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发集团康居物业关于洪殿单元E-12原现场办地块一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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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发集团康居物业关于洪殿单元E-12原现场办地块一年租赁权


现委托温州联合 (略) ,于2025年1月2日10时至2025年1月2日11时止(延时除外)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出租面积(m2)

土地性质

单价(元/ 月/m2)

招租底价(元/年)

租赁期限(年)

竞买保证 金(元)

产权

情况

装修期(月)

招租公告期

1

洪殿单元E-12原现场办地块

2115.95

已征待建设用地

10

*

1

*

5个工作日

二、承租人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为企业法人的,企业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控股(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意向竞买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已列 (略) 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承租人要在竞得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收到《场地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次日开始计算。

3、租金六个月一付,先付后用,于上一期到期日前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0%(取整数)。

四、 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之内,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3、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月2日10:00(如是在信息披露延长期内报名,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4、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月2日10:00(如是在信息披露延长期内报名,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3、租赁场地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租赁场地须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赁期间,租赁场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不得用于体育场所经营,且不得转租。

5、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17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 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下午5时止

报名资格条件审核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咨询地点: (略) (略) 新城大厦21楼, (略) (略)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康居物业咨询电话:0577-*

康居物业纪检监察电话:0577-*

(略) 业务举报:0577-*

(略) 纪检举报:0577-*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

(略) (略)

温州联合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4日



现委托温州联合 (略) ,于2025年1月2日10时至2025年1月2日11时止(延时除外)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出租面积(m2)

土地性质

单价(元/ 月/m2)

招租底价(元/年)

租赁期限(年)

竞买保证 金(元)

产权

情况

装修期(月)

招租公告期

1

洪殿单元E-12原现场办地块

2115.95

已征待建设用地

10

*

1

*

5个工作日

二、承租人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为企业法人的,企业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控股(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意向竞买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已列 (略) 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承租人要在竞得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收到《场地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次日开始计算。

3、租金六个月一付,先付后用,于上一期到期日前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0%(取整数)。

四、 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之内,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3、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月2日10:00(如是在信息披露延长期内报名,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4、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月2日10:00(如是在信息披露延长期内报名,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3、租赁场地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租赁场地须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赁期间,租赁场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不得用于体育场所经营,且不得转租。

5、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17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 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下午5时止

报名资格条件审核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咨询地点: (略) (略) 新城大厦21楼, (略) (略)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康居物业咨询电话:0577-*

康居物业纪检监察电话:0577-*

(略) 业务举报:0577-*

(略) 纪检举报:0577-*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

(略) (略)

温州联合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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