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然资规租赁告字第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租赁公告土地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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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然资规租赁告字第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租赁公告土地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租赁七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用地

性质

租赁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租赁起始价

(万元/年)

加价

幅度

租赁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当土租2024-1号

太白镇, (略) 西侧

133.34

(0.20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

5年

≤2.0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三十

0.2256

(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

0.2256

当土租2024-2号

太白镇, (略) 西侧

400.10

(0.60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

5年

≤2.0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三十

0.6768

(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

0.6768

当土租2024-3号

太白镇, (略) 西侧

645.51

(0.97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

5年

≤2.0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三十

0.9855

(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

0.9855

当土租2024-4号

太白镇, (略) 西侧

2375.51

(3.56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

5年

≤2.0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三十

4.0157

(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

4.0157

当土租2024-5号

太白镇, (略) 西侧

7400.44

(11.10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

5年

≤2.0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三十

12.5208

(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

12.5208

当土租2024-6号

太白镇, (略) 西侧

1248.25

(1.87亩)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5年

≤2.0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三十

1.8999

(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

1.8999

当土租2024-7号

太白镇, (略) 西侧

1168.07

(1.75亩)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5年

≤2.0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三十

1.7780

(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

1.778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挂牌租赁活动。

三、本次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租赁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1日8时至2025年1月9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 (略) 三楼),获取租赁文件。

四、本次租赁交纳租赁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提交租赁申请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月17日16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并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申请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 (略) 三楼),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1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申请资格。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各宗地规划条件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当土租2024-1、2、3、4、5号”规划条件编号为DG-2024-011,“当土租2024-6、7号”规划条件编号为DG-2024-012)。

2、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百分之二十)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4、土地租赁金缴付及土地交付方式:一次性签订五年《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缴,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同时交付土地,每一年租金支付到期前1个月内支付下一年租金。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略) 批复,“当土租2024-1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82.6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一并租赁,合计5年租金价格不低于0.(略)元(0.(略)元每年)。“当土租2024-2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196.37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一并租赁,合计5年租金价格不低于1.(略)元(0.(略)元每年)。“当土租2024-5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298.80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一并租赁,合计5年租金价格不低于2.(略)元(0.(略)元每年)。“当土租2024-7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1161.93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一并租赁,合计5年租金价格不低于9.(略)元(1.(略)元每年)。以上四个地块,竞得人须在缴纳保证金同时缴纳上述地上建筑物租金,地上建筑物租金随土地租金一起交付,一年一缴。

六、挂牌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8时至2025年1月20日16时,地点 (略) (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租赁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租赁地块租赁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略)

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略)0357

(缴纳租赁保证金须备注地块编号)

注:竞得人的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 (略) 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 (略) )

联 系 人:胡磊、蔡凌

咨询电话:0555-(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当涂县姑 (略) (当涂县 (略) 10楼)

电话:0555-(略)

当涂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租赁七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用地

性质

租赁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租赁起始价

(万元/年)

加价

幅度

租赁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当土租2024-1号

太白镇, (略) 西侧

133.34

(0.20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

5年

≤2.0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三十

0.2256

(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

0.2256

当土租2024-2号

太白镇, (略) 西侧

400.10

(0.60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

5年

≤2.0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三十

0.6768

(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

0.6768

当土租2024-3号

太白镇, (略) 西侧

645.51

(0.97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

5年

≤2.0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三十

0.9855

(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

0.9855

当土租2024-4号

太白镇, (略) 西侧

2375.51

(3.56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

5年

≤2.0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三十

4.0157

(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

4.0157

当土租2024-5号

太白镇, (略) 西侧

7400.44

(11.10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

5年

≤2.0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三十

12.5208

(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

12.5208

当土租2024-6号

太白镇, (略) 西侧

1248.25

(1.87亩)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5年

≤2.0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三十

1.8999

(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

1.8999

当土租2024-7号

太白镇, (略) 西侧

1168.07

(1.75亩)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5年

≤2.0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三十

1.7780

(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

1.778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挂牌租赁活动。

三、本次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租赁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1日8时至2025年1月9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 (略) 三楼),获取租赁文件。

四、本次租赁交纳租赁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提交租赁申请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月17日16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并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申请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 (略) 三楼),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1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申请资格。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各宗地规划条件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当土租2024-1、2、3、4、5号”规划条件编号为DG-2024-011,“当土租2024-6、7号”规划条件编号为DG-2024-012)。

2、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百分之二十)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4、土地租赁金缴付及土地交付方式:一次性签订五年《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缴,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同时交付土地,每一年租金支付到期前1个月内支付下一年租金。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略) 批复,“当土租2024-1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82.6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一并租赁,合计5年租金价格不低于0.(略)元(0.(略)元每年)。“当土租2024-2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196.37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一并租赁,合计5年租金价格不低于1.(略)元(0.(略)元每年)。“当土租2024-5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298.80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一并租赁,合计5年租金价格不低于2.(略)元(0.(略)元每年)。“当土租2024-7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1161.93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一并租赁,合计5年租金价格不低于9.(略)元(1.(略)元每年)。以上四个地块,竞得人须在缴纳保证金同时缴纳上述地上建筑物租金,地上建筑物租金随土地租金一起交付,一年一缴。

六、挂牌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8时至2025年1月20日16时,地点 (略) (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租赁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租赁地块租赁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略)

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略)0357

(缴纳租赁保证金须备注地块编号)

注:竞得人的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 (略) 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 (略) )

联 系 人:胡磊、蔡凌

咨询电话:0555-(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当涂县姑 (略) (当涂县 (略) 10楼)

电话:0555-(略)

当涂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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