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湘08破6号债权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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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湘08破6号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张家界七星 (略) 债权人:

2024年11月27日, (略) (略) 作出(2024)湘08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张家界七星 (略) 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12月20日, (略) (略) 作出(2024)湘08破6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担任张家界七星 (略) 管理人,现管理人就有关债权申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

债权人应自即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中关于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执行)。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1)债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函件;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申报债权的证据(如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注:债权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及格式文本详见《债权申报须知》《债权申报文件格式文本》。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1.张家界七星 (略) 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2.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申报方式

1.选择邮寄的,则请邮寄至“ (略) (略) (略) 48号五江 (略) 10栋21层-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联系电话:(略))收”,请在邮寄单注明“张家界七星 (略) 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确定时间核对证据原件。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所申报的债权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2.选择现场申报的,申报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秩序,并提前通过电话等方式与管理人工作人员预约申报时间,并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并务必携带债权申报证据原件以便供管理人核对。

附:现场申报相关信息

现场申报联系人:潘律师,联系电话:(略);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略);

现场申报时间:周一至周四的9:00-12:00,14:30-17:00;

现场申报地址: (略) (略) (略) 48号五江 (略) 10栋21层、湖 (略) (略) 永定大道100号锦绣 (略) 8栋1702房。

五、管理人办公地址及联系人

1.地址:湖 (略) (略) 永定大道100号锦绣 (略) 8栋1702房、 (略) (略) (略) 48号五江 (略) 10栋21层。

2.联系人:潘律师,联系电话:(略);陈律师,联系电话:(略)。

张家界七星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附件1: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附件2:债权申报文件格式文本.docx 下载
, (略) ,湖南, (略) , (略) , (略) ,长沙,张家界

债权申报通知

张家界七星 (略) 债权人:

2024年11月27日, (略) (略) 作出(2024)湘08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张家界七星 (略) 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12月20日, (略) (略) 作出(2024)湘08破6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担任张家界七星 (略) 管理人,现管理人就有关债权申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

债权人应自即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中关于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执行)。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1)债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函件;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申报债权的证据(如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注:债权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及格式文本详见《债权申报须知》《债权申报文件格式文本》。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1.张家界七星 (略) 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2.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申报方式

1.选择邮寄的,则请邮寄至“ (略) (略) (略) 48号五江 (略) 10栋21层-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联系电话:(略))收”,请在邮寄单注明“张家界七星 (略) 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确定时间核对证据原件。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所申报的债权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2.选择现场申报的,申报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秩序,并提前通过电话等方式与管理人工作人员预约申报时间,并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并务必携带债权申报证据原件以便供管理人核对。

附:现场申报相关信息

现场申报联系人:潘律师,联系电话:(略);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略);

现场申报时间:周一至周四的9:00-12:00,14:30-17:00;

现场申报地址: (略) (略) (略) 48号五江 (略) 10栋21层、湖 (略) (略) 永定大道100号锦绣 (略) 8栋1702房。

五、管理人办公地址及联系人

1.地址:湖 (略) (略) 永定大道100号锦绣 (略) 8栋1702房、 (略) (略) (略) 48号五江 (略) 10栋21层。

2.联系人:潘律师,联系电话:(略);陈律师,联系电话:(略)。

张家界七星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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