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拱墅区半山林畔商务中心11幢107、207、307、308室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5年01月09日10时至2025年01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淘宝刑事案件涉案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 (略) 址::http://**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略) 半山林畔商务中心11幢107、207、307、308室不动产。
不动产权益状况
根据《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4-#、2024-#、2024-#、2024-#)显示,标的物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详见下表1、表2、表3、表4。
表1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略) (略) 半山林畔商务中心11幢107室 | |||||||
用途 | 办公用房/商服用地 | 建筑面积(㎡) | 172.28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68.4 | 使用期限 | -至2055年04月14日 | |
限制信息 | 不动产:有查封,无抵押 | 宗地号 | # GB#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XX公司 | ||||||
权证号 (证明号) | 浙(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出让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2021年06月24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
附记 | 1、规划批建用途为办公用房;2、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 |||||||
表2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略) (略) 半山林畔商务中心11幢207室 | |||||||
用途 | 办公用房/商服用地 | 建筑面积(㎡) | 151.47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60.1 | 使用期限 | -至2055年04月14日 | |
限制信息 | 不动产:有查封,无抵押 | 宗地号 | # GB#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XX公司 | ||||||
权证号 (证明号) | 浙(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出让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2021年06月24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
附记 | 1、规划批建用途为办公用房;2、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 |||||||
表3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略) (略) 半山林畔商务中心11幢307室 | |||||||
用途 | 办公用房/商服用地 | 建筑面积(㎡) | 91.12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36.2 | 使用期限 | -至2055年04月14日 | |
限制信息 | 不动产:有查封,无抵押 | 宗地号 | # GB#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XX公司 | ||||||
权证号 (证明号) | 浙(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出让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2021年06月24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
附记 | 1、规划批建用途为办公用房;2、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 |||||||
表4 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略) (略) 半山林畔商务中心11幢308室 | |||||||
用途 | 办公用房/商服用地 | 建筑面积(㎡) | 113.79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45.2 | 使用期限 | -至2055年04月14日 | |
限制信息 | 不动产:有查封,无抵押 | 宗地号 | # GB#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XX公司 | ||||||
权证号 (证明号) | 浙(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出让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2021年06月24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
附记 | 1、规划批建用途为办公用房;2、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 |||||||
他项权利状况
根据《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4-#、2024-#、2024-#、2024-#)显示,标的物抵押及查封状况详见表3-2。
表3-2 抵押及查封状况一览表
抵押状况 | 无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4)浙01刑初59号 |
查封期限 | 2024年03月13日起2027年03月12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 |
居住权状况 | 无 | |
异议状况 | 无 |
(标的物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根据有关规定,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标的物可能存在二次过户。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相关事宜及交纳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 (略) 、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2.拍卖标的物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拍卖标的物前述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为预告登记面积。交付后若实际面积与预告登记面积有差异的,由买受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原购房合同约定,自行与开发商进行差价结算。实际面积大于预告登记面积需补足差价的,差价款由买受人承担。
3.根据现场向物业查询,标的物房产欠缴2021年06月至2024年09月物业费约#元。该房产可能存在其他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及后续产生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房产整体拍卖,部分房间现状为打通并整体使用,如对实地丈量数据等问题存在疑问,可以向相关单位进行咨询和了解。竞买人竞拍后对可能存在的四至测绘、重新分割等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问题。
5.标的物房产含地下室,面积为地上建筑对应垂直空间,不能办理权属登记;
6.标的物房产不含车位,需由竞买人自行向开发商购买。经向开发商了解,目前车位价格为#元/个,最终实际价格请向开发商咨询,标的物配比车位为3个;
7.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8.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9.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10.具体交接手 (略) 工作情况决定。
11.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 (略) (略) (以下简称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中瑞信法服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再安排现场勘验。预约看样方式:微信小程序中先搜索“中瑞信法服小程序”, (略) (略) 半山林畔商务中心11幢107、207、307、308室不动产,可进行自助预约;咨询电话: 400-677-6077(中瑞信法服)。
三、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四、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后,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 (略) 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 (略) 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五、异议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 (略) 联系。
六、利害关系人参与竞拍
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优先购买权
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保证金缴纳
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 (略) 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7005)。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 (略) 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九、余款缴纳
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30 (略) 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收款账号:#7005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 (略) 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 (略) 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 (略) 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一、 (略)
(略)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 (略)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定中瑞信法服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二、其它说明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署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 (略) 。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吴法官)
0571-#(中瑞信法服)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
联系地址: (略) (略) 76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略) (略) 将于2025年01月09日10时至2025年01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淘宝刑事案件涉案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 (略) 址::http://**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略) 半山林畔商务中心11幢107、207、307、308室不动产。
不动产权益状况
根据《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4-#、2024-#、2024-#、2024-#)显示,标的物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详见下表1、表2、表3、表4。
表1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略) (略) 半山林畔商务中心11幢107室 | |||||||
用途 | 办公用房/商服用地 | 建筑面积(㎡) | 172.28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68.4 | 使用期限 | -至2055年04月14日 | |
限制信息 | 不动产:有查封,无抵押 | 宗地号 | # GB#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XX公司 | ||||||
权证号 (证明号) | 浙(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出让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2021年06月24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
附记 | 1、规划批建用途为办公用房;2、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 |||||||
表2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略) (略) 半山林畔商务中心11幢207室 | |||||||
用途 | 办公用房/商服用地 | 建筑面积(㎡) | 151.47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60.1 | 使用期限 | -至2055年04月14日 | |
限制信息 | 不动产:有查封,无抵押 | 宗地号 | # GB#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XX公司 | ||||||
权证号 (证明号) | 浙(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出让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2021年06月24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
附记 | 1、规划批建用途为办公用房;2、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 |||||||
表3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略) (略) 半山林畔商务中心11幢307室 | |||||||
用途 | 办公用房/商服用地 | 建筑面积(㎡) | 91.12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36.2 | 使用期限 | -至2055年04月14日 | |
限制信息 | 不动产:有查封,无抵押 | 宗地号 | # GB#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XX公司 | ||||||
权证号 (证明号) | 浙(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出让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2021年06月24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
附记 | 1、规划批建用途为办公用房;2、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 |||||||
表4 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略) (略) 半山林畔商务中心11幢308室 | |||||||
用途 | 办公用房/商服用地 | 建筑面积(㎡) | 113.79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45.2 | 使用期限 | -至2055年04月14日 | |
限制信息 | 不动产:有查封,无抵押 | 宗地号 | # GB#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XX公司 | ||||||
权证号 (证明号) | 浙(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出让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2021年06月24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
附记 | 1、规划批建用途为办公用房;2、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 |||||||
他项权利状况
根据《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4-#、2024-#、2024-#、2024-#)显示,标的物抵押及查封状况详见表3-2。
表3-2 抵押及查封状况一览表
抵押状况 | 无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4)浙01刑初59号 |
查封期限 | 2024年03月13日起2027年03月12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 |
居住权状况 | 无 | |
异议状况 | 无 |
(标的物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根据有关规定,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标的物可能存在二次过户。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相关事宜及交纳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 (略) 、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2.拍卖标的物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拍卖标的物前述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为预告登记面积。交付后若实际面积与预告登记面积有差异的,由买受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原购房合同约定,自行与开发商进行差价结算。实际面积大于预告登记面积需补足差价的,差价款由买受人承担。
3.根据现场向物业查询,标的物房产欠缴2021年06月至2024年09月物业费约#元。该房产可能存在其他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及后续产生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房产整体拍卖,部分房间现状为打通并整体使用,如对实地丈量数据等问题存在疑问,可以向相关单位进行咨询和了解。竞买人竞拍后对可能存在的四至测绘、重新分割等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问题。
5.标的物房产含地下室,面积为地上建筑对应垂直空间,不能办理权属登记;
6.标的物房产不含车位,需由竞买人自行向开发商购买。经向开发商了解,目前车位价格为#元/个,最终实际价格请向开发商咨询,标的物配比车位为3个;
7.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8.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9.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10.具体交接手 (略) 工作情况决定。
11.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 (略) (略) (以下简称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中瑞信法服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再安排现场勘验。预约看样方式:微信小程序中先搜索“中瑞信法服小程序”, (略) (略) 半山林畔商务中心11幢107、207、307、308室不动产,可进行自助预约;咨询电话: 400-677-6077(中瑞信法服)。
三、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四、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后,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 (略) 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 (略) 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五、异议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 (略) 联系。
六、利害关系人参与竞拍
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优先购买权
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保证金缴纳
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 (略) 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7005)。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 (略) 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九、余款缴纳
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30 (略) 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收款账号:#7005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 (略) 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 (略) 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 (略) 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一、 (略)
(略)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 (略)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定中瑞信法服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二、其它说明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署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 (略) 。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吴法官)
0571-#(中瑞信法服)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
联系地址: (略) (略) 76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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