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民安路205号-3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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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民安路205号-3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项目基本信息
交易标的名称 (略) (略) (略) 205号-3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租赁底价 16.(略)万元 项目编号 NB2024ZL(略)
保证金 (略)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挂牌时间 2024-12-20 至 2025-01-03 租期
业主 (略) (略)
项目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 浙江省- (略) (略) 类型 公房出租
特色 出租面积(平方米)
出租用途   租期开始时间
租期结束时间 租期
免租期 目前状态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2-20 挂牌截止时间 2025-01-03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③本项目无相应权证。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 (略) 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方后的5-7个工 (略) 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挂牌截止日下午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集中看样时间:挂牌期间内,如需看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预约王老师(略)。

③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上午10:00。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出租方案 1.租赁位置及面积: (略) (略) (略) 205号-3,租赁面积约为232平方米。 2.租期:3年。 3.租金政策:无免租期,租金不递增。 4.租赁用途:仅限商业使用,经营必须符合公序良俗,经营范围必须在合法经营许可范围之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油漆等易燃易爆及危化品,不得进行任何可能会产生噪声、污染的操作。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要求承租方自用,不得转让、转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或者共同使用该标的。5.其他费用: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合同期限内所产生的水电费和政府规定收取的其他费用。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评议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其他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略) 上报名 允许
竞价开始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  
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履约保证金 年租金的10%,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略)0055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 (略) (略) (略) 205-3号商业用房 (略) 浙江省-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205-3号 所属单位
管理单位 权属证明
面积(㎡) 资产概述 标的位于和丰创意-东岸里商圈东南侧,次级位置,商业繁荣度一般。距离地铁3号线明楼站约1.1公里,距在建6号线庆丰桥东站和7号线曙光站约五六百米,500米内公交站台大于5个, (略) 超过10条,交通便捷度较优。附近有曙光中学( (略) )、行知实验小学、明楼 (略) 卫生服务中心、三江购物(明楼店)、盒马鲜生、 (略) 场、市体育中心、财富中心、庆安会馆等,周边 (略) 较密集, (略) 、超市、银行等公共设施较齐全,完备度较优。临近学校与较成 (略) ,环境一般。标 (略) (略) (略) 205号曙光中学西南角综合楼内,该大楼为混合结构,位于总层数4层的第一层,于2000年左右建成,水、电、卫设施齐全,无电梯配置,一层层高约3.6米,套型较规则,布局一般。——摘自《评估报告》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老师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0574-(略)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901号 (略) 址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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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交易标的名称 (略) (略) (略) 205号-3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租赁底价 16.(略)万元 项目编号 NB2024ZL(略)
保证金 (略)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挂牌时间 2024-12-20 至 2025-01-03 租期
业主 (略) (略)
项目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 浙江省- (略) (略) 类型 公房出租
特色 出租面积(平方米)
出租用途   租期开始时间
租期结束时间 租期
免租期 目前状态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2-20 挂牌截止时间 2025-01-03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③本项目无相应权证。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 (略) 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方后的5-7个工 (略) 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挂牌截止日下午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集中看样时间:挂牌期间内,如需看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预约王老师(略)。

③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上午10:00。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出租方案 1.租赁位置及面积: (略) (略) (略) 205号-3,租赁面积约为232平方米。 2.租期:3年。 3.租金政策:无免租期,租金不递增。 4.租赁用途:仅限商业使用,经营必须符合公序良俗,经营范围必须在合法经营许可范围之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油漆等易燃易爆及危化品,不得进行任何可能会产生噪声、污染的操作。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要求承租方自用,不得转让、转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或者共同使用该标的。5.其他费用: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合同期限内所产生的水电费和政府规定收取的其他费用。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评议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其他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略) 上报名 允许
竞价开始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  
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履约保证金 年租金的10%,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略)0055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 (略) (略) (略) 205-3号商业用房 (略) 浙江省-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205-3号 所属单位
管理单位 权属证明
面积(㎡) 资产概述 标的位于和丰创意-东岸里商圈东南侧,次级位置,商业繁荣度一般。距离地铁3号线明楼站约1.1公里,距在建6号线庆丰桥东站和7号线曙光站约五六百米,500米内公交站台大于5个, (略) 超过10条,交通便捷度较优。附近有曙光中学( (略) )、行知实验小学、明楼 (略) 卫生服务中心、三江购物(明楼店)、盒马鲜生、 (略) 场、市体育中心、财富中心、庆安会馆等,周边 (略) 较密集, (略) 、超市、银行等公共设施较齐全,完备度较优。临近学校与较成 (略) ,环境一般。标 (略) (略) (略) 205号曙光中学西南角综合楼内,该大楼为混合结构,位于总层数4层的第一层,于2000年左右建成,水、电、卫设施齐全,无电梯配置,一层层高约3.6米,套型较规则,布局一般。——摘自《评估报告》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老师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0574-(略)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901号 (略) 址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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