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环保二期德隆四期区块、公祥实业厂区堆放砂石统料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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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县环保二期德隆四期区块、公祥实业厂区堆放砂石统料转让

项目编号: JX2024ZC*C2
项目名称: 玉山县环保二期德 (略) 块、公祥 (略) 堆放砂石统料转让
标的名称: 玉山县环保二期德 (略) 块、公祥 (略) 堆放砂石统料转让(转让底价:43.*万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12-20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2-27
项目简介: 重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 (略) 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华信评报[2024]第07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标的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现场踏勘、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标的状况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相关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标的相关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拍,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人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对移交标的物时出现的任何问题,转让方与拍卖人将不予解释,受让方需无条件进行接受。因受让方未能实地踏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拍卖人、转让方无关。 4.拍卖成交后标的按现状交付,由受让方负责自行检验,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隐藏的瑕疵、缺陷、损毁、质量误差、不能使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拍卖人概不负责。 4、标的的清转运、装卸等运输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应对石方拍卖点所涉及的社群关系等影响石方清转运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6、在标的物清转运的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及纠纷,拍卖公司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7、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在标的物交付完成后,受让方的清转运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并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涉及的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任何经济损失。 8、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2日内交清总成交价款并同时交纳*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履约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退回(不计息)。 9、拍卖成交后, 1号、2号标的受让方须在交付之日起5日内清运完成,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清运完毕,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砂石统料,造成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清 (略) 置过程中应照章经营、依法纳税,在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和费用后,标的由转让方1个工作日内交付。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 李* *程女士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 (略) (略) 账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5 时 拍卖地点: (略) (略) (略) 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三楼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联系电话:0793-*
项目编号: JX2024ZC*C2
项目名称: 玉山县环保二期德 (略) 块、公祥 (略) 堆放砂石统料转让
标的名称: 玉山县环保二期德 (略) 块、公祥 (略) 堆放砂石统料转让(转让底价:43.*万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12-20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2-27
项目简介: 重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 (略) 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华信评报[2024]第07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标的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现场踏勘、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标的状况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相关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标的相关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拍,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人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对移交标的物时出现的任何问题,转让方与拍卖人将不予解释,受让方需无条件进行接受。因受让方未能实地踏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拍卖人、转让方无关。 4.拍卖成交后标的按现状交付,由受让方负责自行检验,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隐藏的瑕疵、缺陷、损毁、质量误差、不能使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拍卖人概不负责。 4、标的的清转运、装卸等运输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应对石方拍卖点所涉及的社群关系等影响石方清转运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6、在标的物清转运的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及纠纷,拍卖公司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7、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在标的物交付完成后,受让方的清转运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并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涉及的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任何经济损失。 8、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2日内交清总成交价款并同时交纳*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履约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退回(不计息)。 9、拍卖成交后, 1号、2号标的受让方须在交付之日起5日内清运完成,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清运完毕,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砂石统料,造成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清 (略) 置过程中应照章经营、依法纳税,在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和费用后,标的由转让方1个工作日内交付。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 李* *程女士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 (略) (略) 账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5 时 拍卖地点: (略) (略) (略) 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三楼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联系电话: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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