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兴隆路13号S1栋自编7层5间公寓、13号之三S4栋自编5层10间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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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兴隆路13号S1栋自编7层5间公寓、13号之三S4栋自编5层10间公寓

(略) (略) 珠 (略) 13号S1栋(自编)7层5间公寓 、13号之三S4栋(自编)5层10间公寓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出租条件

    1)合同期限内,(略)方按月向(略)方支付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略)方按月向(略)方支付水电费。(略)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略)方一次性付清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综合管理费(除租赁保证金外,租金、综合管理费均含增值税)。(略)方未支付上述款项的,(略)方有权向(略)方收回租赁物业;(略)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的,经(略)方催告【30】个自然日,(略)方仍未全额支付应付款项的,(略)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略)方有权将租赁物业另行出租,并参照【2】个月租金、综合管理费的标准追究(略)方的违约责任。
    2)(略)方应当在收到(略)方发票后10日内向(略)方支付当月租金、综合管理费。(略)方应当在收到(略)方发票后10日内向(略)方支付上一个月的水电费。
    3) 除征得(略)方书面同意之外,(略)方的租金、租赁保证金、综合管理费、水电费及退租复原清洁费(如有)应按时转入(略)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到账时间即视为(略)方的付款时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出租物业 (略) 及办公,不可转租他人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略) (略) 珠 (略) 13号S1栋(自编)7层5间公寓 、13号之三S4栋(自编)5层10间公寓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出租条件

    1)合同期限内,(略)方按月向(略)方支付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略)方按月向(略)方支付水电费。(略)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略)方一次性付清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综合管理费(除租赁保证金外,租金、综合管理费均含增值税)。(略)方未支付上述款项的,(略)方有权向(略)方收回租赁物业;(略)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的,经(略)方催告【30】个自然日,(略)方仍未全额支付应付款项的,(略)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略)方有权将租赁物业另行出租,并参照【2】个月租金、综合管理费的标准追究(略)方的违约责任。
    2)(略)方应当在收到(略)方发票后10日内向(略)方支付当月租金、综合管理费。(略)方应当在收到(略)方发票后10日内向(略)方支付上一个月的水电费。
    3) 除征得(略)方书面同意之外,(略)方的租金、租赁保证金、综合管理费、水电费及退租复原清洁费(如有)应按时转入(略)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到账时间即视为(略)方的付款时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出租物业 (略) 及办公,不可转租他人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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