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红高粱影视城内海清铁路西沙口子村21123㎡地块十年使用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略) 红高粱影视城 (略) 西沙口子村*㎡地块十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略) (略) (略) 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GM-2024-0033
二、项目名称: (略) 红高粱影视城 (略) 西沙口子村*㎡地块十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红高粱影视城 (略) 西沙口子村*㎡地块十年使用权,出租底价为*.92元,竞买保证金*元。
注:租金交付方式为每三年递增10%。如果底价成交,支付成交价款为第一至三年每年*元;第四至六年每年*元;第七至九年每年*.2元;第十年*.32元。如果溢价成交,则溢价部分平均分摊至十年成交价款中。
重要声明:
1、为完善红高粱影 (略) 内亲子娱乐版块业态规划及相关配套设施, (略) 域限定建设经营无动力游乐场、亲子萌宠乐园等项目。
2、意向承租方须于2024年12月27日9时至17时,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自然人携带身份证)、管理规划方案、项目投资清单等至 (略) 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与该项目竞价。如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竞价无效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 (略) (略) 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挂牌(竞价)文件》中第三部分“竞价须知”的相关内容。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12月30日17时前交纳竞买 (略) 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并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进行竞买资格确认(注:未进行竞买保证金查询或未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将不能进入竞价页面)。
注:未注册的意向承租 (略) (略) 网站选择“ (略) 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89登录)。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24年12月26日、27日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联系人 :* 杜经理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4年12月31日上午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略) (略) 官网
九、其他相关条件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项目展示时间内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 (略) 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山东潍坊 (略) 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接出租方通知2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将第一年租赁价款及*元租赁押金(合同到期且无违约无息返还)等各项费用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年度租赁价款承租方须于每租赁年开始前30日内交清。
4、本次挂牌竞价的地块十年使用权,正式租赁期限以成交后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5、成交后承租方须自行进场,并负 (略) 域管理使用期间相关工作(包括但 (略) 、安全、维稳、信访、环保等)。在日常经营使用时,严禁违规经营,严禁超 (略) 域范围,出租方有权随时检查土地及设施的使用情况。
6、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需通水通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土地及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房屋、道路、场地维护费及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恢复生产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标的的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证照齐全。对 (略) 域周围其他闲置土地需做好保护,禁止烧荒、禁止破坏土地、禁止偷盗土等,并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标的交还出租方,租赁期间对标的资产内进行的任何投资、投入、改造、改善、添附、增设等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出租方不予以任何补偿。
9、本地块属于国有用地,若因政府政策安排调整、项目建设及其它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变 (略) 域规划,政府主 (略) 域资产重组导 (略) 域的部分土地拆迁征用、土地发生权属、性质变化等相关因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时,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已交纳的租金按比例无息返还。其它费用不退,其它损失租赁双方自负,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0、出现下列情形的,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已交的竞买保证金、租赁价款、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须依法赔偿:
10.1 成交后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签署《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租赁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等各项费用、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的;
10.2 未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时缴纳剩余年度租赁价款的;
10.3 有违法违规经营、超 (略) 域范围等经营情况的;
10.4 租赁期内,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标的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的;
10.5 违反公告其他相关条件及要求或者发生其它事项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
10.6 其它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36-* *
山东潍坊 (略)
2024年12月24日
(略) 红高粱影视城 (略) 西沙口子村*㎡地块十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pdf
(略) 红高粱影视城 (略) 西沙口子村*㎡地块十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略) (略) (略) 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GM-2024-0033
二、项目名称: (略) 红高粱影视城 (略) 西沙口子村*㎡地块十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红高粱影视城 (略) 西沙口子村*㎡地块十年使用权,出租底价为*.92元,竞买保证金*元。
注:租金交付方式为每三年递增10%。如果底价成交,支付成交价款为第一至三年每年*元;第四至六年每年*元;第七至九年每年*.2元;第十年*.32元。如果溢价成交,则溢价部分平均分摊至十年成交价款中。
重要声明:
1、为完善红高粱影 (略) 内亲子娱乐版块业态规划及相关配套设施, (略) 域限定建设经营无动力游乐场、亲子萌宠乐园等项目。
2、意向承租方须于2024年12月27日9时至17时,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自然人携带身份证)、管理规划方案、项目投资清单等至 (略) 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与该项目竞价。如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竞价无效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 (略) (略) 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挂牌(竞价)文件》中第三部分“竞价须知”的相关内容。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12月30日17时前交纳竞买 (略) 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并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进行竞买资格确认(注:未进行竞买保证金查询或未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将不能进入竞价页面)。
注:未注册的意向承租 (略) (略) 网站选择“ (略) 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89登录)。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24年12月26日、27日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联系人 :* 杜经理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4年12月31日上午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略) (略) 官网
九、其他相关条件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项目展示时间内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 (略) 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山东潍坊 (略) 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接出租方通知2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将第一年租赁价款及*元租赁押金(合同到期且无违约无息返还)等各项费用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年度租赁价款承租方须于每租赁年开始前30日内交清。
4、本次挂牌竞价的地块十年使用权,正式租赁期限以成交后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5、成交后承租方须自行进场,并负 (略) 域管理使用期间相关工作(包括但 (略) 、安全、维稳、信访、环保等)。在日常经营使用时,严禁违规经营,严禁超 (略) 域范围,出租方有权随时检查土地及设施的使用情况。
6、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需通水通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土地及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房屋、道路、场地维护费及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恢复生产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标的的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证照齐全。对 (略) 域周围其他闲置土地需做好保护,禁止烧荒、禁止破坏土地、禁止偷盗土等,并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标的交还出租方,租赁期间对标的资产内进行的任何投资、投入、改造、改善、添附、增设等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出租方不予以任何补偿。
9、本地块属于国有用地,若因政府政策安排调整、项目建设及其它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变 (略) 域规划,政府主 (略) 域资产重组导 (略) 域的部分土地拆迁征用、土地发生权属、性质变化等相关因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时,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已交纳的租金按比例无息返还。其它费用不退,其它损失租赁双方自负,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0、出现下列情形的,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已交的竞买保证金、租赁价款、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须依法赔偿:
10.1 成交后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签署《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租赁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等各项费用、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的;
10.2 未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时缴纳剩余年度租赁价款的;
10.3 有违法违规经营、超 (略) 域范围等经营情况的;
10.4 租赁期内,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标的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的;
10.5 违反公告其他相关条件及要求或者发生其它事项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
10.6 其它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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