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娄双土告字号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双峰县永丰街道 (略) 、 (略)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300 | 建筑密度(%): | 20.000≤ 并且 ≤28.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82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 到 (略) (略) 405办公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04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 到 (略) (略) 405办公室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3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13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1月14日 10时0 (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双峰县湄水河 (略) C-04、C-05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双自然资条函[2023]32号)的要求实施。 (六)本次拍卖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405办公室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38-*
开户单位: (略) (略) 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开户账号:*9722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双峰县永丰街道 (略) 、 (略)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300 | 建筑密度(%): | 20.000≤ 并且 ≤28.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82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 到 (略) (略) 405办公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04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 到 (略) (略) 405办公室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3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13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1月14日 10时0 (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双峰县湄水河 (略) C-04、C-05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双自然资条函[2023]32号)的要求实施。 (六)本次拍卖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405办公室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38-*
开户单位: (略) (略) 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开户账号:*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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