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自然资规公告〔202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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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自然资规公告〔2024〕87号



肥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规公告2024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肥东县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批准,肥东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式

土地

座落

地块

编号

四至

范围

土地

面积

(亩)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绿

地率

建筑

密度

参考

地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挂牌

肥 (略) (略) (略) 交口西北角

FD*

东至: (略)

9.99

商业 用地

40年

1.0<R≤4.0

≥15%

≤40%

119.8

240 万元

南至: (略) 、地铁三十埠东站

西至:空地

北至:现状中学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1、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由县自然资 (略) 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 (略) 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宗地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1日到肥东县自然资 (略) 四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有资格的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上午11:30。

宗地竞买保证金账户详见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1、挂牌地点: (略) 。

2、挂牌日期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3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挂牌截止时间是2025年1月23日下午16时止。

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 (略) 、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不得建设酒店式公寓。

5、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6、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②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 (略) 置。③竞得人须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略) 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2014〕12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1年内,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 (略) 不 (略) 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7、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 (略) 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在3个月内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8、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 (略) 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 (略) 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9、肥东经 (略) 管理委员会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

肥东县自然资 (略)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 (略) 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略) 地址:肥东东部 (略) (略) 交口西南角县政务服务 (略) 。详情请登 (略) 场网。

地块咨询电话: 0551-*

报名受理电话:0551-*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 0551-*

肥东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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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规公告2024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肥东县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批准,肥东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式

土地

座落

地块

编号

四至

范围

土地

面积

(亩)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绿

地率

建筑

密度

参考

地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挂牌

肥 (略) (略) (略) 交口西北角

FD*

东至: (略)

9.99

商业 用地

40年

1.0<R≤4.0

≥15%

≤40%

119.8

240 万元

南至: (略) 、地铁三十埠东站

西至:空地

北至:现状中学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1、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由县自然资 (略) 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 (略) 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宗地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1日到肥东县自然资 (略) 四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有资格的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上午11:30。

宗地竞买保证金账户详见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1、挂牌地点: (略) 。

2、挂牌日期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3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挂牌截止时间是2025年1月23日下午16时止。

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 (略) 、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不得建设酒店式公寓。

5、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6、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②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 (略) 置。③竞得人须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略) 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2014〕12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1年内,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 (略) 不 (略) 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7、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 (略) 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在3个月内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8、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 (略) 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 (略) 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9、肥东经 (略) 管理委员会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

肥东县自然资 (略)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 (略) 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略) 地址:肥东东部 (略) (略) 交口西南角县政务服务 (略) 。详情请登 (略) 场网。

地块咨询电话: 0551-*

报名受理电话:0551-*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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