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七一路8号资产年6使用权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略) (略)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3095.85㎡ | |
标的地址 | (略) (略) (略) 8号 | |
标的现状 | 在用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略)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中天房估字【2024】第0908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国有资产 (略) | |
标的简介 | 1.本标 (略) (略) (略) 8号,房产证面积3095.85㎡,本次拟出租可用面积3095.85㎡, (略) 房产为济南 (略) 。 2.其他事宜详见鲁中天房估字【2024】第090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3.标的物以现场勘察为准,整体出租。 4.查勘标的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略)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六年 | 租金标准 | 90.(略)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年租金90.(略)元起,折合单价(略)/天/㎡;年租金涨幅为1.5%,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进行1.5%的上涨;无免租期;物业费、水电气暖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
付款期限要求 | 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按半年付租金 支付方式:转账,每周期提前15天支付 | |||
优先承租情况 | 有优先租赁权 | |||
出租用途要求 | 不允许从事仓储物流、餐饮娱乐、生产加工、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的存放及经营等业态。使用承租房屋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 |||
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承租人必须是信誉良好的企业。 | |||
其他标的要求 | 1.需交纳租赁押金,押金为(略)元;年租金涨幅为1.5%,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进行1.5%的上涨;无免租期。 2.需签订安全协议并缴纳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为(略)元。 3.该资产现状出租,承租方应负责租赁房屋内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合同终止时基础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房屋归还出租方。 4.装修改造及转租需在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5.意向 (略) 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6.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由违约方补足。 | |||
保证金额 | (略)元整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略)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 (略) 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略) (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 |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略) (略)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3095.85㎡ | |
标的地址 | (略) (略) (略) 8号 | |
标的现状 | 在用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略)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中天房估字【2024】第0908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国有资产 (略) | |
标的简介 | 1.本标 (略) (略) (略) 8号,房产证面积3095.85㎡,本次拟出租可用面积3095.85㎡, (略) 房产为济南 (略) 。 2.其他事宜详见鲁中天房估字【2024】第090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3.标的物以现场勘察为准,整体出租。 4.查勘标的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略)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六年 | 租金标准 | 90.(略)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年租金90.(略)元起,折合单价(略)/天/㎡;年租金涨幅为1.5%,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进行1.5%的上涨;无免租期;物业费、水电气暖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
付款期限要求 | 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按半年付租金 支付方式:转账,每周期提前15天支付 | |||
优先承租情况 | 有优先租赁权 | |||
出租用途要求 | 不允许从事仓储物流、餐饮娱乐、生产加工、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的存放及经营等业态。使用承租房屋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 |||
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承租人必须是信誉良好的企业。 | |||
其他标的要求 | 1.需交纳租赁押金,押金为(略)元;年租金涨幅为1.5%,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进行1.5%的上涨;无免租期。 2.需签订安全协议并缴纳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为(略)元。 3.该资产现状出租,承租方应负责租赁房屋内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合同终止时基础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房屋归还出租方。 4.装修改造及转租需在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5.意向 (略) 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6.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由违约方补足。 | |||
保证金额 | (略)元整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略)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 (略) 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略) (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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