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法院关于手机一部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黑龙江省宝 (略)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2024)黑0523刑初125号刑事判决刘振国、单鑫刑事财产刑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刘振国所有的IQ00 Neo6 SE手机一部(无充电器)进行第一次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
IQ00 Neo6 SE手机一部(无充电器),以*为起拍价,保证金66元,每次加价5元(经宝价认字[2024]第085号价格认定结论书价格认定手机价值*,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下降30%)。
拍卖机构名称: (略) ( (略) )
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办案单位:黑龙江省宝 (略) (略)
联系人:赫法官 联系电话:0469-*
黑龙江省宝 (略)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2024)黑0523刑初125号刑事判决刘振国、单鑫刑事财产刑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刘振国所有的IQ00 Neo6 SE手机一部(无充电器)进行第一次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
IQ00 Neo6 SE手机一部(无充电器),以*为起拍价,保证金66元,每次加价5元(经宝价认字[2024]第085号价格认定结论书价格认定手机价值*,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下降30%)。
拍卖机构名称: (略) ( (略) )
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办案单位:黑龙江省宝 (略) (略)
联系人:赫法官 联系电话: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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