项目:标的资产明细表》。 2、本项目挂牌公告所披露的人民币0.(略)元/吨,为护栏板、护栏柱以及防撞柱等11项废旧物资的转让底价(单价)。意向受让方在进行报 (略) 络竞价时,针对上述11项废旧物资的吨单价进行报价。对于其他项废旧物资的成交单价,将按照护栏板、护栏柱以及防撞柱等11项废旧物资成交单价的溢价率,同比例计算增值。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进行交易成本的核算。 3、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应依据各项标的资产的成交单价乘以其预估重量来计算并提前交纳预估交易价款。在资产交割过程中,转让方根据标的资产明细表中所列数量向受让方检斤交付,最终以其成交单价乘以其实际检斤重量来结算实际交易价款。实际交易价款与预估交易价款之间的差额将在资产交割后进行多 (略) 理。若标的资产的现场实际存放数量未能达到明细表所列数量,应以现场实际存放数量为准,受让方不得因未达到表列数量为由,要求转让方补交数量。若现场实际存放数量超过明细表所列数量,则以明细表所列数量为准,超出部分不再交付。 4、本项目检斤称重地点由转让方指定,检斤称重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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