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色色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持有的14处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整体捆绑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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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色色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持有的14处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整体捆绑拍卖


广东 (略) 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23日10时至2025年1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 (略) )对广东 (略) ( (略) )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标的物基本情况: (略) 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整体捆绑拍卖,具体如下:

色色公司名 (略) 不动产:(如下表)

序号

座 落

共有

情况

不 动 产 权 证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成

年份

1

(略) (略) (略) 46号首、二层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260

1983

2

(略) (略) (略) 48号301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66

1983

3

(略) (略) (略) 48号302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73

1983

4

(略) (略) (略) 48号401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66

1983

5

(略) (略) (略) 48号402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73

1983

6

(略) (略) (略) 48号501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66

1983

7

(略) (略) (略) 48号502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73

1983

8

(略) (略) (略) 54号301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73

1983

9

(略) (略) (略) 54号302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 (略)号、江国用 (2011)第(略)号

66

1983

10

(略) (略) (略) 54号401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 (略)号

73

1983

11

(略) (略) (略) 54号402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 (略)号

66

1983

12

(略) (略) (略) 54号501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73

1983

13

(略) (略) (略) 54号502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66

1983

14

(略) (略) (略) 54号601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66.50

1983

色色公 (略) (略) (略) 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 (略) (略) (略) (略) 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39项和其他财产8项。

以上资产全部整体捆绑转让,即拍卖标的物为上述全部资产整体。

2.标的物的瑕疵说明:

(1)抵押。标的物中 (略) 不动产房 (略) (略) (略) 54号502室外,其他不动产房屋均已抵押给某银行。

(2)查封。标的物中 (略) 不动产 (略) 查封。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 (略) 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3)设施设备及功能。标的物中的不动产房屋已停止使用多年,部分设施设备及房屋功能已无法正常使用。标的物中 (略) (略) (略) 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已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相同或类似产品或设施设备的基本功能。

(4)占用。标的物中的部分不动 (略) 账册、会计凭证等资料以及其他需要由管理人移交有关部门的财物。拍卖成交后,该部分房屋需要待管理人移交有关资料和财物后才能移交给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

3.标的物的评估:根据2024年6月7日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 (略) (以下简称“评估公司”)以2024年6月3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广东 (略) 破产财产清算而涉及20项主要财产的清算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书》(评Z(略)),2024 (略) 以2024年9月3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广东 (略) 破产财产清算而涉及的一批设备及物资清算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书》(信德评报字(2024)第 Z(略)号(JM))。

4.权属异议的提出: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的,请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江律师、刘律师,联系电话:(略)、(略);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下同)。

5.利害关系人: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二、起拍价

上述拍卖标的物起拍价:3,(略),增价幅度:(略)元及其整数倍。

三、保证金

1.保证金:(略)(即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2.第一次出价前,意 (略) 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 (略) 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3.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 (略) 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4.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或者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支付余款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将从买受人所缴纳拍卖价款中扣除本公告所确定的保证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纳入破产财产或债务人财产。

6.因竞得人悔拍或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该竞得人进行追索。

7.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 (略) 银、竞买人 (略) 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竞价标的保证金金额在(略)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略) 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 (略) 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 (略) 银支付限额,建议 (略) 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略) 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银行支付限额:http://**-1659.html

个人参拍流程:http://**

企业参拍流程:http://**

保证金缴纳问题解答:http://**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 (略) 拍卖服务热线:(略)。

四、咨询的时间、看样方式

1.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竞买人的咨询(联系人:江律师、刘律师,咨询电话:(略)、(略))。

2.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3.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亲临展示现场,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现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不安排集中看样。若竞买人需要看样的;请提前两天与管理人预约。

看样地址: (略) (略) (略) 48号。意向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的地址看样。预约后,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看样地址,逾时不候,管理人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若没有意向竞买人预约,管理人将不会安排人员到场等候。

看样预约电话:江律师、刘律师,联系电话:(略)、(略)。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比如商品房限购,参与竞买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 (略) 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参与 (略) 账户,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材料,并经管理人确认后,由管 (略) 络服务提供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被委托 (略) 上报名。如委托未经管理人确认、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一同到 (略) 办理相关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 (略) 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本次竞价活动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周期为24小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任一拍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保证金后,才能取得拍卖参与资格;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拍卖价,方可成交。

3.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

1.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即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 (略) 破产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略) 支行

账号:(略)

备注:(2018)粤07破26号案拍卖余款

2.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不负责向买受人提供任何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未开具发票或无法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3.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九、标的物的移交及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地址: (略) (略) (略) 83号三楼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办理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合同》等。
2.在上述期限内,若买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和)《资产转让合同》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全额保证金, (略) 置标的物。

3.成交价款不包含任何税费;标的物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权税以及相应罚款、违约金等)以及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无论是否应当由买受人或转让方承担)均由买受人承担,前述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税费、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划拨土地转出让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单位历史欠缴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滞纳金、罚款等。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等费用的具体金额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4.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网络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负责减免。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 (略) 索偿。

5.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自行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迟延办理或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风险。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 (略) 均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 (略) 、管理人、 (略) 主张损失的事由。

7.本次拍卖为管理 (略) 置破产财产,不属于司法拍卖,标的物成交后,管理 (略) 可以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也不保证抵押权人可以配合办理标的物的解押手续,管理人不对是否可以办理相应产权证作出任何承诺,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无法取得相应权利凭证、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等风险。

8.拍卖成交后, (略) 不承担标的物清场、交接工作及任何责任。因注销抵押登记等原因(或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风险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当亲自实地看样。意向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由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标的物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2.意向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竞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 (略) 上公示。

3.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核实为准。

4.竞买人须在参与竞价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有关部门,对拍卖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5.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户口迁出、竞得人户口迁入的问题,意向竞买人应当自行到公安机关咨询了解,管理人不负责将原权属人及其亲属的户口(若有)迁出,户口无法迁移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对拍卖标的是否 (略) (学位)房的问题,意向竞买人应当自行到有关教育部门咨询了解,取得上述拍卖标的所有权并不意味可以取得拍卖标的所属地 (略) (学位)房的资格。学区(学位)房资格是否取得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8.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9.本次拍卖及资产转让产生的涉及买卖双方名义需要缴交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之前欠缴的税、费及本次转让登记过户所需支付的买卖双方所负担的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房地产交易服务税、教育费附加、税款滞纳金、软件服务费等;应补交的相关税费;交易服务费;税费的计算具体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通知为准)等,无论是以买方名义缴纳,还是以卖方名义缴纳,均全部由买受人在竞买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

十一、特别重要提示

1.本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不属于司法拍卖。

2.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并按照本公告及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缴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和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为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竞买人自行接收标的物,管理人不负责清场及协商其他事宜。

4.本次拍卖及不动产过户产生的涉及买卖双方名义需要缴交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之前欠缴的税、费及本次转让登记过户所需支付的买卖双方所负担的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房地产交易服务税、教育费附加、税款滞纳金、软件服务费等;应补交的相关税费;交易服务费;税费的计算具体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通知为准)等,无论是以买方名义缴纳,还是以卖方名义缴纳,均全部由买受人在竞买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相关过户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向有关机构查询。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不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作担保。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经管理人现场勘查发现: (略) 于空置或被占用状态,竞买人请自行前往现场了解,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的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本次竞买的一切风险。

十二、其他事项

1.破产 (略) : (略) (略) ,案号为(2018)粤07破26号。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律师、刘律师,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83号三楼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

3.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物竞买须知、标的物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若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4.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广东 (略)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广东


广东 (略) 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23日10时至2025年1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 (略) )对广东 (略) ( (略) )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标的物基本情况: (略) 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整体捆绑拍卖,具体如下:

色色公司名 (略) 不动产:(如下表)

序号

座 落

共有

情况

不 动 产 权 证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成

年份

1

(略) (略) (略) 46号首、二层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260

1983

2

(略) (略) (略) 48号301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66

1983

3

(略) (略) (略) 48号302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73

1983

4

(略) (略) (略) 48号401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66

1983

5

(略) (略) (略) 48号402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73

1983

6

(略) (略) (略) 48号501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66

1983

7

(略) (略) (略) 48号502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73

1983

8

(略) (略) (略) 54号301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73

1983

9

(略) (略) (略) 54号302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 (略)号、江国用 (2011)第(略)号

66

1983

10

(略) (略) (略) 54号401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 (略)号

73

1983

11

(略) (略) (略) 54号402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 (略)号

66

1983

12

(略) (略) (略) 54号501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73

1983

13

(略) (略) (略) 54号502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66

1983

14

(略) (略) (略) 54号601室

单独

所有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略)号、江国用(2011)第(略)号

66.50

1983

色色公 (略) (略) (略) 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 (略) (略) (略) (略) 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39项和其他财产8项。

以上资产全部整体捆绑转让,即拍卖标的物为上述全部资产整体。

2.标的物的瑕疵说明:

(1)抵押。标的物中 (略) 不动产房 (略) (略) (略) 54号502室外,其他不动产房屋均已抵押给某银行。

(2)查封。标的物中 (略) 不动产 (略) 查封。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 (略) 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3)设施设备及功能。标的物中的不动产房屋已停止使用多年,部分设施设备及房屋功能已无法正常使用。标的物中 (略) (略) (略) 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已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相同或类似产品或设施设备的基本功能。

(4)占用。标的物中的部分不动 (略) 账册、会计凭证等资料以及其他需要由管理人移交有关部门的财物。拍卖成交后,该部分房屋需要待管理人移交有关资料和财物后才能移交给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

3.标的物的评估:根据2024年6月7日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 (略) (以下简称“评估公司”)以2024年6月3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广东 (略) 破产财产清算而涉及20项主要财产的清算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书》(评Z(略)),2024 (略) 以2024年9月3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广东 (略) 破产财产清算而涉及的一批设备及物资清算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书》(信德评报字(2024)第 Z(略)号(JM))。

4.权属异议的提出: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的,请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江律师、刘律师,联系电话:(略)、(略);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下同)。

5.利害关系人: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二、起拍价

上述拍卖标的物起拍价:3,(略),增价幅度:(略)元及其整数倍。

三、保证金

1.保证金:(略)(即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2.第一次出价前,意 (略) 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 (略) 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3.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 (略) 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4.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或者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支付余款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将从买受人所缴纳拍卖价款中扣除本公告所确定的保证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纳入破产财产或债务人财产。

6.因竞得人悔拍或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该竞得人进行追索。

7.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 (略) 银、竞买人 (略) 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竞价标的保证金金额在(略)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略) 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 (略) 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 (略) 银支付限额,建议 (略) 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略) 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银行支付限额:http://**-1659.html

个人参拍流程:http://**

企业参拍流程:http://**

保证金缴纳问题解答:http://**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 (略) 拍卖服务热线:(略)。

四、咨询的时间、看样方式

1.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竞买人的咨询(联系人:江律师、刘律师,咨询电话:(略)、(略))。

2.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3.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亲临展示现场,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现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不安排集中看样。若竞买人需要看样的;请提前两天与管理人预约。

看样地址: (略) (略) (略) 48号。意向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的地址看样。预约后,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看样地址,逾时不候,管理人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若没有意向竞买人预约,管理人将不会安排人员到场等候。

看样预约电话:江律师、刘律师,联系电话:(略)、(略)。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比如商品房限购,参与竞买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 (略) 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参与 (略) 账户,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材料,并经管理人确认后,由管 (略) 络服务提供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被委托 (略) 上报名。如委托未经管理人确认、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一同到 (略) 办理相关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 (略) 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本次竞价活动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周期为24小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任一拍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保证金后,才能取得拍卖参与资格;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拍卖价,方可成交。

3.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

1.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即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 (略) 破产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略) 支行

账号:(略)

备注:(2018)粤07破26号案拍卖余款

2.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不负责向买受人提供任何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未开具发票或无法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3.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九、标的物的移交及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地址: (略) (略) (略) 83号三楼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办理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合同》等。
2.在上述期限内,若买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和)《资产转让合同》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全额保证金, (略) 置标的物。

3.成交价款不包含任何税费;标的物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权税以及相应罚款、违约金等)以及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无论是否应当由买受人或转让方承担)均由买受人承担,前述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税费、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划拨土地转出让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单位历史欠缴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滞纳金、罚款等。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等费用的具体金额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4.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网络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负责减免。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 (略) 索偿。

5.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自行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迟延办理或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风险。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 (略) 均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 (略) 、管理人、 (略) 主张损失的事由。

7.本次拍卖为管理 (略) 置破产财产,不属于司法拍卖,标的物成交后,管理 (略) 可以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也不保证抵押权人可以配合办理标的物的解押手续,管理人不对是否可以办理相应产权证作出任何承诺,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无法取得相应权利凭证、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等风险。

8.拍卖成交后, (略) 不承担标的物清场、交接工作及任何责任。因注销抵押登记等原因(或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风险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当亲自实地看样。意向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由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标的物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2.意向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竞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 (略) 上公示。

3.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核实为准。

4.竞买人须在参与竞价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有关部门,对拍卖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5.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户口迁出、竞得人户口迁入的问题,意向竞买人应当自行到公安机关咨询了解,管理人不负责将原权属人及其亲属的户口(若有)迁出,户口无法迁移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对拍卖标的是否 (略) (学位)房的问题,意向竞买人应当自行到有关教育部门咨询了解,取得上述拍卖标的所有权并不意味可以取得拍卖标的所属地 (略) (学位)房的资格。学区(学位)房资格是否取得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8.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9.本次拍卖及资产转让产生的涉及买卖双方名义需要缴交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之前欠缴的税、费及本次转让登记过户所需支付的买卖双方所负担的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房地产交易服务税、教育费附加、税款滞纳金、软件服务费等;应补交的相关税费;交易服务费;税费的计算具体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通知为准)等,无论是以买方名义缴纳,还是以卖方名义缴纳,均全部由买受人在竞买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

十一、特别重要提示

1.本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不属于司法拍卖。

2.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并按照本公告及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缴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和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为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竞买人自行接收标的物,管理人不负责清场及协商其他事宜。

4.本次拍卖及不动产过户产生的涉及买卖双方名义需要缴交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之前欠缴的税、费及本次转让登记过户所需支付的买卖双方所负担的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房地产交易服务税、教育费附加、税款滞纳金、软件服务费等;应补交的相关税费;交易服务费;税费的计算具体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通知为准)等,无论是以买方名义缴纳,还是以卖方名义缴纳,均全部由买受人在竞买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相关过户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向有关机构查询。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不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作担保。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经管理人现场勘查发现: (略) 于空置或被占用状态,竞买人请自行前往现场了解,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的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本次竞买的一切风险。

十二、其他事项

1.破产 (略) : (略) (略) ,案号为(2018)粤07破26号。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律师、刘律师,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83号三楼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

3.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物竞买须知、标的物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若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4.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广东 (略)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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