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沪03破1029号上海博万兰韵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沪03破1029号上海博万兰韵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上海 (略) 破产重整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年11月14日, (略) 第三 (略) (以下简称“ (略) ”)裁定受理上海 (略) (以下简称“博万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虹桥正瀚律 (略) 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4年11月14日,博万公司尚欠职工债权共计为人民币7,(略)(以下币种相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对职工债权情况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至2024年12月30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有相关主体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管理人将进行复核。对管理人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书面复函之日起的15日内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对复核结果有异议但未依法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表载明的内容无异议。公示期过后,管理人将就无异议的债 (略) 申请裁定确认。
特此公示。
上海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
1.上海 (略) 破产重整案职工债权公示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朱思衡、冯澜;联系电话:(略)、(略);电子邮箱:*@*63.com)。
上海 (略) 破产重整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年11月14日, (略) 第三 (略) (以下简称“ (略) ”)裁定受理上海 (略) (以下简称“博万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虹桥正瀚律 (略) 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4年11月14日,博万公司尚欠职工债权共计为人民币7,(略)(以下币种相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对职工债权情况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至2024年12月30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有相关主体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管理人将进行复核。对管理人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书面复函之日起的15日内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对复核结果有异议但未依法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表载明的内容无异议。公示期过后,管理人将就无异议的债 (略) 申请裁定确认。
特此公示。
上海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
1.上海 (略) 破产重整案职工债权公示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朱思衡、冯澜;联系电话:(略)、(略);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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