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阿旗伊和高勒苏木不动产含机器设备拍卖公告
吉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阿旗伊和高勒苏木不动产含机器设备拍卖公告
(略) 受委托, (略) 对中国石油内蒙 (略) 阿旗伊和高勒苏木不动产(含机器设备)进行拍卖,本场拍卖会共计有1个拍卖标的。
一、拍卖地点: (略) (http://**)
二、拍卖时间:2024年12月31日 9:30开始至竞价结束。
三、 (略) 竞买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预展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27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请竞买人务必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请竞买人12月25日前 (略) 或委托方现场踏勘联系人,并上传资质资料至大连产权交易所,否则委托方能否允许勘验标的,拍卖人无法承诺。
联系方式: (略) \ 0432-(略)
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勘验期间,竞买人进入标的现场,必须遵守委托方安全等各项要求及管理,否则委托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时,按委托方规定执行。
五、预展地点:内蒙 (略) 阿旗伊和高勒苏木
(现场勘验联系人及电话): (略)先生 0479-(略)
六、参拍标的:
标的1:内蒙 (略) 阿旗伊和高勒苏木不动产(含机器设备)。房产证号:蒙H03-(略)号。建筑面积157.5㎡,(其中,幢号1:31.2㎡,幢号2:52.8㎡,幢号3:73.5㎡),宗地面积899.99㎡(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授权经营(作价入股);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包含机器设备等。以现场踏勘实物为准。
七、委托人要求: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本项目交易过程中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缴纳。其他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收益金(如有)、房屋维修基金(如有)、图纸资料费(如有)、登记费、手续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或买受人需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4、买受人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竞买人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委托方签署交易合同的;(3)买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4)买受人出现《拍卖公告》、《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网络拍卖规则》中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况。
5、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先向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服务费。
6、买受人配合委托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委托方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以委托方通知为准),买受人须与委托方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0.5‰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产权交易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0日的,视为买受人已构成根本性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买受人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后30个日历日内,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委托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8、产权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委托方指定结算账户。
9、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后30个日历日内,与委托方进行房屋、装饰、设备情况等的交接,买受人核查验收后,委托方与买受人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也视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交易双方应明确自资产交接之日起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燃气数、采暖费、物业费、通信费、宽带费、 (略) 费等,资产交接之日之前转让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委托方承担,资产交接之日及之后转让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10、竞买人或买受人所提交的受让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11、竞买人应在本项目信息公告期内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房地产的全部现状,详细了解当地购房政策,承诺自身主体身份及资产情况符合房地产所在地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能够将房地产权属转移至己方名下,如不符合,则买受人构成单方违约,委托方有权扣除买受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若交易保证金在该时点已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则委托方有权在交易价款中扣除交易保证金等金额的交易价款作为违约金,同时,委托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风险、损失以及追索权利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律师费、责任保险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2、竞买人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核查,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由此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愿意自行承担购房资格问题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13、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委托方、拍卖人及产权机构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竞买人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竞买人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14、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竞买人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竞买人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竞买人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委托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15、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正常使用或自然损耗不作为现状发生改变的情形),转让标的不可避免存在磨损、老化、破损等情况,委托方对房屋建筑质量(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体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和渗漏、房屋配套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等)及其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设备、设施不作任何保证,依法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以及维修保养义务,竞买人应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对转让标的进行一次性全面查验。如竞买人未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对转让标的进行查验,视为竞买人已通过其他方式对转让标的已进行全面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
(2)转让标的已对外出租,租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为方便竞买人尽职调查,《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可在信息披露期内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委托方对该标的资产交易约定如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方对该标的资产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的权利。承租方欲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信息披露期内向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承租方未在信息披露期间向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4)标的资产成交后,买受人为该标的资产承租方的,权属变更登记结束后,委托方将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租金(自房地产变更登记之日起按日计算)向承租方无息返还。
(5)标的资产成交后,买受人为该标的资产承租方以外的第三方的,买受人须继续与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并保证承租方的合法权益,租赁合同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由买受人承继,本次交易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权属变更登记结束后,委托方将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租金(自房地产变更登记之日起按日计算)向买受人移交,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承租方有关的一切租赁事宜。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北京中 (略) 出具的以2024年02月29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4](略)号)等备查文件。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产权交易机构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其他要求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网拍须知规则》及产权公告。
八、相关重要事项:
竞买人应同时在大连产 (略) (略) 登记报名,并参加标的现场勘验。竞买人在产权 (略) 站报名提交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报名成功后, (略) 竞拍资格。详见产权 (略) 站
标的1:http://**
保证金(略)元由产权交易机构统一收取。
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货款、机构服务费并确认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将全额货款汇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以上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竞买人或买受人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成本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本项目拍卖视为竞买人拍卖意愿表达真实且能够承担拍卖行为带来的各种风险,否则,转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本项目相关附件材料以产权 (略) 站内容下载为准。
起拍价(略)元(含增值税)。
九、项目时间节点提示:
产权交易机构挂牌时间:2024年12月23日 - 2024年12月30日
(略)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 2024年12月30日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年12月26日- 2024年12月27日
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 2024年12月30日17时止
(略)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 31日上午9:30 开始
十、买受人费用相关提示:
1、拍卖佣金:协议转让的,拍卖人按照成交总价0.8%收取服务费;拍卖转让的,拍卖人按照拍卖成交总价的3%收取拍卖佣金。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 (略) 。拍卖佣金按拍卖标的预估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收取,不进行调整,不退不补。
2、交易价款汇至产权交易机构。
3、产权交易机构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4、竞拍成功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略) 受委托, (略) 对中国石油内蒙 (略) 阿旗伊和高勒苏木不动产(含机器设备)进行拍卖,本场拍卖会共计有1个拍卖标的。
一、拍卖地点: (略) (http://**)
二、拍卖时间:2024年12月31日 9:30开始至竞价结束。
三、 (略) 竞买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预展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27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请竞买人务必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请竞买人12月25日前 (略) 或委托方现场踏勘联系人,并上传资质资料至大连产权交易所,否则委托方能否允许勘验标的,拍卖人无法承诺。
联系方式: (略) \ 0432-(略)
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勘验期间,竞买人进入标的现场,必须遵守委托方安全等各项要求及管理,否则委托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时,按委托方规定执行。
五、预展地点:内蒙 (略) 阿旗伊和高勒苏木
(现场勘验联系人及电话): (略)先生 0479-(略)
六、参拍标的:
标的1:内蒙 (略) 阿旗伊和高勒苏木不动产(含机器设备)。房产证号:蒙H03-(略)号。建筑面积157.5㎡,(其中,幢号1:31.2㎡,幢号2:52.8㎡,幢号3:73.5㎡),宗地面积899.99㎡(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授权经营(作价入股);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包含机器设备等。以现场踏勘实物为准。
七、委托人要求: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本项目交易过程中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缴纳。其他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收益金(如有)、房屋维修基金(如有)、图纸资料费(如有)、登记费、手续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或买受人需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4、买受人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竞买人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委托方签署交易合同的;(3)买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4)买受人出现《拍卖公告》、《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网络拍卖规则》中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况。
5、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先向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服务费。
6、买受人配合委托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委托方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以委托方通知为准),买受人须与委托方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0.5‰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产权交易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0日的,视为买受人已构成根本性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买受人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后30个日历日内,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委托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8、产权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委托方指定结算账户。
9、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后30个日历日内,与委托方进行房屋、装饰、设备情况等的交接,买受人核查验收后,委托方与买受人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也视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交易双方应明确自资产交接之日起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燃气数、采暖费、物业费、通信费、宽带费、 (略) 费等,资产交接之日之前转让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委托方承担,资产交接之日及之后转让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10、竞买人或买受人所提交的受让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11、竞买人应在本项目信息公告期内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房地产的全部现状,详细了解当地购房政策,承诺自身主体身份及资产情况符合房地产所在地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能够将房地产权属转移至己方名下,如不符合,则买受人构成单方违约,委托方有权扣除买受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若交易保证金在该时点已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则委托方有权在交易价款中扣除交易保证金等金额的交易价款作为违约金,同时,委托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风险、损失以及追索权利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律师费、责任保险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2、竞买人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核查,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由此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愿意自行承担购房资格问题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13、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委托方、拍卖人及产权机构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竞买人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竞买人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14、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竞买人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竞买人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竞买人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委托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15、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正常使用或自然损耗不作为现状发生改变的情形),转让标的不可避免存在磨损、老化、破损等情况,委托方对房屋建筑质量(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体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和渗漏、房屋配套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等)及其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设备、设施不作任何保证,依法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以及维修保养义务,竞买人应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对转让标的进行一次性全面查验。如竞买人未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对转让标的进行查验,视为竞买人已通过其他方式对转让标的已进行全面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
(2)转让标的已对外出租,租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为方便竞买人尽职调查,《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可在信息披露期内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委托方对该标的资产交易约定如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方对该标的资产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的权利。承租方欲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信息披露期内向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承租方未在信息披露期间向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4)标的资产成交后,买受人为该标的资产承租方的,权属变更登记结束后,委托方将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租金(自房地产变更登记之日起按日计算)向承租方无息返还。
(5)标的资产成交后,买受人为该标的资产承租方以外的第三方的,买受人须继续与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并保证承租方的合法权益,租赁合同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由买受人承继,本次交易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权属变更登记结束后,委托方将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租金(自房地产变更登记之日起按日计算)向买受人移交,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承租方有关的一切租赁事宜。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北京中 (略) 出具的以2024年02月29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4](略)号)等备查文件。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产权交易机构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其他要求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网拍须知规则》及产权公告。
八、相关重要事项:
竞买人应同时在大连产 (略) (略) 登记报名,并参加标的现场勘验。竞买人在产权 (略) 站报名提交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报名成功后, (略) 竞拍资格。详见产权 (略) 站
标的1:http://**
保证金(略)元由产权交易机构统一收取。
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货款、机构服务费并确认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将全额货款汇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以上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竞买人或买受人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成本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本项目拍卖视为竞买人拍卖意愿表达真实且能够承担拍卖行为带来的各种风险,否则,转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本项目相关附件材料以产权 (略) 站内容下载为准。
起拍价(略)元(含增值税)。
九、项目时间节点提示:
产权交易机构挂牌时间:2024年12月23日 - 2024年12月30日
(略)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 2024年12月30日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年12月26日- 2024年12月27日
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 2024年12月30日17时止
(略)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 31日上午9:30 开始
十、买受人费用相关提示:
1、拍卖佣金:协议转让的,拍卖人按照成交总价0.8%收取服务费;拍卖转让的,拍卖人按照拍卖成交总价的3%收取拍卖佣金。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 (略) 。拍卖佣金按拍卖标的预估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收取,不进行调整,不退不补。
2、交易价款汇至产权交易机构。
3、产权交易机构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4、竞拍成功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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