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鄂0105破17号翔霖社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
2023鄂0105破17号翔霖社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
武汉翔霖 (略)
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
(2023)翔破管字第016号
(略) (略) (略) ,
武汉翔霖 (略) 全体债权人:
2023年10月27日,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作出(2023)鄂0105破申3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武汉翔霖 (略) (下称“翔霖社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湖北山河律师 (略) 管理人。2024年2月27日, (略) 依 (略) 破产, (略) 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 (略) 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制作了本分配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情况
截至目前,翔霖社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略),为管理人提起的股东追缴出资之诉执行款,前述货币资金均已全部划转至管理人开立的银行账户。
二、参加分配的破产债权情况
截至目前, (略) (略) 债权6笔,确认债权金额(略),其中包括税款债权1笔,债权金额(略);普通债权4笔,债权金额(略);劣后债权1笔,债权金额(略)。(详见附件一《破产债权分配金额表》)
三、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比例和数额
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规定,本案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并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截至目前,翔霖社公司破产清算案过程中发生的破产费用共(略),包括因刻制管理人印章、交通、邮寄等履行职务已产生的费用, (略) 交纳的诉讼费用,管理人报酬,以及预留用以办理后续债权分配、资料归档及注销等将要产生的破产费用。
截至目前,本案暂未发生共益债务。
(二)翔霖社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根据此 (略) 法定代表人喻凯的调查以及到社保、公积金部门的查询, (略) 欠付前述职工债权的情况。
(三)翔霖社公司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翔霖社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扣除破产费用后的金额为(略),待分配的税款债权金额为(略),债权分配比例为100%。
(三)普通债权。
翔霖社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清偿完税款债权后的金额为(略),待分配的普通债权金额为(略),债权分配比例为100%。
(四)劣后债权。
翔霖社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清偿完普通债权后的金额为(略),待分配的劣后债权额为(略),债权分配比例为100%。
四、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一)分配方式
翔霖社公司财产分配将采取货币分配方式进行。管理人将按照债权申报登记时债权人提供的《债权人信息确认书》上填写的银行账户,实施转账支付。
(二)分配步骤
本次分配将在本方案 (略) 并经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公示无异议后向债权人分配。
(三)分配提存
债权人未受领的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受领的,视为放弃。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对于本次分配实施后又补充申报的债权,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将不再对该补充申报的债权予以补充分配。
2.本次预留的破产费用,将用于支付因办理分配所发生的费、邮寄费、银行手续费,办理税务、工商等注销的手续费、办公费、档案保管费;如公司或管理人账户注销后将由管理人律所单位承接余款 (略) 理上述后续费用。
特此报告
武汉翔霖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破产债权分配金额表》
武汉翔霖 (略)
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
(2023)翔破管字第016号
(略) (略) (略) ,
武汉翔霖 (略) 全体债权人:
2023年10月27日,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作出(2023)鄂0105破申3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武汉翔霖 (略) (下称“翔霖社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湖北山河律师 (略) 管理人。2024年2月27日, (略) 依 (略) 破产, (略) 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 (略) 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制作了本分配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情况
截至目前,翔霖社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略),为管理人提起的股东追缴出资之诉执行款,前述货币资金均已全部划转至管理人开立的银行账户。
二、参加分配的破产债权情况
截至目前, (略) (略) 债权6笔,确认债权金额(略),其中包括税款债权1笔,债权金额(略);普通债权4笔,债权金额(略);劣后债权1笔,债权金额(略)。(详见附件一《破产债权分配金额表》)
三、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比例和数额
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规定,本案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并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截至目前,翔霖社公司破产清算案过程中发生的破产费用共(略),包括因刻制管理人印章、交通、邮寄等履行职务已产生的费用, (略) 交纳的诉讼费用,管理人报酬,以及预留用以办理后续债权分配、资料归档及注销等将要产生的破产费用。
截至目前,本案暂未发生共益债务。
(二)翔霖社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根据此 (略) 法定代表人喻凯的调查以及到社保、公积金部门的查询, (略) 欠付前述职工债权的情况。
(三)翔霖社公司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翔霖社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扣除破产费用后的金额为(略),待分配的税款债权金额为(略),债权分配比例为100%。
(三)普通债权。
翔霖社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清偿完税款债权后的金额为(略),待分配的普通债权金额为(略),债权分配比例为100%。
(四)劣后债权。
翔霖社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清偿完普通债权后的金额为(略),待分配的劣后债权额为(略),债权分配比例为100%。
四、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一)分配方式
翔霖社公司财产分配将采取货币分配方式进行。管理人将按照债权申报登记时债权人提供的《债权人信息确认书》上填写的银行账户,实施转账支付。
(二)分配步骤
本次分配将在本方案 (略) 并经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公示无异议后向债权人分配。
(三)分配提存
债权人未受领的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受领的,视为放弃。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对于本次分配实施后又补充申报的债权,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将不再对该补充申报的债权予以补充分配。
2.本次预留的破产费用,将用于支付因办理分配所发生的费、邮寄费、银行手续费,办理税务、工商等注销的手续费、办公费、档案保管费;如公司或管理人账户注销后将由管理人律所单位承接余款 (略) 理上述后续费用。
特此报告
武汉翔霖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破产债权分配金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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