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号10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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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号102房

    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出租条件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广州 (略) ,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广州越秀商业 (略) ”签署租赁合同。
    2、租赁期限等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出租条件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广州 (略) ,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广州越秀商业 (略) ”签署租赁合同。
    2、租赁期限等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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