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第39号
郯城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4]第39号
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期(年)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TC-G-2023-026号 | (略) (略) 南 | (略) | 住宅 | 70 | 1.0≤容积率≤2.9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 | 4043 | 2022 |
备注:1、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2、该地块保证金为(略)元,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于6个月内缴纳不少于80%的成交价款,余款于签订出让合同后12个月内付清;
3、经县政府批准,根据郯城县闲 (略) 置盘活工作专班提供的说明,该地块竞得人需承担如下还建任务:(1)安置还建住宅39套(建设面积约140平方米和130平方米两种户型),面积约5290平方米,安置还建商铺面积约4000.66平方米,共计9290.66平方米(其中属于安置户超出产权调换面积约1061平方米,由安置户以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向开发企业购买;其余8229.66平方米的安置住宅主房和商铺由政府以不高于不超过4412元/平方米的价格向开发企业回购);(2)需要储藏室39个(每个储藏室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畜牧发展促 (略) 安置户33个由开发企业无偿提供、东马庄安置户6个由安置户以(略)元/个的价格向开发企业购买);(3)还建产权车位(略)元/个、人防车位(略)元/个;
4、竞得人需持与相关部门签订《还建安置代建协议》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住宅用地装配式建筑需满足《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郯政办发[2020]6号)文件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存在拖欠 (略) 土地出让价款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规定禁止参加竞买的之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申请与登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上交易,申请人须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后, (略) (略) 电子 (略) 站,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按宗地下载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并冻结竞买保证金。出让文件规定申请人须提交其他材料的,申请人应同时上传该资料的电子图片,由出让人人工审核。 (略) 上竞买申请以外其他方式的申请,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申请。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并冻结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5年1月3日上午9时至2025年1月22日下午3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竞买人模式下实行“一竞买人一地块一子账号”,竞买人每次竞买土地时必须重新生成子账号,不能使用以前生成的子账号。申请人竞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申请人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交易系统确认后,方为具有报价资格的竞买人。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挂牌期内进行报价,否则无法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挂牌出让采取登录 (略) 站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9时至2025年1月24日上午1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交易系统将在宗地出价页面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 (略) 上限时竞价,无需缴纳差价保证金,询问期结束后 (略) 上限时竞价(中间没有时间间隔),如遇特殊情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发布公告择期进行人工现场竞价,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应详细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申 (略) 页提 (略) 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 (略) 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 (略) (略) 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 (略) 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 (略) 络环境。(《操作手册》 (略) 公共 (略) “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八、出让地块现场踏勘时间
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可提供协助。
(略) (略) 址:http://**
(略) (略) 电子 (略) 址:http://**
郯城县 (略) 址:http://**
郯城县自然资 (略) 地址:郯 (略) 7号
(略) 地址:郯城县府前街151号政务服务中心 (略)
咨询电话:郯城县自然资 (略) :0539-(略)
CA证书办理电话:0539-(略)
郯城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4日
郯城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4]第39号
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期(年)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TC-G-2023-026号 | (略) (略) 南 | (略) | 住宅 | 70 | 1.0≤容积率≤2.9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 | 4043 | 2022 |
备注:1、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2、该地块保证金为(略)元,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于6个月内缴纳不少于80%的成交价款,余款于签订出让合同后12个月内付清;
3、经县政府批准,根据郯城县闲 (略) 置盘活工作专班提供的说明,该地块竞得人需承担如下还建任务:(1)安置还建住宅39套(建设面积约140平方米和130平方米两种户型),面积约5290平方米,安置还建商铺面积约4000.66平方米,共计9290.66平方米(其中属于安置户超出产权调换面积约1061平方米,由安置户以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向开发企业购买;其余8229.66平方米的安置住宅主房和商铺由政府以不高于不超过4412元/平方米的价格向开发企业回购);(2)需要储藏室39个(每个储藏室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畜牧发展促 (略) 安置户33个由开发企业无偿提供、东马庄安置户6个由安置户以(略)元/个的价格向开发企业购买);(3)还建产权车位(略)元/个、人防车位(略)元/个;
4、竞得人需持与相关部门签订《还建安置代建协议》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住宅用地装配式建筑需满足《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郯政办发[2020]6号)文件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存在拖欠 (略) 土地出让价款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规定禁止参加竞买的之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申请与登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上交易,申请人须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后, (略) (略) 电子 (略) 站,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按宗地下载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并冻结竞买保证金。出让文件规定申请人须提交其他材料的,申请人应同时上传该资料的电子图片,由出让人人工审核。 (略) 上竞买申请以外其他方式的申请,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申请。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并冻结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5年1月3日上午9时至2025年1月22日下午3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竞买人模式下实行“一竞买人一地块一子账号”,竞买人每次竞买土地时必须重新生成子账号,不能使用以前生成的子账号。申请人竞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申请人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交易系统确认后,方为具有报价资格的竞买人。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挂牌期内进行报价,否则无法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挂牌出让采取登录 (略) 站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9时至2025年1月24日上午1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交易系统将在宗地出价页面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 (略) 上限时竞价,无需缴纳差价保证金,询问期结束后 (略) 上限时竞价(中间没有时间间隔),如遇特殊情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发布公告择期进行人工现场竞价,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应详细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申 (略) 页提 (略) 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 (略) 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 (略) (略) 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 (略) 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 (略) 络环境。(《操作手册》 (略) 公共 (略) “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八、出让地块现场踏勘时间
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可提供协助。
(略) (略) 址:http://**
(略) (略) 电子 (略) 址:http://**
郯城县 (略) 址:http://**
郯城县自然资 (略) 地址:郯 (略) 7号
(略) 地址:郯城县府前街151号政务服务中心 (略)
咨询电话:郯城县自然资 (略) :0539-(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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