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人民法院关于刑手机一部不支持邮寄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建三江人民法院关于刑手机一部不支持邮寄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刑)建 (略) 关于一台手机(第一次拍卖)公告
黑龙江省建 (略) 将于2024年12月30日9时至2024年12月31日9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1.华为手机、具体以实际机型为准。评估价:90元,起拍价:72元,保证金:14元、加价幅度:10元。机身有磕碰痕迹掉漆,屏幕磕碰,无法开机。无法提供账号密码,无其他相关配件。标的物图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一、特别提示:1.网络司 (略) (略) 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在决定理性竞拍。
特别瑕疵提示:以上1台手机为刑事扣押财产,标的物扣押时间较长存放环境限制存在污损风险,无法确定具体型号及配置,评估价仅供参考,不确定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一切瑕疵以实物为准,维修情况不明,无其他关联配件,无法明确是否为山寨机,无法开机,外观辨认手机型号,以实物现状为准,按最低配置起拍,无法提供开机密码,已经使用过,手机外观有磕碰零件缺失,法院无法提供购买时的发票,不保证该物品为正品,无法保证有无隐形瑕疵,规格型号、新旧程度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拍卖,无法保证能否正常使用等,以实物交付为准,以上品牌均以手机壳标识确定,不确保其真实品牌。如因竞买人自身行为导致手机出现异常,本院概不负责。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手机内存有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买受人不得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标的物以实物交付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物品不提供邮寄服务,需竞买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交付,财产存放期间的 (略) 不返还相应的贬值价款;因拍卖的设备均为没收财产,若相应设备设置密码无法正常使用,须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维 (略) 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接受线下报名,手机保证金价格偏低,请竞买人理性参拍,恶意竞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黑龙江省建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黑龙江省建 (略) 办理交接手续。本院不负责邮寄,需买受人带身份 (略) 领取,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29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法院不在安排看样时间,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如设有保留价的标的物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均由买受人承担。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月2日16 (略) 指定账户(户名:建 (略) 涉案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三江支行,账号:0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交接不支持邮寄等交接方式,需买受人带身份 (略) 交接。请竞买人理性参与拍卖。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保证金不退,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454-# 刘法官
监督电话:0454-#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建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刑)建 (略) 关于一台手机(第一次拍卖)公告
黑龙江省建 (略) 将于2024年12月30日9时至2024年12月31日9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1.华为手机、具体以实际机型为准。评估价:90元,起拍价:72元,保证金:14元、加价幅度:10元。机身有磕碰痕迹掉漆,屏幕磕碰,无法开机。无法提供账号密码,无其他相关配件。标的物图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一、特别提示:1.网络司 (略) (略) 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在决定理性竞拍。
特别瑕疵提示:以上1台手机为刑事扣押财产,标的物扣押时间较长存放环境限制存在污损风险,无法确定具体型号及配置,评估价仅供参考,不确定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一切瑕疵以实物为准,维修情况不明,无其他关联配件,无法明确是否为山寨机,无法开机,外观辨认手机型号,以实物现状为准,按最低配置起拍,无法提供开机密码,已经使用过,手机外观有磕碰零件缺失,法院无法提供购买时的发票,不保证该物品为正品,无法保证有无隐形瑕疵,规格型号、新旧程度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拍卖,无法保证能否正常使用等,以实物交付为准,以上品牌均以手机壳标识确定,不确保其真实品牌。如因竞买人自身行为导致手机出现异常,本院概不负责。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手机内存有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买受人不得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标的物以实物交付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物品不提供邮寄服务,需竞买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交付,财产存放期间的 (略) 不返还相应的贬值价款;因拍卖的设备均为没收财产,若相应设备设置密码无法正常使用,须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维 (略) 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接受线下报名,手机保证金价格偏低,请竞买人理性参拍,恶意竞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黑龙江省建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黑龙江省建 (略) 办理交接手续。本院不负责邮寄,需买受人带身份 (略) 领取,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29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法院不在安排看样时间,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如设有保留价的标的物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均由买受人承担。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月2日16 (略) 指定账户(户名:建 (略) 涉案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三江支行,账号:0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交接不支持邮寄等交接方式,需买受人带身份 (略) 交接。请竞买人理性参与拍卖。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保证金不退,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454-# 刘法官
监督电话:0454-#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建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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