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信安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
资产基本情况 | 资产信息 | 本次拟转让资产为无锡信安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129%的份额。 该合伙企业于2023年4月根据原中 (略) 重整计划而设立,出资额#.#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信 (略) ,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略) (略) 花园街9号A206-2,对外投资1家,为中信 (略) (持股比例8.6117%)。 |
资产亮点 | 被投企业中信 (略) (以下称国安实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23年2月,为化解风险重组优质资产 (略) ,第一大股东为央企 (略) (直接持股比例31.6658%), (略) , (略) 实控和经营管理。 国 (略) 先进材料、房地产、文旅等产业,直接或间接 (略) [白银有色(#)、中信国安(#)、中信尼雅(#)],拥有白银有色、青海锂业、新疆洛钼等资源储备企业,以及国安控股、国安一城等产业板块的企业。 | |
特别声明 |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
资产基本情况 | 资产信息 | 本次拟转让资产为无锡信安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129%的份额。 该合伙企业于2023年4月根据原中 (略) 重整计划而设立,出资额#.#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信 (略) ,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略) (略) 花园街9号A206-2,对外投资1家,为中信 (略) (持股比例8.6117%)。 |
资产亮点 | 被投企业中信 (略) (以下称国安实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23年2月,为化解风险重组优质资产 (略) ,第一大股东为央企 (略) (直接持股比例31.6658%), (略) , (略) 实控和经营管理。 国 (略) 先进材料、房地产、文旅等产业,直接或间接 (略) [白银有色(#)、中信国安(#)、中信尼雅(#)],拥有白银有色、青海锂业、新疆洛钼等资源储备企业,以及国安控股、国安一城等产业板块的企业。 | |
特别声明 |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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