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溪镇余车村综合大楼房屋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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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溪镇余车村综合大楼房屋招租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上溪镇余车村综合大楼房屋招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是否有保留价
    项目信息

    上溪镇余车村综合大楼房屋招租

    项目编号:

    N-JT*S111

    公告起始时间:

    2024-12-19

    公告截止时间:

    2024-12-26

    标的物基本情况:

    公开招租位于上溪镇余车村综合大楼房屋,共设1个标的,整体出租,房屋四至;东至园地,南至余茶英户、陈振文房屋,西至余大宗祠,北至园地,建筑面积合计约3142㎡。面积数据仅作参考,房屋以实地现状为准。

    租赁期限:5年(自《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租赁用途:经营性用房,经营项目须符合法律法规、地方规定,严禁经营有生态污染和噪音等项目。

    交易方式

    (略) 址:http://**

    在公告期内,须有二家或二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交易条件:

    1、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2、竞租人应遵守本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标的物权属

    上溪镇余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咨询电话: * 余先生

    交易起始价:

    第一年租金起始价为*元,不设保留价。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不变,自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年递增5%。租金 (略) 络竞价的起始价。

    竞租保证金

    * 元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报名流程

    1、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

    (略) 址: http://**

    浙交汇报名注册、竞价等咨询热线:400-696-3939(工作日8:30---20:30)

    意 (略) 址“浙交汇”或“浙交汇APP”线上完成注册个人账户及实名认证;法人报名须在个人实名认证成功后,添加企业认证。

    2、项目报名:

    登录浙交汇,找到意向项目标的,点击“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该项目报名材料(附件不超过50M),最后提交报名。

    3、保证金支付:

    在浙交汇保证金支付页面点击“确认付款”,完成支付。如账户余额不足,则须通过绑定的银行卡转账到项目保证金收款账户。资金到账后,在“个人中心-支付订单”找到待支付订单,点击“确认付款”,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银行卡预留手机号,须填写开卡时的手机号。

    4、报名资格确认:

    交易所会对意向竞价人的报名资格和保证金进行审核。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 (略) 报名提交、保证金交纳等手续,逾期无效。

    项目咨询电话:0579-*(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竞价时间

    (略) 址:http://**

    (1)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6日17:00开始。

    (2)延时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00开始自动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周期为3分钟,延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周期。

    成交确认:

    (略) 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竞得人须在成交款交款时间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与公章;

    (3)如委托代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交款项支付:

    竞得人须于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1月2日16:00前)付清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所服务费。

    履约保证金为*元,不计利息,自租赁到期承租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无纠纷后,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由出租方退回。

    服务费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3%收取。

    租金支付、

    合同签订

    及移交手续:

    1、租金支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年租金,以后每年依次类推。第二年起租金交纳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

    2、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移交手续办理:租赁双方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列的租赁起始日前以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其它事项:

    1、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本次招租房屋以现状出租,出租方不负责对房屋的维修工作。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承租方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的安全性。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3、在交款截止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在收齐款项(租金、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后将竞得人的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4、房屋使用用途若有特殊约定的,应按约定使用,并从事正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经营有生态污染项目,严禁堆危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承租户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 (略) 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5、本次招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承租方在竞租前应向相关部门详细了解相关证照的办理手续及相关规定。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6、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房屋内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7、房屋水、电安装及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维护年检等楼内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招租的房屋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房屋,不得挪作他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

    9、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10、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 (略) 络环境准时进入电脑端竞价系统(推荐使用电脑端竞价)。通过公共 (略) 络竞价的竞租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电脑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租人应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网络竞价的起 (略) 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11、若由于竞租 (略) 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12、交易所提醒竞租人 (略) 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竞价行为,均视为竞租人亲自办理,竞价与交易结果由竞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13、 (略) 系统发生不可抗力、停电、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网络异常、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因转让方/出租方、行政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报价活动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交易所有权中止/终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 (略) 络竞价,义乌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的成交结果以义乌产权交易所公告或通知为准。义乌产权交易所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各竞价人须服从安排,按时参与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14、本次项目由出租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产 (略) 站(http://**)、微信号ywcqjys、 (略) (略) 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租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 (略) 站及微信号、 (略) (略) 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租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租人随时 (略) 站。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租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5、竞价人在竞价 (略) 的交易规则、操作指引以及本期项目竞价文件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租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须审慎参与竞价。

    16、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成交款。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按照本文件规定执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违约责任:

    1、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的,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该《成交确认书》无条件解除;竞得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则不再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拒绝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款交款截止时间前未向交易所补签的;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要求及时、足额付清应付款项的(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除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外,也不返还其已交交易所的服务费(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3、竞 (略) 络竞价系统上确认的承诺内容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租人未按照招租公告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承租资格。

    5、若竞得人违约的,交易所有权直接从竞得人已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金等)中优先扣除交易所服务费,若违约人所交的各项费用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6、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及其配偶不得参加下一 (略) 块的竞租报名。

    7、出租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若因政策改变或政府要求出租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必要原因,产权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由此对竞租人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自负,竞租人不得向出租方、产权交易所追索竞租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交易机构:

    义 (略)

    电话:0579-*(盛先生) 地址: (略) (略) 505号6楼608室

    传真:0579-* 网址:http://** 公司微信号:ywcqjys

    附则:

    1、竞租人在报名时所确认的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租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租人。

    2、《授权委托书》为本文件附件,竞租人可到交易所查阅、复印,也可自行 (略) 站http://**下载。本文件相关概念、重要事项与未尽事宜由出租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义 (略)

    上溪镇余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2月19日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项目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盛先生 电话 0579-*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505号 网址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上溪镇余车村综合大楼房屋招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是否有保留价
    项目信息

    上溪镇余车村综合大楼房屋招租

    项目编号:

    N-JT*S111

    公告起始时间:

    2024-12-19

    公告截止时间:

    2024-12-26

    标的物基本情况:

    公开招租位于上溪镇余车村综合大楼房屋,共设1个标的,整体出租,房屋四至;东至园地,南至余茶英户、陈振文房屋,西至余大宗祠,北至园地,建筑面积合计约3142㎡。面积数据仅作参考,房屋以实地现状为准。

    租赁期限:5年(自《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租赁用途:经营性用房,经营项目须符合法律法规、地方规定,严禁经营有生态污染和噪音等项目。

    交易方式

    (略) 址:http://**

    在公告期内,须有二家或二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交易条件:

    1、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2、竞租人应遵守本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标的物权属

    上溪镇余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咨询电话: * 余先生

    交易起始价:

    第一年租金起始价为*元,不设保留价。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不变,自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年递增5%。租金 (略) 络竞价的起始价。

    竞租保证金

    * 元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报名流程

    1、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

    (略) 址: http://**

    浙交汇报名注册、竞价等咨询热线:400-696-3939(工作日8:30---20:30)

    意 (略) 址“浙交汇”或“浙交汇APP”线上完成注册个人账户及实名认证;法人报名须在个人实名认证成功后,添加企业认证。

    2、项目报名:

    登录浙交汇,找到意向项目标的,点击“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该项目报名材料(附件不超过50M),最后提交报名。

    3、保证金支付:

    在浙交汇保证金支付页面点击“确认付款”,完成支付。如账户余额不足,则须通过绑定的银行卡转账到项目保证金收款账户。资金到账后,在“个人中心-支付订单”找到待支付订单,点击“确认付款”,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银行卡预留手机号,须填写开卡时的手机号。

    4、报名资格确认:

    交易所会对意向竞价人的报名资格和保证金进行审核。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 (略) 报名提交、保证金交纳等手续,逾期无效。

    项目咨询电话:0579-*(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竞价时间

    (略) 址:http://**

    (1)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6日17:00开始。

    (2)延时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00开始自动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周期为3分钟,延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周期。

    成交确认:

    (略) 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竞得人须在成交款交款时间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与公章;

    (3)如委托代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交款项支付:

    竞得人须于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1月2日16:00前)付清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所服务费。

    履约保证金为*元,不计利息,自租赁到期承租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无纠纷后,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由出租方退回。

    服务费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3%收取。

    租金支付、

    合同签订

    及移交手续:

    1、租金支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年租金,以后每年依次类推。第二年起租金交纳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

    2、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移交手续办理:租赁双方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列的租赁起始日前以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其它事项:

    1、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本次招租房屋以现状出租,出租方不负责对房屋的维修工作。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承租方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的安全性。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3、在交款截止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在收齐款项(租金、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后将竞得人的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4、房屋使用用途若有特殊约定的,应按约定使用,并从事正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经营有生态污染项目,严禁堆危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承租户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 (略) 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5、本次招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承租方在竞租前应向相关部门详细了解相关证照的办理手续及相关规定。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6、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房屋内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7、房屋水、电安装及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维护年检等楼内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招租的房屋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房屋,不得挪作他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

    9、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10、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 (略) 络环境准时进入电脑端竞价系统(推荐使用电脑端竞价)。通过公共 (略) 络竞价的竞租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电脑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租人应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网络竞价的起 (略) 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11、若由于竞租 (略) 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12、交易所提醒竞租人 (略) 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竞价行为,均视为竞租人亲自办理,竞价与交易结果由竞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13、 (略) 系统发生不可抗力、停电、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网络异常、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因转让方/出租方、行政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报价活动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交易所有权中止/终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 (略) 络竞价,义乌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的成交结果以义乌产权交易所公告或通知为准。义乌产权交易所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各竞价人须服从安排,按时参与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14、本次项目由出租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产 (略) 站(http://**)、微信号ywcqjys、 (略) (略) 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租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 (略) 站及微信号、 (略) (略) 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租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租人随时 (略) 站。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租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5、竞价人在竞价 (略) 的交易规则、操作指引以及本期项目竞价文件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租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须审慎参与竞价。

    16、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成交款。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按照本文件规定执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违约责任:

    1、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的,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该《成交确认书》无条件解除;竞得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则不再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拒绝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款交款截止时间前未向交易所补签的;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要求及时、足额付清应付款项的(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除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外,也不返还其已交交易所的服务费(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3、竞 (略) 络竞价系统上确认的承诺内容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租人未按照招租公告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承租资格。

    5、若竞得人违约的,交易所有权直接从竞得人已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金等)中优先扣除交易所服务费,若违约人所交的各项费用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6、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及其配偶不得参加下一 (略) 块的竞租报名。

    7、出租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若因政策改变或政府要求出租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必要原因,产权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由此对竞租人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自负,竞租人不得向出租方、产权交易所追索竞租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交易机构:

    义 (略)

    电话:0579-*(盛先生) 地址: (略) (略) 505号6楼608室

    传真:0579-* 网址:http://** 公司微信号:ywcqjys

    附则:

    1、竞租人在报名时所确认的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租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租人。

    2、《授权委托书》为本文件附件,竞租人可到交易所查阅、复印,也可自行 (略) 站http://**下载。本文件相关概念、重要事项与未尽事宜由出租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义 (略)

    上溪镇余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2月19日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项目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盛先生 电话 0579-*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505号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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