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口醇隆鼎酒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审计服务比选公告
(略) 国有 (略)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国有 (略) (比选人)委托,拟对“四川江 (略) 股权转让项目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
1.1项目编号:BZ(略)
1.2项目名称:四川江 (略) 股权转让项目审计服务
1.3项目概况: (略) 国有 (略) 、巴中振兴发展一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公开出让其持有的四川江 (略) 的部分股权,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审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4项目地点: (略) 平昌县。
1.5比选范围及内容: (略) 国有 (略) 持有四川江 (略) 31.5190%股权,巴中振兴发展一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四川江 (略) 41.2794%股权, (略) 国有 (略) 拟联合巴中振兴发展一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开出让四川江 (略) 70.00%的股权( (略) 国有 (略) 及巴中振兴发展一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四川江 (略) 股权最终转让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为准)。现需编制四川江 (略) 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拟定为2024年12月31日,并提供驻场服务,驻场时间累计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具体以比选人书面或合同约定要求的内容为准。
1.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审计报告。
1.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比选人有关要求。
1.8 比选预算价(最高限价):(略).00元(大写:(略)(略)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预算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服务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保险、税费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即:结算价以中标价包干。
2.1一般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特殊资格要求:
2.2.1需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2.2会计师事务所以分所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其总所授权,并提供授权书。
2.3人员资格要求:
2.3.1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具备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提供个人履历及服务项目业绩情况证明材料);
2.3.2配备人员要求:配备不低于4名的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审计人员等(提供承诺函原件)。
注: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服务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比选人同意,且变更后人员须具备变更前人员资格或职称,以及同等专业能力。(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针对此项内容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2.4业绩资格要求: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财务审计或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业绩。除由分支机构具体承做但由其总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外,其余审计业绩均需与比选申请人自身名称一致,否则为无效业绩。
2.5财务要求:近一年无亏损(以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6信誉要求:
2.6.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6.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4比选申请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6.5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2.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其他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四川江 (略) 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登录“ (略) http://**”, (略) 上操作流程(服务中心--操作指南--比选申请人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3.3获取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通过比选申请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注:
1.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 (略) 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并按缴费流程说明步骤进行操作。
2.指定收款账号为招采系统自动生成的专用账号。
3.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4.报名费发票系统于次月中旬发送至比选申请人平台注册邮箱。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略) (略) 东段453号一楼开标室。
采用专人送达,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的截止日当日9时30分前将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送达上述地点,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比选申请人请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收取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公告发布
本项目公告信息指定在 (略) (http://**)、 (略) 国有 (略) 网站(http://**)发布,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可以在其他公开媒体同时发布公告信息,以 (略) 、 (略) 国有 (略) 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比 选 人: (略) 国有 (略)
地 址: (略) (略) 石井街249号6楼
联 系 人:罗老师
电 话:(略)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国有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东段453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电 话:0827-(略)
邮 箱:*@*q.com
(略) 国有 (略)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国有 (略) (比选人)委托,拟对“四川江 (略) 股权转让项目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
1.1项目编号:BZ(略)
1.2项目名称:四川江 (略) 股权转让项目审计服务
1.3项目概况: (略) 国有 (略) 、巴中振兴发展一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公开出让其持有的四川江 (略) 的部分股权,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审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4项目地点: (略) 平昌县。
1.5比选范围及内容: (略) 国有 (略) 持有四川江 (略) 31.5190%股权,巴中振兴发展一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四川江 (略) 41.2794%股权, (略) 国有 (略) 拟联合巴中振兴发展一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开出让四川江 (略) 70.00%的股权( (略) 国有 (略) 及巴中振兴发展一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四川江 (略) 股权最终转让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为准)。现需编制四川江 (略) 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拟定为2024年12月31日,并提供驻场服务,驻场时间累计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具体以比选人书面或合同约定要求的内容为准。
1.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审计报告。
1.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比选人有关要求。
1.8 比选预算价(最高限价):(略).00元(大写:(略)(略)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预算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服务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保险、税费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即:结算价以中标价包干。
2.1一般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特殊资格要求:
2.2.1需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2.2会计师事务所以分所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其总所授权,并提供授权书。
2.3人员资格要求:
2.3.1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具备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提供个人履历及服务项目业绩情况证明材料);
2.3.2配备人员要求:配备不低于4名的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审计人员等(提供承诺函原件)。
注: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服务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比选人同意,且变更后人员须具备变更前人员资格或职称,以及同等专业能力。(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针对此项内容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2.4业绩资格要求: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财务审计或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业绩。除由分支机构具体承做但由其总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外,其余审计业绩均需与比选申请人自身名称一致,否则为无效业绩。
2.5财务要求:近一年无亏损(以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6信誉要求:
2.6.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6.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4比选申请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6.5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2.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其他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四川江 (略) 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登录“ (略) http://**”, (略) 上操作流程(服务中心--操作指南--比选申请人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3.3获取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通过比选申请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注:
1.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 (略) 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并按缴费流程说明步骤进行操作。
2.指定收款账号为招采系统自动生成的专用账号。
3.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4.报名费发票系统于次月中旬发送至比选申请人平台注册邮箱。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略) (略) 东段453号一楼开标室。
采用专人送达,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的截止日当日9时30分前将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送达上述地点,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比选申请人请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收取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公告发布
本项目公告信息指定在 (略) (http://**)、 (略) 国有 (略) 网站(http://**)发布,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可以在其他公开媒体同时发布公告信息,以 (略) 、 (略) 国有 (略) 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比 选 人: (略) 国有 (略)
地 址: (略) (略) 石井街249号6楼
联 系 人: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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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代理机构: (略) 国有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东段453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电 话:082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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