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兴隆路13号S1栋自编7层5间公寓、13号之三S4栋自编5层10间公寓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兴隆路13号S1栋自编7层5间公寓、13号之三S4栋自编5层10间公寓
(略) (略) (略) 11号南沙国际 (略)
850.00 元/月/总面积
661.24 ㎡
2024-12-23
1 年
商业
房型为标准间,公寓月租金按人民币850元/平方米/间计价,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4-12-23至2024-12-27)
房产
广州南沙 (略)
交通便利,小区管理,电梯房,公寓,停车场/位
自然人、公司或者单位。
1)合同期限内,(略)方按月向(略)方支付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略)方按月向(略)方支付水电费。(略)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略)方一次性付清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综合管理费(除租赁保证金外,租金、综合管理费均含增值税)。(略)方未支付上述款项的,(略)方有权向(略)方收回租赁物业;(略)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的,经(略)方催告【30】个自然日,(略)方仍未全额支付应付款项的,(略)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略)方有权将租赁物业另行出租,并参照【2】个月租金、综合管理费的标准追究(略)方的违约责任。
2)(略)方应当在收到(略)方发票后10日内向(略)方支付当月租金、综合管理费。(略)方应当在收到(略)方发票后10日内向(略)方支付上一个月的水电费。
3) 除征得(略)方书面同意之外,(略)方的租金、租赁保证金、综合管理费、水电费及退租复原清洁费(如有)应按时转入(略)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到账时间即视为(略)方的付款时间。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出租物业 (略) 及办公,不可转租他人
(略) (略) (略) 11号南沙国际 (略)
850.00 元/月/总面积
661.24 ㎡
2024-12-23
1 年
商业
房型为标准间,公寓月租金按人民币850元/平方米/间计价,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4-12-23至2024-12-27)
房产
广州南沙 (略)
交通便利,小区管理,电梯房,公寓,停车场/位
自然人、公司或者单位。
1)合同期限内,(略)方按月向(略)方支付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略)方按月向(略)方支付水电费。(略)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略)方一次性付清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综合管理费(除租赁保证金外,租金、综合管理费均含增值税)。(略)方未支付上述款项的,(略)方有权向(略)方收回租赁物业;(略)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的,经(略)方催告【30】个自然日,(略)方仍未全额支付应付款项的,(略)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略)方有权将租赁物业另行出租,并参照【2】个月租金、综合管理费的标准追究(略)方的违约责任。
2)(略)方应当在收到(略)方发票后10日内向(略)方支付当月租金、综合管理费。(略)方应当在收到(略)方发票后10日内向(略)方支付上一个月的水电费。
3) 除征得(略)方书面同意之外,(略)方的租金、租赁保证金、综合管理费、水电费及退租复原清洁费(如有)应按时转入(略)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到账时间即视为(略)方的付款时间。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出租物业 (略) 及办公,不可转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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