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嘉积镇大桥路4层楼房整体转让
琼海市嘉积镇大桥路4层楼房整体转让
项目名称 | 琼海市嘉积镇大桥路4层楼房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略)HN2178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6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嘉 (略) 4层楼房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 产权证号 | 用途 | 评估价(元)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元) | |||||||
1 | (略) 嘉 (略) 4层楼房 | 257.5/59.9 | 琼(2024)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 | 住宅、商业 | (略) | (略) | (略) | |||||||
标的情况 | 标 (略) 嘉积 (略) ( (略) 嘉 (略) 204号),东至王纲用地, (略) ,西至冯桂英用地,北至汽车站南门分站,土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好。共4层楼(含地下室),因地势较低,从北面看有4层,东西两面与其他房屋共用墙体,室内为简单装修,水泥地板,内墙涂料,天棚涂料。对外交通便捷度较高,环境景观一般。目前楼房闲置中。详情请查看《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2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诚丰精细土地房地产 (略) | |||||||||||||
转托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海库支国【2024】1489号 | |||||||||||||
行为批准或 | (略) (略) 等6家单位 | |||||||||||||
委托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 (略) )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缴纳的保证金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结算交易服务费后多余部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该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不动产权证书中载明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商业服务。挂牌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须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政策或政府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过户手续,由双方另行协商延续时间,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3、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产权 (略) 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5、转让标的的清场工作由转让方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按《房产交易合同》执行。 | |||||||||||||
标的交割 | 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本次挂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竞得后,如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委托方将按购买房产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一收取滞纳金,若超过自《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0日,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房产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另 (略) 置该标的,同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嘉 (略) 4层楼房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6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1月6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 (略) 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嘉 (略) 4层楼房 | 2024年12月20日9:00 | 2025年1月7日9:00 | 5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房产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略) 交易二部陈先生 (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略)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琼海市嘉积镇大桥路4层楼房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略)HN2178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6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嘉 (略) 4层楼房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 产权证号 | 用途 | 评估价(元)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元) | |||||||
1 | (略) 嘉 (略) 4层楼房 | 257.5/59.9 | 琼(2024)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 | 住宅、商业 | (略) | (略) | (略) | |||||||
标的情况 | 标 (略) 嘉积 (略) ( (略) 嘉 (略) 204号),东至王纲用地, (略) ,西至冯桂英用地,北至汽车站南门分站,土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好。共4层楼(含地下室),因地势较低,从北面看有4层,东西两面与其他房屋共用墙体,室内为简单装修,水泥地板,内墙涂料,天棚涂料。对外交通便捷度较高,环境景观一般。目前楼房闲置中。详情请查看《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2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诚丰精细土地房地产 (略) | |||||||||||||
转托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海库支国【2024】1489号 | |||||||||||||
行为批准或 | (略) (略) 等6家单位 | |||||||||||||
委托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 (略) )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缴纳的保证金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结算交易服务费后多余部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该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不动产权证书中载明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商业服务。挂牌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须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政策或政府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过户手续,由双方另行协商延续时间,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3、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产权 (略) 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5、转让标的的清场工作由转让方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按《房产交易合同》执行。 | |||||||||||||
标的交割 | 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本次挂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竞得后,如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委托方将按购买房产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一收取滞纳金,若超过自《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0日,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房产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另 (略) 置该标的,同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嘉 (略) 4层楼房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6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1月6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 (略) 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嘉 (略) 4层楼房 | 2024年12月20日9:00 | 2025年1月7日9:00 | 5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房产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略) 交易二部陈先生 (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略)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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