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金辉拍卖行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宁夏金辉拍卖行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公告方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由宁 (略) 承担。
一、拍卖时间
2024年12月27日17时开始拍卖。
二、 (略)
(略) 。网址:http://**。
四、拍卖展示
竞买人务必到标的所在地看样,不到现场看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无异议,房屋交付前,委托人不再进行大修,一切以房租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委托人于合同订立后按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竞得房产,则视为房屋正常使用,不得在交付时提出其他交付条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或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买受人在使用中如发生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修复,委托人不做任何修复及赔偿。除主体结构存在问题外,房屋其他问题均由买受人负责维修,委托人概不负责,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看样,看样须遵守委托人有关管理规定,预约入场。
五、拍卖登记
竞买人应凭有效身 (略) 络完成竞买注册登记后,向本公司支付拍卖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小写:1000元),办理报名手续。有意竞租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18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略) 指定银行账户。未竞得者于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租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竞拍者拍 (略) 确认后,方可参加竞买。
六、其他公告事宜
1.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标的整体转租、转借、抵押、质押,不得托管转租,不得将拍卖标的用于非法用途。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作为租赁房屋的使用人,为该场地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买受人在使用房屋场地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使用安全。
3.房屋租赁费支付方式为一年一缴纳。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我单位支付拍卖成交款及房屋租赁保证金(5000元),我公司转交委托方,拍卖委托方与买受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待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无任何权益纠纷,委托人向买受人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七、拍卖咨询
联系人:姜女士;电话:#
宁 (略)
2024.12.20
公告方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由宁 (略) 承担。
一、拍卖时间
2024年12月27日17时开始拍卖。
二、 (略)
(略) 。网址:http://**。
四、拍卖展示
竞买人务必到标的所在地看样,不到现场看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无异议,房屋交付前,委托人不再进行大修,一切以房租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委托人于合同订立后按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竞得房产,则视为房屋正常使用,不得在交付时提出其他交付条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或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买受人在使用中如发生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修复,委托人不做任何修复及赔偿。除主体结构存在问题外,房屋其他问题均由买受人负责维修,委托人概不负责,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看样,看样须遵守委托人有关管理规定,预约入场。
五、拍卖登记
竞买人应凭有效身 (略) 络完成竞买注册登记后,向本公司支付拍卖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小写:1000元),办理报名手续。有意竞租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18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略) 指定银行账户。未竞得者于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租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竞拍者拍 (略) 确认后,方可参加竞买。
六、其他公告事宜
1.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标的整体转租、转借、抵押、质押,不得托管转租,不得将拍卖标的用于非法用途。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作为租赁房屋的使用人,为该场地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买受人在使用房屋场地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使用安全。
3.房屋租赁费支付方式为一年一缴纳。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我单位支付拍卖成交款及房屋租赁保证金(5000元),我公司转交委托方,拍卖委托方与买受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待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无任何权益纠纷,委托人向买受人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七、拍卖咨询
联系人:姜女士;电话:#
宁 (略)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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