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0422强清1号确认《万家壹品有限公司清算方案》民事裁定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宁0422强清1号确认《万家壹品有限公司清算方案》民事裁定书

宁夏回 (略) 西 (略)

民 事 裁 定 书

(2024)宁0422强清1号

申请人: (略) 清算组。

负责人:李志伟,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年1月24日,申请人西吉县农牧业产 (略) 以被申 (略) (以下称万家(略)品)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为由, (略) 提出强制清算申请。本院经审查于2024年3月7日裁定受理,并于2024年4月2日指定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担任万家(略)品清算组(以下称清算组)。

2024年12月13日, (略) 提出申请, (略) 指定后积极开展了强制清算工作,并于2024年11月13日组织召开了万家(略)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清算组作了《阶段性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审查情况报告》,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略) 清算方案》。经表决,截至2024年11月20日18:00,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2户债权人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9户,且同意的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75%;同意的9户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30,(略),占本案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即52,(略))的58.55%。为此,《 (略) 清算方案》已表决通过, (略) 裁定确认。

本院查明,清 (略) 指定后,依法向债权人发布了债权申报通知、公告,开展了财产调查和接管工作,完成了债权审查确认、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工作。截至万家(略)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共有15户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20笔债权,总金额为81,(略)。另,万家(略)品无在岗职工,不存在欠付的职工债权。清算组未接管到任何现金存款,后续清算组将根据财产管理方案和财产变价方 (略) 分万家(略)品的财产。

2024年11月13日,清算组组织召开万家(略)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清算组作了《阶段性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审查情况报告》,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 (略) 清算方案》。为此,清算组于2024年12月 (略) 提交其制作的《 (略) 清算方案》, (略) 予以裁定确认。

本院认为,清算组制定的《 (略) 清算方案》要素齐全,内容完备,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确认。 (略) 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 (略) 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略) 清算组制定的《 (略) 清算方案》(详见附件1)。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马占山

审 判 员 马春刚

审 判 员 禹 娜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唐 娟


附:本裁定所适用的法律条文:

一、《 (略) 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略) 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 (略) 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略)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略)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缇的规定(二)》

第十五条 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 (略) 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 (略) 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执行未经 (略) 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董事、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 (略) 应依法予以支持。



附件
确认万家(略)品清算方案裁定书.pdf 下载
,宁夏,西吉县

宁夏回 (略) 西 (略)

民 事 裁 定 书

(2024)宁0422强清1号

申请人: (略) 清算组。

负责人:李志伟,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年1月24日,申请人西吉县农牧业产 (略) 以被申 (略) (以下称万家(略)品)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为由, (略) 提出强制清算申请。本院经审查于2024年3月7日裁定受理,并于2024年4月2日指定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担任万家(略)品清算组(以下称清算组)。

2024年12月13日, (略) 提出申请, (略) 指定后积极开展了强制清算工作,并于2024年11月13日组织召开了万家(略)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清算组作了《阶段性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审查情况报告》,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略) 清算方案》。经表决,截至2024年11月20日18:00,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2户债权人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9户,且同意的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75%;同意的9户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30,(略),占本案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即52,(略))的58.55%。为此,《 (略) 清算方案》已表决通过, (略) 裁定确认。

本院查明,清 (略) 指定后,依法向债权人发布了债权申报通知、公告,开展了财产调查和接管工作,完成了债权审查确认、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工作。截至万家(略)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共有15户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20笔债权,总金额为81,(略)。另,万家(略)品无在岗职工,不存在欠付的职工债权。清算组未接管到任何现金存款,后续清算组将根据财产管理方案和财产变价方 (略) 分万家(略)品的财产。

2024年11月13日,清算组组织召开万家(略)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清算组作了《阶段性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审查情况报告》,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 (略) 清算方案》。为此,清算组于2024年12月 (略) 提交其制作的《 (略) 清算方案》, (略) 予以裁定确认。

本院认为,清算组制定的《 (略) 清算方案》要素齐全,内容完备,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确认。 (略) 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 (略) 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略) 清算组制定的《 (略) 清算方案》(详见附件1)。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马占山

审 判 员 马春刚

审 判 员 禹 娜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唐 娟


附:本裁定所适用的法律条文:

一、《 (略) 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略) 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 (略) 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略)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略)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缇的规定(二)》

第十五条 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 (略) 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 (略) 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执行未经 (略) 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董事、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 (略) 应依法予以支持。



附件
确认万家(略)品清算方案裁定书.pdf 下载
,宁夏,西吉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