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克GL8客车
别克GL8客车
转让底价: 4.(略)元 | |
项目编号:SWZC(略)H | 保证金: 0.(略)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25至2024-12-31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略)H | 监测编号 | GR2024(略) |
标的名称 | 别克GL8客车 | 转让底价 | 4.(略)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2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31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4.18 | 备案单位 |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标的状态 | |||
机动车品牌 | 车牌号码 | ||
车架号 | 权证 | ||
登记日期 | -- | 颜色 | |
排量(ml) | 数量 | ||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年检至 | --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25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成交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根据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2、标的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车辆成交后年检、保险过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4、其他事项详见鲁瑞华评报字(2024)第0113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委托方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7日内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车辆交接10日内自行办理车辆过户及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年审、保险、车船税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了解过户需符合 (略) 相关要求规定;项目成交后不得以车辆无法办理落户要求终止。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略) 219号华创观礼中心A座22楼 | ||
法定代表人 | 樊军 | 注册资本 | (略)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略)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看货联系电话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车辆照片 | 查看附件材料 |
暂无图片 |
转让底价: 4.(略)元 | |
项目编号:SWZC(略)H | 保证金: 0.(略)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25至2024-12-31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略)H | 监测编号 | GR2024(略) |
标的名称 | 别克GL8客车 | 转让底价 | 4.(略)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2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31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4.18 | 备案单位 |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标的状态 | |||
机动车品牌 | 车牌号码 | ||
车架号 | 权证 | ||
登记日期 | -- | 颜色 | |
排量(ml) | 数量 | ||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年检至 | --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25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成交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根据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2、标的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车辆成交后年检、保险过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4、其他事项详见鲁瑞华评报字(2024)第0113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委托方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7日内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车辆交接10日内自行办理车辆过户及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年审、保险、车船税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了解过户需符合 (略) 相关要求规定;项目成交后不得以车辆无法办理落户要求终止。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略) 219号华创观礼中心A座22楼 | ||
法定代表人 | 樊军 | 注册资本 | (略)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略)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看货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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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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