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211破39号江苏睿之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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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0211破39号江苏睿之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江苏睿 (略)

职工劳动债权复核结果公示

全体职工债权人:

2024年8月28日, (略) (略) (略) 裁定受理江苏睿 (略) (以下简称“睿之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0月9 (略) 盈科(无锡)律师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后,依法进行职工债权核定工作,并制定《江苏睿 (略) 职工债权公示表》。2024年12月2日,管理人已将职工债权作出公示,并将债权核定的结果发送给了职工债权人。现公示异议期已满,有1户职工对核定的自己的职工债权金额有异议。另,经管理人核查相关资料,发现核定的1户 (略) 达成和解并已收到和解款项。因此,经管理人复核并计算,对2户职工债权进行重新核定(详见《江苏睿 (略) 职工债权复核表》;对于剩余的21户职工债权,由于未有任何职工提出异议,故管理人对该部分职工债权依法予以核定。

综上,经管理人复核,截至2024年12月19日,睿之星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22户,已核定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86元。

注:公示的职工债权表并不代表最终分配清偿的具体金额。职工债权分配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江苏睿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

1、管理人联系方式:江亮 *

2、管理人办公地: (略) (略) (略) 99号国金中心30层


江苏睿 (略)

职工债权复核表

单位:元;截至2024年12月19日

序号

职工名称

原审定金额

复核金额

1

张孝贤

*

*

2

沈文艳

*.59

0


附件
睿之星职工债权变更公示.pdf 下载
,江苏

江苏睿 (略)

职工劳动债权复核结果公示

全体职工债权人:

2024年8月28日, (略) (略) (略) 裁定受理江苏睿 (略) (以下简称“睿之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0月9 (略) 盈科(无锡)律师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后,依法进行职工债权核定工作,并制定《江苏睿 (略) 职工债权公示表》。2024年12月2日,管理人已将职工债权作出公示,并将债权核定的结果发送给了职工债权人。现公示异议期已满,有1户职工对核定的自己的职工债权金额有异议。另,经管理人核查相关资料,发现核定的1户 (略) 达成和解并已收到和解款项。因此,经管理人复核并计算,对2户职工债权进行重新核定(详见《江苏睿 (略) 职工债权复核表》;对于剩余的21户职工债权,由于未有任何职工提出异议,故管理人对该部分职工债权依法予以核定。

综上,经管理人复核,截至2024年12月19日,睿之星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22户,已核定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86元。

注:公示的职工债权表并不代表最终分配清偿的具体金额。职工债权分配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江苏睿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

1、管理人联系方式:江亮 *

2、管理人办公地: (略) (略) (略) 99号国金中心30层


江苏睿 (略)

职工债权复核表

单位:元;截至2024年12月19日

序号

职工名称

原审定金额

复核金额

1

张孝贤

*

*

2

沈文艳

*.5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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