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公安局涉案稀土物资拍卖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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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公安局涉案稀土物资拍卖转让公告

龙川县公安局涉案稀土物资拍卖转让公告


经龙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龙 (略) 扣押没收的一批涉案稀土物资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

竞买保证金

一批涉案稀土氧化物和稀土盐等物资

(略)元

公告期限

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15日

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15日,龙 (略) 大楼3楼警务保障室

资格审核

2025年1月16日9时至16时,资格审核通过后以发送短信方式通知

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1日15时

竞拍基准价

竞价日前3个工作日 (略) (略) 发布的价格为起拍基准价

竞价时间、地点

2025年1月22日15时至16时,龙 (略) 大楼5会议室

看样时间

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

看样地点

龙川县老隆镇下泡水公安培训基地(龙 (略) 涉案物品仓库)

(略) 址

龙川县人民 (略) 站(http://**)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龙 (略) 对一批涉案稀土氧化物和稀土盐等物资进行公开拍卖转让,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批涉案稀土氧化物和稀土盐等物资,集中堆放在龙 (略) 涉案物品仓库,其中稀土盐198.99吨、稀土氧化物36.63吨、夹生物19.36吨,详细资料见:国检XT(2020)(略)至(略),龙发改价认定〔2023〕01号至03号,竞买保证金(略)元。

一、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意向受让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稀土矿产品交易资格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上述材料均验原件,收留复印件并由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材料提供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成交无效、没收竞买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核:由龙 (略) 、龙 (略) 、龙 (略) 、龙 (略) 、龙川县发 (略) 、龙 (略) 、龙川县工业商务 (略) 联合对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提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以发送短信方式通知。

三、缴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略)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受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到龙 (略) 指定账户,方可参与竞价。账户名:龙 (略) ,账号:2006 0029 0920 1001 14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川支行。

四、竞价:以竞价日前3个工作日 (略) (略) 发布的价格为基准价,并报财政备案审定。采用现场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提交有效报价后,可直接成交;如征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入自由竞价,出价最高者成交。

五、成交后,受让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价款的按自 (略) 理,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卖双方需在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稀土交接。

六、案件移交入库数量与实际数量可能存在偏差,最后以实际移交数量计算总价。

七、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后,标的按实物现状移交,由受让方自行到堆放点清运,除应当由转让方承担的资源税20%、印花税0.03%外,其他一切税费及清运相关费用和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受让方自行解决运输过程中所遇的一切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违约责任:受让方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或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上述相关工作要求的,取消竞得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品质、数量、功能、材质、用途、价值等均以实际现状为准。有意竞拍者务必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拍卖人和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完全予以接受及认可,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拍后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加工、销售所拍得的稀土物资,并依法纳税,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3.稀土物资交接工作必须在龙 (略) 、龙 (略) 、龙 (略) 、龙 (略) 、龙川县发 (略) 、龙 (略) 、龙川县工业商务 (略) 等单位全程监督之下进行,直至交易完毕。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

自动终止项目

签订合同

龙 (略) 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

龙 (略)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62-(略)

地址

广东省龙川县老隆镇新 (略) 西





龙 (略)

2024年12月18日

龙川县公安局涉案稀土物资拍卖转让公告


经龙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龙 (略) 扣押没收的一批涉案稀土物资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

竞买保证金

一批涉案稀土氧化物和稀土盐等物资

(略)元

公告期限

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15日

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15日,龙 (略) 大楼3楼警务保障室

资格审核

2025年1月16日9时至16时,资格审核通过后以发送短信方式通知

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1日15时

竞拍基准价

竞价日前3个工作日 (略) (略) 发布的价格为起拍基准价

竞价时间、地点

2025年1月22日15时至16时,龙 (略) 大楼5会议室

看样时间

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

看样地点

龙川县老隆镇下泡水公安培训基地(龙 (略) 涉案物品仓库)

(略) 址

龙川县人民 (略) 站(http://**)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龙 (略) 对一批涉案稀土氧化物和稀土盐等物资进行公开拍卖转让,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批涉案稀土氧化物和稀土盐等物资,集中堆放在龙 (略) 涉案物品仓库,其中稀土盐198.99吨、稀土氧化物36.63吨、夹生物19.36吨,详细资料见:国检XT(2020)(略)至(略),龙发改价认定〔2023〕01号至03号,竞买保证金(略)元。

一、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意向受让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稀土矿产品交易资格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上述材料均验原件,收留复印件并由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材料提供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成交无效、没收竞买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核:由龙 (略) 、龙 (略) 、龙 (略) 、龙 (略) 、龙川县发 (略) 、龙 (略) 、龙川县工业商务 (略) 联合对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提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以发送短信方式通知。

三、缴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略)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受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到龙 (略) 指定账户,方可参与竞价。账户名:龙 (略) ,账号:2006 0029 0920 1001 14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川支行。

四、竞价:以竞价日前3个工作日 (略) (略) 发布的价格为基准价,并报财政备案审定。采用现场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提交有效报价后,可直接成交;如征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入自由竞价,出价最高者成交。

五、成交后,受让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价款的按自 (略) 理,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卖双方需在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稀土交接。

六、案件移交入库数量与实际数量可能存在偏差,最后以实际移交数量计算总价。

七、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后,标的按实物现状移交,由受让方自行到堆放点清运,除应当由转让方承担的资源税20%、印花税0.03%外,其他一切税费及清运相关费用和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受让方自行解决运输过程中所遇的一切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违约责任:受让方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或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上述相关工作要求的,取消竞得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品质、数量、功能、材质、用途、价值等均以实际现状为准。有意竞拍者务必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拍卖人和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完全予以接受及认可,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拍后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加工、销售所拍得的稀土物资,并依法纳税,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3.稀土物资交接工作必须在龙 (略) 、龙 (略) 、龙 (略) 、龙 (略) 、龙川县发 (略) 、龙 (略) 、龙川县工业商务 (略) 等单位全程监督之下进行,直至交易完毕。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

自动终止项目

签订合同

龙 (略) 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

龙 (略)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62-(略)

地址

广东省龙川县老隆镇新 (略) 西





龙 (略)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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