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1-5号线车内媒体含语音项目5年期广告经营权拍卖公告-交易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1-5号线车内媒体含语音项目5年期广告经营权拍卖公告-交易公告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司将于2025年1月15日14时30分开 (略) 二楼拍卖厅对长沙轨道交通1号线(含北延线)、2号线(含西延一期、二期)、3号线(含西环线)、4号线、5号线车内媒体广告五年期租赁经营权,以“最高限价+摇珠”的拍卖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如下:
线路 | 起拍价 (万元/首年) | 租期 | 最高限价 (万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号线(含北延线) | 403.59 | 5年 | 1210.77 | 40.359 |
2号线(含西延线) | 815.58 | 5年 | 2446.74 | 81.558 |
3号线(含西环线) | 249.24 | 5年 | 747.72 | 24.924 |
4号线 | 323.39 | 5年 | 970.17 | 32.339 |
5号线 | 138.36 | 5年 | 415.08 | 13.836 |
合计 | 1930.16 | / | 5790.48 | 193.016 |
展示时间地点:2025年1月13日至14日10:00-16:00, (略) 轨道交通1- (略) 线站点(提前预约实地查勘向导);
竞买登记时间地点:2024年1月13日至14日9:00-16:00, (略) (略) (略) 248号长沙国控大厦一楼。
竞买人资格: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告经营。(证明资料: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具有轨道交通行业平面广告运营经验,年经营收入不低于拍卖底价的50%。(证明资料:销售合同、经审计的对应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3.其他要求:(1)信誉良好,未处于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吊销或暂停经营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有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证明材料:国家企业 (略) 公示信息截图);(2) (略) (略) 禁止参与相关活动情形的不得参与竞拍;(3)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名。
竞买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缴纳。【账号:竞买人需使用IE浏览器登录并注册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16时(以到账为准)。
特殊说明:3号 (略) 运行车辆的资产归属计算租赁费,其中拍卖成交价的68%买 (略) (略) 进行支付,拍卖成交价的32%买受人向湖南长株潭轨道交通西 (略) 进行支付,并另行签订合同予以明确。
咨询电话:0731-*王女士
标的详情请关注公众微信号“长沙联 (略) ”
(略)
2024年12月17日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轨道交通1号线(含北延线)、2号线(含西延线)、3号线(含西环线)、4号线、5号线车内媒体广告五年期租赁经营权 | ||
项目编号 | QITA* | |||
挂牌租金 | 1930.*元/首年 (其中:1号线(含北延线)起拍价403.*元/首年、2号线(含西延线)起拍价815.*元/首年、3号线(含西环线)249.*元/首年、4号线起拍价323.*元/首年、5号线起拍价138.*元/首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 年 12 月 16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5 年 1 月 14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略) 轨道 (略) | ||
住所(地址) | (略) (略) (略) 166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MA4L32R4X1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铁路工程建筑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亿元整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邓武 | 主要负责人 | /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本级决策的说明》(授权委托书、长轨备忘【2023】149号)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略) | |||
批准文号 | 《 (略) (略) 第一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 长轨董决【2024】8号和《关于车内媒体资源招租方案》送审稿 | |||
其他 需披 露的 事项 | 1、详见《拍卖公告》、《竞买协议》、《竞买须知》、《竞买规则》、《标的清单》及拍卖前已经公示的《轨道交通商业开发项目合同(车内媒体合作)》。 2、拍卖成交后,买 (略) (略) 签订《轨道交通商业开发项目合同(车内媒体合作)》。其中,3号 (略) 运行车辆的资产归属计算租赁费,其中拍卖成交价的68% (略) (略) 进行支付,拍卖成交价的32%向湖南长株潭轨道交通西 (略) 进行支付。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资产租赁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 | 线路 | 出租年限(年) | 起拍价 (万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首年) |
1 | 1号线(含北延线) | 5 | 403.59 | 40.3590 | 1210.77 |
2 | 2号线(含西延线) | 5 | 815.58 | 81.5580 | 2446.74 |
3 | 3号线(含西环线) | 5 | 249.24 | 24.9240 | 747.72 |
4 | 4号线 | 5 | 323.39 | 32.3390 | 970.17 |
5 | 5号线 | 5 | 138.36 | 13.8360 | 415.08 |
合计 | / | 1930.16 | 193.0160 | 5790.48 | |
1、租赁期限 原则上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限内前3个年度的租赁费按合同约定实施,委托人有权在第3个合同年度届满前, (略) 场行情对后续2个合同年度的租赁费进行调整。如买受人同意调整后的租赁费,则后两个年度的租赁费按调整后的标准实施;若买受人不同意调整后的租赁费,则合同在第3个合同年度届满终止。如委托人不调整租赁费,买受人有权在第3个合同年度届满前提出解除合同,如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则按合同约定的租赁费标准实施至第5个合同年度届满止。如买受人每个年度全部应付租赁费未在每个年度届满当天足额支付到账,则合同终止,并通过履约担保扣除应付款。 2、最高限价+摇珠方式 如拍卖标的竞价达到了限定的最高价,当现场最高应价达到最高限价时,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竞买人均表示愿意以摇珠方式确定买受人的,即确定了成交价而未能确定买受人的,需要进入到拍卖会的第二个阶段:摇珠阶段(签署《参与摇珠活动确认书》),以摇珠的方式确定成交。 竞买人击槌或摇珠方式确认买受人后,竞买人取得买受人资格,成为拍卖标的法定承租人,拍卖成交价即为本标的首年年租金的价格。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的标的长沙轨道交通1号线(含北延线)、2号线(含西延线)、3号线(含西环线)、4号线、5号线车内媒体广告租赁经营权,合同期内开通的延长线均包含在此次招租标的中,拆分 (略) 的租赁经营权拍卖。请竞买人着重仔细阅读清楚标的范围、竞买人资格条件、须响应的基础条件、租赁期限的约定条款等内容,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投资风险。 二、竞买保证金的约定 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并签订完成《轨道交通商业开发项目合同(车内媒体合作)》,拍卖人收到委托人《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原路径无息返还至买受人。 三、标的交付的约定 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轨道交通商业开发项目合同(车内媒体合作)》的次日进行实物交付。项目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买受人应就租赁场地的电费 (略) (略) 另行签订用电协议,并严格按合同约定缴纳电费。合作期内,与承租、使用的相关费用,或与*方经营相关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或自行申报,并按照有关部门或*方要求按时如数缴纳。依法或按照有关部门规定需由委托人缴纳的相关的税费,由委托人缴纳。其它未注明交付事宜,以委托人和买受人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四、竞买人须响应的基础条件 1.竞买人须承诺拍卖成交后, (略) 的列车中预留1列作为品牌专列 (略) 根据自身宣传需要免费使用,品牌专列的设计、制作、画面上下刊及画面更换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原则上一年不超过2次画面更换。 2.竞买人须承诺拍卖成交后, (略) (略) 相关要求在车厢预留位置用 (略) 示意图。 3.线路所有列车内各类媒体总量用于发 (略) 确定的公益广告原则上不超过30%,公益广告须均匀分布,公益广告设计、制作、画面上下刊及画面更换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 (略) 党委政府部门或更上级单位要求提高公益广告额度,超出30%的部分可按比例对租赁费进行调减。 4.竞买人须承诺拍卖成交后,确保车厢内语音播报广告遵循公益优先原则,服 (略) 关于语音播报的统一管理要求,并 (略) 免费 (略) 列车和车站运营及公益类语音广播,具体录制 (略) 书面通知为准。 5.项目终止后,买受人应在7日内将已上刊的所有商业广告完成下刊,并保留已上刊的公益广告。 五、租赁期限 原则上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限内前3个年度的租赁费按合同约定实施,委托人有权在第3个合同年度届满前, (略) 场行情对后续2个合同年度的租赁费进行调整。如买受人同意调整后的租赁费,则后两个年度的租赁费按调整后的标准实施;若买受人不同意调整后的租赁费,则合同在第3个合同年度届满终止。如委托人不调整租赁费,买受人有权在第3个合同年度届满前提出解除合同,如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则按合同约定的租赁费标准实施至第5个合同年度届满止。如买受人每个年度全部应付租赁费未在每个年度届满当天足额支付到账,则合同终止,并通过履约担保扣除应付款。 | ||||||
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 条件 | 一、竞买人资格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告经营。(证明资料: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具有轨道交通行业平面广告运营经验,年经营收入不低于拍卖底价的50%。(证明资料:销售合同、经审计的对应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3.其他要求:(1)信誉良好,未处于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吊销或暂停经营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有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证明材料:国家企业 (略) 公示信息截图);(2) (略) (略) 禁止参与相关活动情形的不得参与竞拍;(3)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名。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拍卖(√)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王娟 | 电话 | 0731-* | ||
产交服 务中心 | 邓淋元 | 0731-* |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司将于2025年1月15日14时30分开 (略) 二楼拍卖厅对长沙轨道交通1号线(含北延线)、2号线(含西延一期、二期)、3号线(含西环线)、4号线、5号线车内媒体广告五年期租赁经营权,以“最高限价+摇珠”的拍卖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如下:
线路 | 起拍价 (万元/首年) | 租期 | 最高限价 (万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号线(含北延线) | 403.59 | 5年 | 1210.77 | 40.359 |
2号线(含西延线) | 815.58 | 5年 | 2446.74 | 81.558 |
3号线(含西环线) | 249.24 | 5年 | 747.72 | 24.924 |
4号线 | 323.39 | 5年 | 970.17 | 32.339 |
5号线 | 138.36 | 5年 | 415.08 | 13.836 |
合计 | 1930.16 | / | 5790.48 | 193.016 |
展示时间地点:2025年1月13日至14日10:00-16:00, (略) 轨道交通1- (略) 线站点(提前预约实地查勘向导);
竞买登记时间地点:2024年1月13日至14日9:00-16:00, (略) (略) (略) 248号长沙国控大厦一楼。
竞买人资格: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告经营。(证明资料: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具有轨道交通行业平面广告运营经验,年经营收入不低于拍卖底价的50%。(证明资料:销售合同、经审计的对应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3.其他要求:(1)信誉良好,未处于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吊销或暂停经营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有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证明材料:国家企业 (略) 公示信息截图);(2) (略) (略) 禁止参与相关活动情形的不得参与竞拍;(3)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名。
竞买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缴纳。【账号:竞买人需使用IE浏览器登录并注册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16时(以到账为准)。
特殊说明:3号 (略) 运行车辆的资产归属计算租赁费,其中拍卖成交价的68%买 (略) (略) 进行支付,拍卖成交价的32%买受人向湖南长株潭轨道交通西 (略) 进行支付,并另行签订合同予以明确。
咨询电话:0731-*王女士
标的详情请关注公众微信号“长沙联 (略) ”
(略)
2024年12月17日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轨道交通1号线(含北延线)、2号线(含西延线)、3号线(含西环线)、4号线、5号线车内媒体广告五年期租赁经营权 | ||
项目编号 | QITA* | |||
挂牌租金 | 1930.*元/首年 (其中:1号线(含北延线)起拍价403.*元/首年、2号线(含西延线)起拍价815.*元/首年、3号线(含西环线)249.*元/首年、4号线起拍价323.*元/首年、5号线起拍价138.*元/首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 年 12 月 16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5 年 1 月 14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略) 轨道 (略) | ||
住所(地址) | (略) (略) (略) 166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MA4L32R4X1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铁路工程建筑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亿元整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邓武 | 主要负责人 | /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本级决策的说明》(授权委托书、长轨备忘【2023】149号)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略) | |||
批准文号 | 《 (略) (略) 第一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 长轨董决【2024】8号和《关于车内媒体资源招租方案》送审稿 | |||
其他 需披 露的 事项 | 1、详见《拍卖公告》、《竞买协议》、《竞买须知》、《竞买规则》、《标的清单》及拍卖前已经公示的《轨道交通商业开发项目合同(车内媒体合作)》。 2、拍卖成交后,买 (略) (略) 签订《轨道交通商业开发项目合同(车内媒体合作)》。其中,3号 (略) 运行车辆的资产归属计算租赁费,其中拍卖成交价的68% (略) (略) 进行支付,拍卖成交价的32%向湖南长株潭轨道交通西 (略) 进行支付。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资产租赁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 | 线路 | 出租年限(年) | 起拍价 (万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首年) |
1 | 1号线(含北延线) | 5 | 403.59 | 40.3590 | 1210.77 |
2 | 2号线(含西延线) | 5 | 815.58 | 81.5580 | 2446.74 |
3 | 3号线(含西环线) | 5 | 249.24 | 24.9240 | 747.72 |
4 | 4号线 | 5 | 323.39 | 32.3390 | 970.17 |
5 | 5号线 | 5 | 138.36 | 13.8360 | 415.08 |
合计 | / | 1930.16 | 193.0160 | 5790.48 | |
1、租赁期限 原则上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限内前3个年度的租赁费按合同约定实施,委托人有权在第3个合同年度届满前, (略) 场行情对后续2个合同年度的租赁费进行调整。如买受人同意调整后的租赁费,则后两个年度的租赁费按调整后的标准实施;若买受人不同意调整后的租赁费,则合同在第3个合同年度届满终止。如委托人不调整租赁费,买受人有权在第3个合同年度届满前提出解除合同,如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则按合同约定的租赁费标准实施至第5个合同年度届满止。如买受人每个年度全部应付租赁费未在每个年度届满当天足额支付到账,则合同终止,并通过履约担保扣除应付款。 2、最高限价+摇珠方式 如拍卖标的竞价达到了限定的最高价,当现场最高应价达到最高限价时,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竞买人均表示愿意以摇珠方式确定买受人的,即确定了成交价而未能确定买受人的,需要进入到拍卖会的第二个阶段:摇珠阶段(签署《参与摇珠活动确认书》),以摇珠的方式确定成交。 竞买人击槌或摇珠方式确认买受人后,竞买人取得买受人资格,成为拍卖标的法定承租人,拍卖成交价即为本标的首年年租金的价格。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的标的长沙轨道交通1号线(含北延线)、2号线(含西延线)、3号线(含西环线)、4号线、5号线车内媒体广告租赁经营权,合同期内开通的延长线均包含在此次招租标的中,拆分 (略) 的租赁经营权拍卖。请竞买人着重仔细阅读清楚标的范围、竞买人资格条件、须响应的基础条件、租赁期限的约定条款等内容,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投资风险。 二、竞买保证金的约定 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并签订完成《轨道交通商业开发项目合同(车内媒体合作)》,拍卖人收到委托人《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原路径无息返还至买受人。 三、标的交付的约定 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轨道交通商业开发项目合同(车内媒体合作)》的次日进行实物交付。项目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买受人应就租赁场地的电费 (略) (略) 另行签订用电协议,并严格按合同约定缴纳电费。合作期内,与承租、使用的相关费用,或与*方经营相关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或自行申报,并按照有关部门或*方要求按时如数缴纳。依法或按照有关部门规定需由委托人缴纳的相关的税费,由委托人缴纳。其它未注明交付事宜,以委托人和买受人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四、竞买人须响应的基础条件 1.竞买人须承诺拍卖成交后, (略) 的列车中预留1列作为品牌专列 (略) 根据自身宣传需要免费使用,品牌专列的设计、制作、画面上下刊及画面更换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原则上一年不超过2次画面更换。 2.竞买人须承诺拍卖成交后, (略) (略) 相关要求在车厢预留位置用 (略) 示意图。 3.线路所有列车内各类媒体总量用于发 (略) 确定的公益广告原则上不超过30%,公益广告须均匀分布,公益广告设计、制作、画面上下刊及画面更换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 (略) 党委政府部门或更上级单位要求提高公益广告额度,超出30%的部分可按比例对租赁费进行调减。 4.竞买人须承诺拍卖成交后,确保车厢内语音播报广告遵循公益优先原则,服 (略) 关于语音播报的统一管理要求,并 (略) 免费 (略) 列车和车站运营及公益类语音广播,具体录制 (略) 书面通知为准。 5.项目终止后,买受人应在7日内将已上刊的所有商业广告完成下刊,并保留已上刊的公益广告。 五、租赁期限 原则上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限内前3个年度的租赁费按合同约定实施,委托人有权在第3个合同年度届满前, (略) 场行情对后续2个合同年度的租赁费进行调整。如买受人同意调整后的租赁费,则后两个年度的租赁费按调整后的标准实施;若买受人不同意调整后的租赁费,则合同在第3个合同年度届满终止。如委托人不调整租赁费,买受人有权在第3个合同年度届满前提出解除合同,如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则按合同约定的租赁费标准实施至第5个合同年度届满止。如买受人每个年度全部应付租赁费未在每个年度届满当天足额支付到账,则合同终止,并通过履约担保扣除应付款。 | ||||||
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 条件 | 一、竞买人资格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告经营。(证明资料: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具有轨道交通行业平面广告运营经验,年经营收入不低于拍卖底价的50%。(证明资料:销售合同、经审计的对应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3.其他要求:(1)信誉良好,未处于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吊销或暂停经营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有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证明材料:国家企业 (略) 公示信息截图);(2) (略) (略) 禁止参与相关活动情形的不得参与竞拍;(3)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名。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拍卖(√)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王娟 | 电话 | 0731-* | ||
产交服 务中心 | 邓淋元 | 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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